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硤尾的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,有 85 歲前租戶周一(16 日)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,指興建與管理該邨的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」,在提供相稱的替代住所之前就終止其租約,違反政策或政府指令,相關決定是非法(unlawful)。
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五(20 日)向居民書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,下令雙方商討及向法庭提出聆訊方向。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。
入稟狀:平屋曾提優先安置、毋須審查
司法覆核(法律 101 文章)申請人為梁亞端,由資深⼤律師杜淦堃、大律師何卓衡和薛旨呈代表;擬答辯人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。
入稟狀提及,約 2014 年「平屋」建議清拆重建大坑西邨。城規會批准申請,其中一條件是妥善安置居民,而「平屋」於 2019 年回覆立法會,亦提及住戶毋須通過入息或資產審查,便可申請租住或購買重建後之單位。
入稟狀:平屋突轉變 居民合資格才可回遷
入稟狀續指,情況於 2023 年 6 月「突然大轉變」(In a sharp volte-face)。「平屋」公布安置計劃,指現有的租戶需符合一定資格,例如不享有公屋福利、不擁有任何住宅物業等,才可回遷。
「平屋」向合資格的居民提供兩個方案。第一是按合資格家庭成員人數比例,提供一次性租金津貼(one-off rental subsidy),重建後可回遷至新落成項目的單位。但「平屋」不保證款項,足以居民在整個重建期間可找到合適的住屋。
第二個方案是領取一次性補償(one-off compensation),永久遷出。另就不符合資格的居民,「平屋」則提供特惠補償(one-of ex-gratia compensation)。
此外,獲津貼及補償的居民需要簽署承諾書,聲明不會向「平屋」或政府要求補償或其他補貼。入稟狀指,這意味居民會因應一次性津貼,會被取消公屋資格、援助等。
入稟狀:平屋施壓逼接受津貼 手法強硬
入稟狀又指,「平屋」施壓逼使租戶接受津貼,租戶若不接受會面臨被逐出大坑西邨的風險。「平屋」更採取強硬手法(took a strong-handed option),於區院提出 67 宗法律訴訟。許多租戶無力支付律師費,擔心需支付訟費等款款項,別無選擇下只能屈服。
申請人尋求對「平屋」於 2023 年 6 月 提出的方案,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推翻「平屋」提出的津貼或補償方案、終止其租約並將申請人逐出住所的決定,以及頒令禁止「平屋」在有合適及合法的安置方案前逐出申請人及其家人。
入稟狀指,直至區院司法常務官宋泳琛於 8 月頒下措辭強硬的判詞,批評「平屋」的行為(見早前報道),廣受傳媒報道。在此背景下,申請人獲得公益法律援助(Pro Bono legal assistance),提出是次司法覆核。
平屋另對拒遷居民興訟 正就判決提上訴
針對宋官的判決,「平屋」一方亦提出上訴,案件周五(20 日)於區院處理,據悉法官高勁修將押後頒判詞(見另稿)。
HCAL1600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