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型貨車司機涉前年 8 月於大埔安邦路撞倒橫過馬路的 72 歲女子,女子留醫不治。司機承認「不小心駕駛」等 4 罪,周五(3 日)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、停牌 6 個月及罰款 3,000 元。
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指,事發時被告可能只看到另一名男途人而忽略死者,死者亦被男途人遮擋,導致被告無法適時作出反應。官指,量刑時考慮被告對事件感悔疚、願接受法律後果,又稱法庭明白不論如何判刑,均無法彌補死者家人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輕型貨車司機涉前年 8 月於大埔安邦路撞倒橫過馬路的 72 歲女子,女子留醫不治。司機承認「不小心駕駛」等 4 罪,周五(3 日)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、停牌 6 個月及罰款 3,000 元。
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指,事發時被告可能只看到另一名男途人而忽略死者,死者亦被男途人遮擋,導致被告無法適時作出反應。官指,量刑時考慮被告對事件感悔疚、願接受法律後果,又稱法庭明白不論如何判刑,均無法彌補死者家人。
輕型貨車司機涉前年 8 月於大埔安邦路撞倒橫過馬路的 72 歲女子,女子留醫不治。司機周一(8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承認「不小心駕駛」等 4 罪。暫委法官高偉雄接納未必能趕及煞車,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押後判刑。男子續准保釋。
承認案情指,市民習慣在案發地橫過馬路,死者與另一男子橫過馬路,男子見輕型貨車後曾停步,但死者沒有。被告指在撞跌事主前 1 至 2 秒才看見對方。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專注觀察男子,而忽視了死者,而他當時沒有超速駕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