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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區選參選人沒依時交申報書 高院拒延期、下令繳逾 2.4 萬元訟費

2019 區選參選人沒依時交申報書 高院拒延期、下令繳逾 2.4 萬元訟費
2019 年區議會選舉漁灣選區,參選人胡健南敗給徐子見。他事後被指沒依時繳交選舉申報,翌年 7 月被廉署發信指涉違選舉條例,胡兩個月後向法庭申請命令,容許他延時提交申報。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周三(7 日)頒下判詞,拒為胡作出寬免,並下令他 3 個月內支付逾 2.4 萬元訟費。

法官指,選舉事務處以電郵、電話等方式多番提醒胡健南,且他 2003 年曾參選區議員,亦因漏報遭廉署警告,認為他沒有合理理由漏呈申報。官又批評胡不尊重選舉、輕視他作為候選人提交申報的責任,「愛理不理,甚至視而不見,最終只是怯於可能須負刑責,才作出申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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