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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指魚革四周年旺角腳踼警署警長 29 歲男獲判無罪 官:現場狹窄不排除意外

被指魚革四周年旺角腳踼警署警長 29 歲男獲判無罪 官:現場狹窄不排除意外
2020 農曆年初二「魚蛋革命」 4 週年,警方驅散旺角示威者時,29 歲男子被指腳踢警署警長致其失衡受傷。他否認一項襲警罪,經審訊後周三(20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判無罪。

裁判官梁雅忻裁決時引述醫療報告,指受傷警署警長的腳「有 2 厘米紅腫」,與其供詞吻合,但指不排除現場環境狹窄下,被告觸碰警署警長純屬意外,即使被告自招嫌疑,但疑點利益歸於他,遂裁定罪名不成立。被告聞判後點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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