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局發言人周一(13 日)表示,網上傳言政府成立的「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」,是「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」,說法絕非事實,「不排除個別人士別有用心,混淆視聽,作出惡意中傷,政府必須嚴正澄清。」
局方又指截至上周五,已與超過 550 位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,其中兩單位已完成轉讓手續,政府已向業主發放款項。局方指,接受政府收購的業主若最終未有在「特設銷售計劃」購買單位,可在私人市場選擇單位,同時可獲資助出售房屋的「綠表資格」兩年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房屋局發言人周一(13 日)表示,網上傳言政府成立的「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」,是「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」,說法絕非事實,「不排除個別人士別有用心,混淆視聽,作出惡意中傷,政府必須嚴正澄清。」
局方又指截至上周五,已與超過 550 位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,其中兩單位已完成轉讓手續,政府已向業主發放款項。局方指,接受政府收購的業主若最終未有在「特設銷售計劃」購買單位,可在私人市場選擇單位,同時可獲資助出售房屋的「綠表資格」兩年。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後,大廈一直由警方看守。有居民發現周三(8 日)下午,有人進入宏昌閣高層單位,探頭出窗外打掃外牆。
房屋局周四(9 日)晚上回覆《法庭線》指,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因應天氣變化,密切監察樓宇安全,會於有需要時,安排維修承建商到場清理瓦礫和積水,以及疏通排水系統等,又指工人上樓工作前要先登記、工作期間由警員陪同。
宏福苑業主如想在「特設銷售計劃」獲首批優先揀樓資格,須於周二(30 日)或之前交回「接受收購建議信件」。房屋局周一發稿指,八座之中已接獲 82.4% 業主、即 1635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,確認有意向政府出售業權。
局方呼籲,業主如希望成為第一批優先選樓,應「把握機會」於周二或之前回信確認意向;所有有意出售業權者,則須在 8 月 31 日前回信確認。
宏福苑業主陸續收到「收購建議信件」,可選擇出售業權,參與「特設銷售計劃」或「樓換樓」。申請表其中一題問:「是否以上原宏福苑單位業主不會全部成為新單位的業主」,並註明若填「否」,須另填寫聲明確認不會成為新單位業主。
居民譚先生指,上述提問方式令人難以理解,「睇咗 3、4 次再慢慢噒先 get 到佢講乜」,加上他無意轉名,理應填「否」,但按表格指示他卻要填寫轉名聲明,質疑表格選項出錯。
譚生周四(21 日)獲解說專隊回覆,指示他可自行修改表格字眼,「刪咗個『不』字,剔返『是』就可以了」。他形容屬「低級錯誤」,認為當局應仔細核對文件再發出。《法庭線》正向房屋局查詢。
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(6 日)踏入第 22 日,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(ICU)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作證。
會上早前透露,古在書面供詞指在宏福苑視察後,曾向獲借調至 ICU 的屋宇署前高級屋宇測量師謝錦明查詢,獲告知使用發泡膠板遮蓋窗戶,不屬建築工程,毋須符合阻燃要求。惟謝在聽證會反駁稱,沒印象曾給意見,亦沒見過相關巡查報告。
重點:
– 古:大維修存圍標風險 但不知悉負責個案曾發生
– 下屬劉嘉敏沒提交證供 古:其工作由我指派
– 古:實地審核只看部分樓層 不涵蓋消防缸等工程位置
– 古:RI 由屋宇署監督 投標過程有市建局「招標妥」
– 古:巡查前先預約屬長久做法 RI 需在場解釋
– 古:沒預計承建商「咁離譜做手腳」 現已避免事先通知
– 古:大火後檢查才發現棚網證書屬偽造
– 古:宏業稱「三層三層做」 杜:你見三座圍晒網就知唔係?
– 古:曾就發泡膠封窗諮詢謝錦明 「一定係事實」
– 古:同意被宏業、鴻毅欺騙 發現廣泛封窗或發停工令
– ICU 電郵稱再有查詢可聯絡法團 杜:點解要卸畀其他人?
全日完整報道:
ICU古小平:巡查前預約有實際需要 事後回看認遭宏業、鴻毅欺騙
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(19 日)展開,獨委會陳詞指出大維修採用不阻燃棚網、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監管失效的細節,有多項嚴重問題。有遺屬及居民在場外指,會上資料「好爆炸性」,印證居民一直懷疑棚網不能阻燃,批評承建商宏業「貪平造假」,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(ICU)、勞工處檢查兒戲,令人感覺與宏業串通。
亦有居民憶述,大火前有人投訴過工人吸煙,但情況一直沒改善,事發時有工人見火苗後竟「叫大家唔好咁大聲」,情況令人震驚。《法庭線》獲得相片及影片顯示,居民在大維修期間多次拍攝到有工人在棚架等食煙。宏業曾設吸煙區又指會處罰,但一直未能杜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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