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名海關人員上周緝毒時遭斬傷案,38 歲男子被指意圖拒捕而持菜刀傷人,至本周三被捕,被控以「傷人 17」及販毒罪;警方另拘捕 36 歲男子,懷疑他涉及本案,暫控以販毒罪。
兩男本周五(14 日)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,暫毋須答辯。裁判官吳卓樺應控方申請,押後案件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再訊,以候政府化驗所報告,期間兩人還押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時任海關高級關員被指 2020 年至 2021 年新冠疫情期間,向海關虛報 28 次在家工作,實際受薪為醫療輔助隊協助隔離、非緊急護送,其後再向海關報稱沒執行任何外間工作,涉獲海關發約 1.9 萬元薪金,被廉署起訴欺詐等兩罪。
案件周五(10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,被告否認兩罪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11 月 19 日進行兩天中文審訊,被告續准保釋。她由 11 月 12 日至審訊完結前,不得離開香港。控方表示有 7 名控方證人,料需傳召當中 3 人作供。辯方透露,抗辯方向關乎被告的意圖。
2023 年,一間婚禮公司涉向顧客聲稱,元朗錦田草地婚禮場地設有停車位,並可供車輛直達,惟顧客到場視察,發現設有渠務署「不得進入」告示。董事、3 名職員及公司涉誤導消費者,被控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遭海關起訴。
3 名職員先後於周三(10 日)及周四(11 日)獲准簽保守行為,34 歲男公司董事與公司周四則在觀塘裁判法院合共承認 15 罪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承租時不知情,早前因本案實地考察,發現仍能使用涉事車路,認為渠務署「完全唔介意開放畀其他人使用」。控方亦確認,渠務署曾發出信件,村民如有需要可使用道路。
裁判官彭亮廷認為受影響新人數量、涉案金額不少,押至 9 月 26 日判刑,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另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開放。
前海關高級關員被指 2020 年至 2021 年新冠疫情期間,向海關虛報 28 次在家工作,實際受薪為醫療輔助隊協助隔離、非緊急護送,其後再向海關報稱沒執行任何外間工作,涉約 1.9 萬元海關薪金,被廉署起訴欺詐等兩罪。
案件周三(20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,被告擬否認兩罪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10 月 10 日正式答辯,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官亦暫排期 11 月 19 日至 20 日以中文進行審訊。
現年 42 歲前海關高級關員,被指 2020 年至 2021 年新冠疫情期間,向海關虛報 28 次在家工作,實際受薪為醫療輔助隊協助隔離、非緊急護送,其後再向海關報稱沒執行任何外間工作,被廉署起訴欺詐等兩罪。
案件周三(19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,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,押後至 5 月 14 日再訊,期間被告准保釋。控罪指涉及 28 次在家候命工作、約 1.9 萬元海關薪金。
2021 年 10 月, 24 歲海關男關員被指在派對房間,趁初認識的 18 歲少女有醉意時摸其胸部,又帶她到洗手間,要求為自己手淫,再與少女性交。他被控一項強姦罪,陪審團周四(31 日)在高院商議約 4 小時後,以 5 比 2 大比數裁定無罪,被告聞判後神色輕鬆。辯方申請訟費,指被告沒有自招嫌疑,獲法官張慧玲批准。 海關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指,會研究有關案件的資料,以考慮進一步行動。海關又指,對人員操守及誠信有嚴格要求,有既定指引規管員工品行及紀律,會根據部門指引嚴肅處理任何違規情況。
2021 年 10 月, 24 歲海關男關員被指在派對房間,趁初認識的 18 歲少女有醉意時,摸其胸部,又帶她到洗手間,要求對方為自己手淫及與對方性交。海關關員被控一項強姦罪,周二(22 日)在高等法院開審。 開案陳詞提到,被告警誡下稱「條女係自願㗎」、「佢答我可以繼續」,法官張慧玲將案件押至周三(23 日)續審,將傳召事主作供。
海關總關員被指與母親將元朗一單位出租,但訛稱在上址居住,由 2017 年起詐騙政府房屋津貼約 16 萬元,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,及一項欺詐罪,被告早前承認 2 項控罪,其母原被控的串謀詐騙罪則獲撤控。 辯方周三(1 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求情指,被告已連同利息將涉案款項全數歸還,他極大機會因本案失去多年來的穩定工作,望法庭採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。 裁判官黃國輝表示,考慮被告認罪和有悔意,加上其過往紀律和背景良好,並且已歸還所有款項,遂判處被告 240 小時社服令。
海關總關員及其母親涉將元朗一單位出租,但同時訛稱於單位居住,詐騙政府房屋津貼約 16 萬元。廉署起訴二人一項串謀詐騙罪,總關員另被控一項欺詐罪。案件押後至 11 月 22 日答辯,二人獲准以 5,000 元現金保釋,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。
33 歲海關男助理文書主任承認在海關總部女更衣室,因好色而企圖偷拍一名女同事沐浴。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,裁判官劉淑嫻接納報告建議,周三(17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 辯方求情時形容報告內容非常正面,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,獲家人支持,建議判中度時數社服令,而被告亦主動尋找專業心理輔導,望法庭考慮初犯、屬單一事件,冀獲判社服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