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名男子涉 2025 年 6 月,取酬在葵涌廣場兩度偷竊夾公仔機內共 83 隻 Jellycat 及 LABUBU 公仔,總值約 11.5 萬元,周五(18 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,判囚 24 至 26 個月。
案情指,次被告指示第三被告招攬他人偷竊公仔,並駕車接載被告到葵涌廣場,首被告使用另一名在逃人士提供的鎖匙,解鎖夾公仔機取走公仔,其中兩被告承認收取 2,000 至 9,000 元報酬行事。案中另有兩人在逃被通緝。
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,各被告並非即興犯案,而是有不少於 4 名同伙有預謀爆竊,亦清楚有人策劃本案,其中一、兩名被告有多項前科,在獲釋後不久犯案,屬加刑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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