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4 歲海關督察被指去年 4 月,在海怡半島宿舍內襲擊其妻子,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案件周二( 21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。正辦理離婚手續的妻子指,當時因「爭房瞓」與被告吵架,自言「我返全職餵人奶,自問都好盡忠職守,但係你喺出面玩女人!」被告遂駁斥「你慳啲啦!個女無食你啲奶,係食奶粉大!」 惟妻子在盤問下承認,她只是失去重心跌倒,認為被告無意傷害她。控方隨即提出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,獲法庭接納。被告最終准自簽 1500 元、守行為 18 個月,期間不得干犯與暴力有關的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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