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 歲廚師被指去年初在葵涌廣場男廁內,寫上「黑警死全家」及「狗官」,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,今(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被告曾指有警員在男廁向他叉頸、掌摑,但裁判官陳慧敏認為並非事實,「警員大可以選擇在警署(施暴),因男廁內可能有其他市民」,認為被告作供不誠實。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有預謀,更可能激發持不同態度者的情緒,法庭必須從嚴處理,終判監禁 6 個月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29 歲廚師被指去年初在葵涌廣場男廁內,寫上「黑警死全家」及「狗官」,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,今(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被告曾指有警員在男廁向他叉頸、掌摑,但裁判官陳慧敏認為並非事實,「警員大可以選擇在警署(施暴),因男廁內可能有其他市民」,認為被告作供不誠實。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有預謀,更可能激發持不同態度者的情緒,法庭必須從嚴處理,終判監禁 6 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