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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助理文書主任認總部企圖偷拍女同事沖涼 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

海關助理文書主任認總部企圖偷拍女同事沖涼 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
33 歲海關男助理文書主任承認在海關總部女更衣室,因好色而企圖偷拍一名女同事沐浴。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,裁判官劉淑嫻接納報告建議,周三(17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辯方求情時形容報告內容非常正面,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,獲家人支持,建議判中度時數社服令,而被告亦主動尋找專業心理輔導,望法庭考慮初犯、屬單一事件,冀獲判社服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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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助理文書主任認總部企圖偷拍女同事 還押 8.17 判刑 官明言打算判監

海關助理文書主任認總部企圖偷拍女同事 還押 8.17 判刑 官明言打算判監
33 歲海關男助理文書主任承認在海關總部女更衣室,因好色而企圖偷拍一名女同事。被告周三(3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7 日判刑,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被告須還押候判。

裁判官形容案情嚴重,被告與事主在同一地方工作,案發地點屬女同事專用,需要「一重兩重(關卡)先入到」。被告明知事主正在沐浴,當時事主的驚恐無法言喻。裁判官考慮被告事後尋求心理輔導,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相關報告,但明言仍打算判處監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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