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旬袓父涉自孫女 8 歲起非禮她,亦曾拍攝孫女下體照,被控兩項非禮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刊物罪,早前承認控罪,周五(25 日)在區域法院被判監 36 個月。辯方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,指被告有悔意,沒有反社會人格及戀童癖,加上年事已高,重犯機會低。
法官郭偉健斥被告違反倫常,又指被告的行為,嚴重違反事主對他的信任,事主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,需與施虐者長期共居一室,形容情節非常嚴重。官又稱,基於被告在第一次犯案後,曾被兒子及妻子警告不能再犯,但之後仍再次犯案,認為案件嚴重。
法官表明,不考慮除認罪以外的其他減刑因素,認為判刑需向社會說明,法庭不容忍這些事情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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