本地足球隊「標準流浪」前總教練招重文,被指今年 4 月在黃大仙蒲崗村道公園足球場的觀眾看台,襲擊一名男子,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,周三(20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被告暫毋須答辯,裁判官曾慶東應控方要求,押後案件至 9 月 25 日再訊,以候處理「簽保守行為」申請,期間招重文准以 300 元保釋,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2023 年,足球教練招重文涉指示友人投注 5 場「外圍波」,包括他有份執教的標準流浪之港超聯賽事,又在投注時,透露其球隊的作賽策略,注碼共涉 4.7 萬元。兩人周四(17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,分別被判罰款 1.2 萬及 2.4 萬元。
裁判官林子康指,本案牽涉人數、金額少,投注次數不頻密,沒證供顯示是集團式犯案,只是朋友之間幫忙,亦不涉剝奪政府或官方稅收,「刑責係冇咁重」。
廉署上月採取名為「勁草」的執法行動,拘捕 12 人,指他們涉賄賂本港足球隊成員操控賽果,從而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。廉署按檢控有關罪行的時效規定,控告標準流浪時任主教練招重文、深水埗體育會球員、後衛梁羿童,以及一名外圍賭注中介人,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等罪,兩案周四(27 日)首次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8 日再訊,以待廉署進一步調查。3 人續獲准保釋,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。
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、現職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團成員招重文,2023 年 5 月疑因不滿車輛收到違泊告票,涉在關車門時撞到警員,被落案起訴一項襲警罪。招不認罪受審,周四(15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獲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暫委裁判官周羨頤指,涉事警員「反口覆舌」和強詞奪理,庭上證供與其證人供詞和記事冊有出入,未能依賴其證供。官指,沒證據證明被告將車門打開多少,亦沒證據顯示警員在案發時身處車門間哪個位置,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。
招重文在庭外被問到事件是否一場誤會,他稱:「一定係(誤會),因為我根本都無做,真係無做。」
今年 5 月初,前香港足球代表隊隊員、現職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團成員招重文,疑因不滿車輛收到違泊告票,涉在關車門時撞警員,被落案起訴一項襲警罪,案件周三(1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辯方申請押後待取文件,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12 月 13 日再訊。被告續准以 2,000 元保釋外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