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 年,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於當值時,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,並以有警徽的文件,獲取一宗三合會傷人案的閉路電視。他們否認「在公職中行為失當」罪,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周三(21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 2 人罪成。
裁判官指,為防三合會人士復仇,警方或到其他地區收集情報,但其上司沒指示及授權被告查看涉案閉路電視,被告蓄意隱瞞身分,亦與保密調查「扯不上關係」。
官續指,被告沒向上司報告閉路電視片段內容,尤其涉案警署警長,其職銜僅次於上司、多次獲嘉許,應意識到有責任報告,斥 2 人「違反基本職責,超越職權」,削弱警方公信力,影響警方聲譽及部門之間的合作。被告還押至 3 月 6 日判刑,有旁聽人士落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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