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 歲中學男教師被指於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間非禮 2 名女舊生,包括合照時觸碰胸部、摸大腿、扶手電梯上擁抱等。被告否認 4 項非禮罪受審,周三(17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裁判官林子康指,事主在指稱非禮事件後,仍繼續與被告看燈飾、吃甜品,亦共飲一杯飲品,加上相片顯示事主神情開心,「與剛剛被侵犯完嘅說法係不一致」。另一項非禮罪指,事主與被告合照時遭摸胸,官指被告動作相當奇特、可疑,但不能排除為意外接觸。
辯方另申請部分訟費獲批,官指兩名事主與被告關係較親密,看不到為何事主畢業後,被告不能與她們有較親密身體接觸,認為不屬自招嫌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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