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85日審訊 施德來接受控方盤問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85日審訊 施德來接受控方盤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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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報道】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四(13 日)展開第 85 日審訊。施德來第四日作供,主控萬德豪開始盤問。施供稱,民協讓參選人自行決定是否簽署〈墨落無悔〉聲明,而何啟明於 WhatsApp 群組提及對聲明字眼的看法,施稱與何的看法不同,惟當時沒有表達。

施又供稱,自己與何啟明都沒在 WhatsApp 群組提到會否簽署〈墨〉,法官質疑如兩人當時有不同決定,會造成一個奇怪的情況。施稱,「最終無發生,就無處理過。」李追問,即兩人當時冒著風險,就是否簽署或有不同行為?施答,「嗰刻無特別諗呀。」法官並提出,施在九東地區論壇上的發言,是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後發布,提醒需考慮「共謀者原則」的應用。

周三審訊時,庭上提及九東地區論壇上的發言,施語帶哽咽稱曾數次提及「我好鍾意香港 」,並一度捽臉。另法官一度問,按林鄭月娥的性格,施是否認為她會回應「五大訴求」?有被告聞言發笑。施答稱,「就算佢對於五大訴求無一樣應承都好,我哋認為佢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。」

全日綜合報道:
47人案|法官關注施德來論壇發言、FB帖文可否視為推進串謀言行 何桂藍下周作供
周三報道:
47人案|施德來稱林鄭「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」 重提「我好鍾意香港」時哽咽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15:09 休庭 下周一續審
15:06 施德來完成作供
下周一續審 何桂藍將開始作供

施德來代表大狀黃廷光稱,施決定不會傳召證人,指這是其案情。

法官陳慶偉問,明天再續?依次序下一名作供的為何桂藍,何一度張開嘴巴發呆。其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稱,明天不開庭,即何在下周一開始作供。

陳問,Beel 需時多少日作主問?Beel 稱是兩日,一度取出一疊 A4 紙,指這是他要詢問的問題。 法官李運騰稱,那 Beel 應說 4 日。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。散庭時,被告席的何桂藍、李予信一度聊天發笑。

15:05 開庭
14:44 休庭
14:35 控方完成盤問施德來

主控萬德豪稱,會總結控方案情。法官李運騰稱,在控方發問前,有些事情需要作出澄清。

庭上其後展示施德來 Facebook 提到初選完結的帖文,並引述最後一段的部分字句:

...他強調初選並非一場為個別黨派、個別候選人的選戰,而是『香港人一齊打嘅仗』,他預計中共打壓無窮無盡,『由參選到投票都隨時被人話係犯國安法』,但相信香港人無畏無懼,也不會坐以待斃,會透過不同方式如議會或街頭抗爭」

李問,施提到不認為當時的行為會違反《國安法》?施同意。李指,但施於訪問中有提到《國安法》的風險。

施其後解釋,「我呢一句說話,係源於曾國衞嗰篇訪問,但係《蘋果日報》唔算引述得好準確,因為就算曾國衞嗰篇訪問,都唔會講到投票人犯《國安法》,不過呢度,當然呢度都有用到選舉語言,因為都係想顯得都係有個壓逼感,但我唔肯定…我係唔係原先完整講嗰句說話喇。」

法官陳仲衡問,但施有在 FB 引用該段段落。施稱,「明白法官閣下,所以我個解釋都係話隨時畀人話犯《國安法》,唔係真係話有犯《國安法》嘅風險,而係製造一個緊張嘅感覺,都係一個選舉語言。」陳追問,施是否忘記由誰人發布?施稱,「帖文是由我本人貼。」

李運騰澄清問,即施疑惑所作的事會有風險?施稱,「沒有,因為如果有嘅話我停止咗喇。」

萬最後向施指出案情,指他與其他被告,議會過半後,串謀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逼使特首回應「五大訴求」,並有意圖顛覆國家政權。施均稱不同意。萬稱,沒有進一步的問題。

