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工陳虹秀被控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一案,陳經重審,周二(11 日)在區院被裁定罪成,即日還押。
《法庭線》統計,至少 12 名反修例暴動案的被告為社工,或正修讀社工系的準社工;其中陳虹秀等 4 人的辯解是憑藉社工身分緩和警方情緒、到場「執仔」、情緒支援,僅一人獲裁無罪,其上司作供確認會指派社工到場工作,要掛社工證、不可穿黑衫,與被告被捕時衣著符合。
其餘 3 人包括陳虹秀則被裁定罪成。翻查判詞,區院法官據穿黑衣、在場徘徊等行為,推論 3 人有意圖參與暴動,協助及鼓勵示威者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,其中一人被指充當「哨兵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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