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離 8 月 31 日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仍有 6 日,房屋局周二(25 日)發稿提醒,業主如接受政府收購建議,須於期限當日下午 5 時前交回「接受收購建議信件」。發言人指,「從收購數字反映,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」。
發言人續指,限期屆滿後,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,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其單位的風險,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須透過立法方式,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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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 8 月 31 日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仍有 6 日,房屋局周二(25 日)發稿提醒,業主如接受政府收購建議,須於期限當日下午 5 時前交回「接受收購建議信件」。發言人指,「從收購數字反映,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」。
發言人續指,限期屆滿後,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,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其單位的風險,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須透過立法方式,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。
8 月 31 日為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。有居民向《法庭線》表示,周三(19 日)收到「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」信件,稱代表政府提醒收購期限。
信件提到,有意出售業權的業主,即使在限期前業權尚未完全𨤳清,仍須如期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收購建議信,「否則將被視為放棄參與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」。
房屋局發言人周一(13 日)表示,網上傳言政府成立的「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」,是「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」,說法絕非事實,「不排除個別人士別有用心,混淆視聽,作出惡意中傷,政府必須嚴正澄清。」
局方又指截至上周五,已與超過 550 位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,其中兩單位已完成轉讓手續,政府已向業主發放款項。局方指,接受政府收購的業主若最終未有在「特設銷售計劃」購買單位,可在私人市場選擇單位,同時可獲資助出售房屋的「綠表資格」兩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