施代表大狀黃廷光稱,沒有覆問。施完成作供,手執背囊返回被告席。黃稱,原本擬傳召下一名證人,但現需索取指示,希望可休庭 15 分鐘。

陳慶偉遂下令休庭。

14:34 開庭
施德來(右)周四(13 日)第四日作供。身旁為民協創黨成員譚國僑。(Tszhei Chan 攝)

前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到庭旁聽。(Tszhei Chan 攝)

12:50 休庭午膳
12:35 法官就施德來宣布停止選舉工作 FB 帖文提問

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施德來另一個 Facebook 帖文:

實在初選的投票人數遠超所想,戴教授…我同民協都會跟從初選協調及承諾,我會停止選舉工程,並全力支持出線名單,我期望黨派分野要放下…齊心打贏 9 月嘅選戰...

法官陳慶偉問,施提到「初選協調及承諾」、停止選舉工程,指此為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其中一點,協調協議文件、共同綱領亦有提到?施稱,「同意呢個說法。」

施其後稱,「我喺呢一度寫我會停止選舉工程,其實我一直覺得所有協調會議或者相關嘅一啲承諾,都係講緊贏就去選,輸咗就唔好去選。」

陳問是否只有一個承諾,就是暫停選舉工程?施稱,「停晒初選嘅各樣嘢囉。」陳其後再追問,是否只有一個承諾?施答,「由頭到尾都係得一個承諾,就係講贏輸機制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施提到「全力支持出線名單」,是指正式選舉?施笑稱,「係嘅,所以第一呢一句係一句客氣說話,就算不同黨派輸咗有時都會恭賀其他贏嘅對手,當然佢哋都係民主派啦。」被告席的陳志全、旁聽等聞言發笑。

李運騰問,即施無意支持初選勝出者?施稱,「如果有時間我會協助民協多啲。」李再指,是稱九東勝出的參選人,又指施會否協助他形容為「同路人」的參選人?施答,「我嗰刻無特別嘅諗法,亦都無實際嘅行為做過,佢哋都無搵我,可能低票得滯啦。」

李問,施是公開承諾會支持「同路人」?施稱,「所以我話呢一個感謝文,入面好睇啲。」法官陳慶偉聞言發笑。李再問,就算施不打算做任何事情,但發帖都有幫助?施答,「可能係但(帖文)下面得 235 個 like。」

法官陳仲衡問及,「我同民協都會跟從初選協調及承諾」一句,並一度要求展示螢幕的人停止移動螢幕,否則無法讀出。被告席的林卓廷大笑。陳問,表示支持是否為協調及承諾的一部分?施其後答,「我嗰刻係寫緊篇感謝文,我想顯得好睇。」

李運騰問,不只如此,問施是否同意,這個帖文是協助達成「35+」目的?施稱,「我參加初選,認同議會過半,輸咗我唔去選,的確都係有助民主派過半數嘅勝算要增加。即使我得 900 幾票都好,係有呢個關係,不過我寫呢一個 post,無呢個咁樣嘅諗法,純粹係睇下我點樣寫得好睇啲。」

陳慶偉稱,這個帖文都可應用於「共謀者原則」,其後下令休庭午膳。

12:30 控方問施德來有否告訴初選組織者
不會以否決預算案逼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

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施德來的 FaceBook 帖文:

初選完結,在這幾個月,由商討初選,幾乎拉倒,最終成事,我先感謝戴耀廷教授、區諾軒及民主動力促成其事。另外,觀塘黃大仙區區議員合力的推動,帶動九龍東的初選氣氛,一個階段完成,要感謝的實在很多。

首先,當然是一班助選團,以有限的資源、人手,助出立法會選舉的陣式,並感謝全港 80 萬市民投票,約 1000 位支持對我的支持....

在此我恭喜 5 位九東參選人,我從各位身上都有所學習,未來日子我們並肩作戰...

