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任海關高級關員被指新冠疫情期間,虛報在家工作,實則受薪為醫療輔助隊抗疫,同時獲海關發放薪金。被告否認欺詐等兩罪,案件周四(20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,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,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將案件押後到 12 月 12 日裁決。
控方指,被告供稱她案發時,理解參與抗疫並非「外間工作(outside work)」的說法牽強且不合理,被告應向上司求證自己想法是否正確;辯方則指,被告錯誤理解醫療輔助隊發出的通告,她亦難以向「上級的上級的上司」查證她的想法,導致案發期間「自然發展」出後續的錯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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