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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報 DSE 兩考場有炸彈 運輸署主任 3 罪成判囚 16 月 官:使教職員受驚嚇

虛報 DSE 兩考場有炸彈 運輸署主任 3 罪成判囚 16 月 官:使教職員受驚嚇
案發時為運輸署高級技術主任的五旬男子,被指於 2020 年文憑試中文筆試開考當日,虛報九龍兩所中學試場內有炸彈,警方調查時揭發他牽涉另一宗盜竊案。被告經審訊後,周五(5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「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」、盜竊等 3 罪成,判囚 16 個月。

裁判官林子勤指,雖然警方到場調查時,未有驚動考生,但使教職員受驚嚇,案件有其嚴重性。他考慮被告受母親逝世、工作影響,導致心理壓力大,酌情扣減刑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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