回顧在第 2 天投票日的下午,蘋果記者想找我訪問 ,我回應說:『在九龍東選情未見佔上風的民協主席施德來,今午反為深水埗為參加九西的何啟明助選,也稱不會為選情告急…』

萬稱,施在帖文上提到「進化的民協」,問是否與全新的民協為一致?施同意。

萬其後問,施有否告知初選組織者不會否決預算案,以逼使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?施稱,「無講過。」施又在追問下稱,沒有告知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發起人或其他簽署者。

法官陳仲衡問,施提到會為何啟明助選。施稱,當日是投票日下午,《蘋果日報》記者訪問兩人,他又同意當日有為何助選約一小時左右。

12:20 施德來在法官提問下更正
稱不知自己所講「攬炒」定義是否與戴耀廷的一致

主控萬德豪其後問及「攬炒」的議題,指施德來於九東地區論壇上提到「攬炒林鄭 攬炒呢個政府」,而施有讀過戴耀廷的「攬炒十步」。

施稱,他是閱讀報章的網上版。萬問,施有否讀過戴發布在《蘋果日報》的文章?施稱,「我有講過佢喺(2020 年)7 月 7 號,喺《蘋果日報》都有一個關於《國安法》嗰啲文章都有睇嘅,其他我就無印象喇。」

萬其後引述戴 3 篇文章,包括〈攬炒的定義和時間〉、〈香港攬炒大對決〉、〈攬炒的時代定義〉,問施有否讀過?施均稱沒有。

萬指,上述 3 篇文章均提及「攬炒」,問施在論壇上提到的「攬炒」是否都是引用戴耀廷?施稱沒有。萬問,即施對於「攬炒」的理解是與戴不同?施確認。

萬問,否決預算案不是「攬炒」?施稱,「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兩次係《基本法》(第)50 到 53 條嘅程序,我琴日都有講過攬炒,法官亦都有問題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但施稱沒有讀過戴的文章,如何得知兩人對於「攬炒」的理解是不同?施稱,「攬炒呢個字唔係戴耀廷獨家嘅。」李再重申問題,施答,「感謝法官閣下,咁我應該更正我說話,我應該話我唔知我講嘅攬炒定義,同戴耀廷嘅一唔一樣。」

法官陳慶偉問,施對於「攬炒」的理解是?施稱,「我嘅攬炒定義係,如果民主派取得過半,攞到一半議席,當第一次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如果林鄭決定解散立法會,攬炒嘅一方民主派嘅議員就失去立法會嘅議席。」

法官陳仲衡稱,但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會失去議席。施稱正確,「咁所以立法會議員要經過重選…無糧出,要靠職員做…因為每次選舉(開支)大概 100 萬(元),講緊每一個人。另一個「攬炒」對象係講林鄭…有機會當林鄭提出同一份《財政預算案》嘅原案,如果被否決佢就會按《基本法》第 52 條嘅內容辭職。」

陳慶偉問,即施對於「攬炒」的理解,是根據《基本法》?施稱,「我會講係(第)50 到 53 條個程序囉,個雙方係民主派議員同林鄭囉。」

施其後在萬的提問下稱,指戴對於政治「有啲諗法」,但對於戴對於初選的看法沒有興趣。李運騰問,施會想知戴有否想提到秘密議程?施稱不會。

12:10 施德來:毋須問都知道
何啟明不會不予差別否決預算案

主控萬德豪稱,施德來在論壇上提到會否決預算案。施稱,「喺論壇度我有用咁嘅字眼。」施在提問下稱,民協不會否決預算案兩次,以逼使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。

萬問,即施在當選後,會作出一些相反的事情?施稱,「唔係,我會約林鄭去傾,爭取五大訴求同埋民生政策我都會同佢傾。」

法官陳仲衡問,問題是指選民相信施會否決兩次,但施最終不會做。施則重申會與林鄭商討。陳稱,有些問題不只問了一次,重申是提供機會供施講解,而不是逼施答是或否。施遂指,「明白法官閣下我會盡力。」

