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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院裁定須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婚姻平權協會:重要勝利 盼替代框架與婚姻權利相同

終院裁定須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婚姻平權協會:重要勝利 可參考「民事結合」

「彩虹行動」成員、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,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終極上訴,終院周二(5 日)裁定岑子杰部分勝訴,指政府並未確立替代框架、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,違反《人權法案》享有的權利。(見另稿)。

婚姻平權協會發聲明,形容裁決是重要勝利,明確指出香港法律必須尊重和保障同性伴侶,呼籲政府盡快制定制度,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。大律師馬亞山認為,政府可參考英國的「民事結合」,而為了符合各方利益,政府訂立的替代框架,應與異性婚姻權利相同。

原來打算外地結婚的同志 Travas 直言「喜出望外」,盼香港可再行前一步,接納同性婚姻,指自己作為土生土長的港人,都希望可以在香港實現重要時刻。中大教授孫耀東則指,判決對本港以至亞洲是重要一步,但對終院不願承認同婚感失望,提到研究顯示現時有 6 成市民支持同志婚姻,希望政府正視,又指同志權利對提升本港的全球競爭力及向外招攬人才,都是重要指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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