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停運的「612 人道支援基金」秘書施城威,本月初在機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,被指涉嫌干犯《港區國安法》第 29 條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」罪,獲准保釋候查。 施城威周一(14 日)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法庭頒令警方歸還受「法律專業保密權(LPP)」保障的資料,及頒下禁制令,禁止警方存取、檢視和使用相關物料。他另要求法庭就如何界定哪些屬警方不可檢取的物料給予指示,並要求警方賠償,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。
施城威要求法庭頒禁制令
禁警方檢視和使用相關物料
原告為施城威,被告為警務處處長。入稟狀指,警方於 2022 年 11 月 5 日持兩張由西九龍法院裁判官、據《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》附表 1 發出的手令,進入施城威位於北角及觀塘的單位,檢取與案件有關的物料。
施城威要求法庭頒令警方歸還受「法律專業保密權(LPP)」保障、及在手令權限或合法授權範圍外的材料,又要求頒下禁制令,禁止警方存取、檢視和使用相關物料。他另要求法庭就如何界定哪些屬警方不可檢取的物料給予指示,並要求警方賠償。
612 基金案 11.25 裁決
施城威為已停運的「612 人道支援基金」的秘書,他與 5 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、大律師吳靄儀、歌手何韻詩、前嶺大副教授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,被票控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,案件將於 11 月 25 日裁決。
HCMP1863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