萬問, 施是否同意,若他不履行論壇上作出的承諾,會令民協的形象更差?施點頭稱,「會有影響。」萬重申,是一個壞的影響。施答,「要具體睇下係點樣。」

萬又問,是否是會對何啟明造成壞的影響?施稱,「有影響,唔知好定壞,要睇具體情況。」

法官陳慶偉其後問,如果林鄭月娥拒絕討論「五大訴求」?施稱,「最終當《財政預算案》出嚟,我都要睇返個內容因為民協最重視民生。」陳追問,即回復為一個正常的立法會議員?施答,「睇返個會嘅宗旨去做投票決定。」

萬問,施沒有與何啟日討論否決預算以爭取「五大訴求」?施稱,「佢無同我講,不過我都相信佢唔會不予差別咁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。」

萬續問,兩人有否討論過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以爭取「五大訴求」?施稱沒有討論,另在追問下稱有看過何在論壇上的發言,但表示不記得。

萬問,施對於何的立場是否感興趣?施稱,「我相信代表得民協參選嘅都係重視民生,所以我唔使問佢都會知道佢不會不予差別咁樣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。」

萬追問,兩人有否討論過否決預算案的影響?施表示無討論。萬指出,施與何是有意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的權力,否決預算案,爭取「五大訴求」。施稱不同意。

12:05 控方問施德來是否向公眾「講大話」
法官問會否覺有選民會「被誤導」

主控萬德豪續引述剛才提及施德來的 Facebook 帖文,指他提及「全新」民協。萬另展示施一款綠色背景、附有施的大頭照,並寫上「重新認識支持民協 抗極權衛我城」口號的單張。

萬稱,施的單張提到「重新認識」,而施的 FB 帖文又指是「全新」民協。萬問,全新的民協是較進取?施稱,「我想顯得民協嘅形象係進取。」

萬稱,不只是進取(progressive),而是激進(aggressive)。施稱,「我會用進取呢個形容詞。」

萬續指,否決兩次預算案,不是激進?施答,「選舉論壇我有咁講。」法官陳仲衡稱,問題是問施是否視為激進。施稱,「我會形容係進取。」

萬指,但根據施的證供,是想向公眾展示民協新的形象。施稱,「變得進取一啲。」施在追問下同意,他當選後,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。萬問,即施向公眾「講大話」?施搖頭答,「唔係大話,爭取五大訴求係我嘅目標。」他又在追問下稱,「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兩次,係談判策略,爭取籌碼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施是否同意選民聽到施在選舉論壇、街站的發言後會被誤導?施表示,「唔係,我認為選民係希望立法會議員爭取五大訴求。」

李再指,但施是在未知道預算案的內容之前,已提到否決兩次,如果一個選民相信其發言,不是會被施誤導?

施稱,「所以我會話係爭取五大訴求嘅過程裡面,會講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佢係一個談判籌碼,由入選到立法會議員,到《財政預算案》出爐,中間有半年時間。」

李再重申問題,指施已重複很多次,問選民會否被誤導?施答,「我覺得香港人要嘅係要爭取五大訴求,而唔係要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。」

李向萬稱,認為不用再追問,認為可留待陳詞交代。

12:00 開庭
11:16 休庭
11:10 法官問是否得到譚得志支持者的選票?
施德來:「我攞唔到佢嗰啲票」

主控萬德豪其後續問,施德來提到民協的形象溫和。施同意。萬問,當市民看到論壇後,會認為民協的立場有變?施稱,「我一路係諗緊想個形象係進取啲,所以喺兩場選舉論都有一啲相關嘅言論。」

法官陳慶偉問,施會否想在選舉後,民協回復溫和光譜?施答,「民協嘅立場信念一直不變,係我用嘅選舉言論喺個論壇嗰度,我係想畀公眾覺得進取咗嘅。」

陳指,施會吸取較進取(progressive)的選民,因而失去舊有選民的支持。施稱,「所以呢個都係一個選情選舉嘅評估,我會按住。」

陳追問,即「賺多過蝕」?施稱,「我覺得我按住當時嘅民情,對政府嘅不滿,市民…」法官李運騰問,民協或需要繼續進取的形象,以確保獲得支持?施答,「如果要講支持者嘅話,一種係唔普遍嘅泛民支持者…一般嘅泛民主派支持者,一種係民協嘅支持者。」

