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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班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表證成立 被告稱事主主動「攞個胸撞埋嚟」、屢稱遭非禮

休班督察涉非禮懷孕女子表證成 被告稱事主曾主動「攞個胸撞埋嚟」、屢稱遭非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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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 11 月,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被指於休班期間,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,更抓其胸部一下,逃跑不果後跪求以百萬賠償,換取事主夫婦不予追究。他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裁判官梁雅忻周四(18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。

被告供稱事主 X 為圈內「女神」,惟銷售手法「比較特別」,常對客「黐身黐勢」,更曾經「攞個胸撞埋嚟」,自己則嚴詞拒絕。被告又指,社會運動期間被 X 問及政見,X 又向他表示自己與丈夫是「黃色、深黃色」,更曾命名寵物狗為「popo」。

被告又指,事主經常聲稱遭非禮。被告亦提到,案發前因父親患癌、夫妻不睦和工作不順而開始酗酒,當日喝了兩杯威士忌。
警員稱被告倒地、吐出泡沫
指自己「醉咗」兩度要求送院

控方傳召拘捕警員繆浩川(音譯)作供,繆指搜身後,被告突然步履不穩、更跌倒在地,稱「早前飲咗兩杯 whisky」、「腳軟、企唔到」, 並拉下口罩「唞氣」,而繆聞到「少少酒味」,攙扶他到牆邊休息,期間被告僅提及自己「醉咗」、身體不適,「冇講其他同案件有關嘅詳情」,調查時才得知他為警察總部刑事支援部督察。被告表示頭痛作嘔,並吐出少量泡沫,兩度要求送院治療。

辯方盤問時,詢問搜身期間有否發現大量現金或支票簿,繆稱沒有;辯方又問,是否記得被告指「哎呀俾人搞咗場大龍鳳」,繆則指沒印象。

控方其後傳召與繆一同到場的警員林文堯(音譯)作供,林憶述當時 X 的情緒「比較不太冷靜」,曾哭泣。

控方亦讀出 X 老闆的書面供詞,指當日晚上 11 時多收到 X 傳訊,稱她遭被告非禮,又因「知道被告係警察」和 X 懷孕,出於擔心而主動致電 Y(即 X 丈夫),「佢( Y )話個客想畀錢解決件事,我叫 X 嘅老公唔好應承佢任何嘢,等警察嚟處理」。案發後,他得知 X 因涉案到精神科就醫,遂批准她放假。

老闆補充,被告為公司會員和長期顧客,而他不認識 Y,曾在某日看到 Y 接 X 下班,至今僅有一面之緣。

被告供稱 X 為圈內「女神」
常要求被告消費「追數」

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,被告選擇作供。被告稱自己為「停職嘅警務高級督察」,大學學士畢業,育有兩名幼女,自涉案店舖創始已預訂其產品,並加入相關 Facebook 群組,後來成為「版主」,一天內公布四則貼文,更與店舖老闆「深入交流」。

同期,他任職「八鄉少訊中心」的主管,由於許多同事調任處理「社會事件」,故「嗰陣最大係我」,亦負責與涉案公司合作設計紀念品。當時, X 同樣是群組的活躍成員,被告僅得悉 X 為知名的「女神」,「據我所知,有幾十人(網友)話追求 X,我冇理佢啦,佢係女神唔關我事㗎」。

他的訂單原本由另一店員負責,自 2019 年末,因該店員調任另一分店的店長,改由 X 處理,兩人始接觸。被告強調 X 主動向他取得 WhatsApp 聯絡,經常要求他消費助自己「追數」。

被告指事主銷售時曾「攞個胸撞埋嚟」
自己嚴詞拒絕

被告續指,後來與 X 熟絡,發現其銷售手法「比較特別」,X 會在客人購物時「黐身黐勢」,某次 X 向他銷售產品時「主動攞個胸撞埋嚟」,並重申「佢突然間用兩個胸撞埋嚟」、「我係縮開嘅」。由於自己聞名於該界別,「個個都識我 Vick Lee……我同佢其他粉絲、熟客係唔同」,遂嚴正要求 X 注意言行,以免他人閒言閒語,X 指明白。

自此,X 由「李先生」改稱他為「阿哥」,讚他見識廣博,「好想有個好似我咁嘅親哥哥」,除了公務外,兩人會交流餐廳優惠等。 X 更向他求助,包括某次 X 的母親遛狗時,遭其他狗咬傷,他則建議「call 白車」。

被告又指,兩人曾談及「感情問題」。案發前一個多月,他在涉案店鋪的休息室與 X 閒聊時,發現她「口腫臉腫、臉青青」,便詢問 X 是否懷孕,X 表現「驚嚇」,他則指「我明㗎啦,怕(BB)小氣吖嘛」、「我老婆生過兩個,我一睇就知(懷孕)」。X 回覆,僅他一位客人及一些店員知道此事。

被告稱觀面相發現事主不擇手段
事主多次自稱遭非禮

被告另指,曾於購物時為一位男店長和 X 「睇相」,前者為「額頭葫蘆型」,可能被下屬出賣,X 則是「法令紋入鼻」,反映其「不擇手段」, X 則笑指「(我)好叻不擇手段」。X 後來經常向被告提問懷孕事宜,包括如何處理「谷奶」,被告強調「谷奶唔係啲咩咸濕嘢」,而是懷孕間的身體變化,故著 X 「睇醫生」、「食止痛藥」。

被告並稱「佢( X )成日都俾人非禮㗎啦,聲稱」,有次 X 指被一名聾啞顧客背擁、碰到其胸部,又稱「根據佢嘅講法,佢嘅店員都俾人非禮過」。

被告再提及,圈子內的人經常指他有錢,某次兩人談及養狗,X 詢問被告租私人飛機,帶其寵物狗赴日旅遊的費用,被告稱當時回答「200 萬」,再於庭上模擬 X 、以高聲尖叫 「wow,阿哥你真係好有錢啊」,辯方律師即向裁判官稱「唔好意思」。

被告再稱當時「未講晒」,X 誤會其意思,事實為許多狗主合租飛機,而他當時使用的別墅、跑車則是向一名富商親戚借用。

被告指事主夫婦政見為「黃色」

被告再指,僅向 X 自稱任職 EO(行政主任),「因為我知道佢嘅政見,係比較唔認同政府嘅方向」,但懷疑老闆曾向 X 透露其身分。被告憶述,社會運動間,購物時被 X 問及「你唔係某種政見㗎咩」,被告當時稱「其實我都好中立」,惟 X 則指自己是「黃色」、丈夫是「深黃色」。之後被告又指, X 曾命名寵物狗為「popo」,「叫某個顏色嘅人繼續幫襯佢間舖,話同佢哋嘅立場係一致嘅」。

被告指因低潮酗酒
案發前喝兩杯威士忌特飲

被告又指,自己原屬「social drinker」,應酬時才喝酒,酒量為「中下」,但案發前因「接二連三嘅事」陷入低潮,包括父親的淋巴癌四期,太太產後抑鬱、與他爭論離婚;工作上遇到困難等,故慢慢越喝越多,「每晚都飲」。他亦供稱,案發當日喝了兩杯「Whiskey Highball」。

案件周五(18 日)續審,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
被告李卓賢(現年 34 歲),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23 日,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 2 樓一店舖內猥褻侵犯女子 X;並在同日同地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,即向 X 及其丈夫 Y 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,以換取 X 不追究他的猥褻侵犯。

警方早前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,指被告案發時為休班警務人員,已被停職。

KCCC218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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