李指,但傳統支持者看到論壇後,會認為以前傳統、溫和民協不復存在。施稱,「誒我唔會用不復存在,但係係顯得進取咗,配合咗當時嘅民情,如果民協真係入到立法會,最終我哋就住《財政預算案》嘅投票決定,當我哋按住民生需要去做決定嗰一刻,民協嘅忠實支持者係會理解,過去我哋都試過有一啲決定。」

陳慶偉問,但民協會因為顯得進取而取得這些選民的票源,但會失去傳統支持者支持,故指施似乎是指只想做一屆立法會議員。施稱,「唔可以咁講,因為我相信香港人都會有一定嘅理性,《財政預算案》對香港整體都重要。」

李運騰問,但施是否相信選民,為何需要使用選舉語言?施稱,「因為當時當刻,同埋選舉嘅需要,顯得進取啲,係整體民主派嘅,用個餅嚟形容啦,會做大個餅。」

法官陳慶偉托頭問施,是否想取得人力「個餅」,又指譚得志十分進取,更在論壇上使用粗口,問是否想得到他支持者的選票?被告席的陳志全、彭卓棋一度發笑。施稱,「我攞唔到佢嗰啲票。」

陳慶偉追問,那胡志偉的選票?陳一度口誤說了「胡志明」,法官陳仲衡即糾正稱是「胡志偉」。施稱,「呢個接近啲。」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。

11:00 法官提出施論壇發言在《國安法》後發布
提醒考慮「共謀者原則」

主控萬德豪其後問及九東初選論壇。萬問,施德來出席論壇前有否與人商討?施稱,「我九龍東嗰邊都有一個助選團隊,人數少啲,有討論不過都係我自己做決定。」施又稱,「講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爭取五大訴求,係有討論,但係實際論壇上點樣講,用咩字眼,係我臨場嗰陣先決定。」

法官陳仲衡則稱,施以「我哋」代替民協。施答,「明白法官閣下,我嗰刻都係諗緊民協嘅整體形象,所以我係諗緊一啲進取嘅言論去改善民協,呢個係我嗰刻嘅諗法。」

萬其後展示 「施德來的日記簿」Facebook 專頁,施於 2020 年 6 月 29 日的帖文提到:「今次九東民主派初選論壇,我哋 6 位候選人都展示出各自的特色,段片係我嘅發言,希望大家睇完之後,可以見到一個全新嘅、與香港人同行嘅民協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施用了「全新」一詞,即施想告知他人民協與之前不同?施稱,「我都係刻意喺呢個初選去到論壇嗰刻開始,想顯得民協進取嘅形象,依度用咗一個全新嘅呢個字眼,都係唔同嘅一個意思。」

李追問,但施是否同意這段是指民協與之前不同?施答,「同意,因為民協真係畀人一個怯懦弱勢…甚至唔係民主派嘅感覺,所以我就咁樣寫。」

萬其後展示 2020 年 7 月 4 日的九東地區論壇謄本,其中一段顯示:

咁呀要答呢一條問題呢,我諗有兩個情況…我哋今日如果做到 35+,我諗每一個人就已經唔係再代表自己嘅政黨呀,因為我哋全部都係要透過一配票嘅方式,一個抗爭陣營整體去攞到過半嘅議席嘅,喺咁嘅情況底下呢,我諗我哋每一位決定 35+ 嘅人都要一條心,一齊去共識,一齊去攞一個共識,咁喺呢個時候嘅話,我哋要重要有一個精神喇去繼續係要攬炒呢個林鄭,攬炒呢個政府,特別係否決兩次財政預算案,同時間呢當我哋喺到呢個情況嘅時候呢,其實第時…已經唔係民主嚟…第時可能要走出嚟衝可能係梁君彥,可能係張宇人,…因為人哋係要阻止一啲通過吖嘛,但係另一個情況如果我哋無 35 嘅話,我覺得我哋每一位入到議會嘅...

法官陳慶偉一度稱,施在 7 月 4 日的九東地區論壇言論,是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後的言論,假設該言論達成能起用「共謀者原則」的所有條件,此會否被視為促進串謀發展的言行?陳稱,他只是拋出問題,法庭未有定論,但控辯雙方或要加以考慮。

10:55 施德來稱與何啟明都沒有
在民協 WhatsApp 群組提及簽署〈墨落無悔〉

法官李運騰問,民協 WhatsApp 群組內決定由參選人自行決定是否簽署,但何啟明或施德來都沒有提到會否簽署?施稱,「我印象無。」法官陳仲衡追問,兩人都沒有討論?施稱無。

李運騰問,但如果兩人有不同決定,會造成一個奇怪的情況。施稱,「最終無發生,就無處理過。」李追問,即兩人當時冒著風險,就是否簽署或有不同行為。施答,「嗰刻無特別諗呀。」

李運騰其後問,留意到何啟明在〈墨〉發布翌日後已簽署,但施是在 2020 年 6 月 15 日簽署。施稱,他與何啟明應時在 6 月 10 日晚或 11 日簽,「當時我無諗住我要喺 Facebook 度出一個 post 話我有簽〈墨落無悔〉」。

李運騰則指,在〈墨〉名單上看到施的名字是在最後一個。庭上其後展示帖文。

法官陳慶偉問,何、施是自己簽或是請助理幫忙?施稱,「我有回覆咗畀民協嘅同事,我都唔知佢回覆佢聯絡嘅係下面呢 3 個人嘅邊個人,因為擺上去嘅係由佢哋 3 個人去擺嘅。」

陳追問,即是要聯絡該 FB 帳戶持有人,然後由他加上名字,而不是自己留名?施稱,「正確法官閣下。」

10:45 施德來稱與何啟明對〈墨〉字眼有不同看法

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梁晃維發布〈墨〉的 Facebook 帖文,指聲明提到「我們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,在宣布參選時公開簽署以下聲明」,問施是否同意?施稱,「我用返佢嘅文字,就係呼籲有意參選者,喺宣布參選嘅時候公開以下聲明。」

萬指,即〈墨〉的發起人是籲有意參選初選者簽署。施稱,「如果我要推論佢嘅意圖,佢的確係呼籲有意參選者。」

萬稱,施及何啟明於 2020 年 4 月尾獲民協授權參選,而兩人都有參加初選。施在提問下同意,他當時代表黨參選,而當時民協被視為弱勢、騎牆。

萬問,如果一名參選人有簽〈墨〉,另一人沒簽,會令民協的形象更差?施稱,「會令人好困惑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民協最終讓參選人自行決定,但施有否在 WhatsApp 群組提到會簽署?施稱無,而何啟明,「何生我印象佢喺個群組講咗各自嘅睇法好短,佢喺佢作證嘅時候都講話..」李問他當時提及的內容,施稱,「佢講咗句對於句文字嘅理解。」

萬追問何當時在群組的發言。施稱,「佢對於佢個字眼,例如包括嘅嗰個字眼,會運用個字眼,都有佢一個睇法。」

萬追問甚麼看法?施稱,「話包括唔係等於一定包含喺裡面,係庭上面佢都有咁講。」萬問,施當時是否同意?施稱,「我同佢嘅睇法唔同。」

法官陳仲衡問,但施當時沒有表達意見?施稱沒有。

10:35 施德來不同意
〈墨落無悔〉是初選參加者的共識

主控萬德豪其後問,施德來稱在 2020 年 5 月 8 日收到協調協議文件,認為文件是協調會議的共識。施稱,「我收到份 final doc 嘅協調會議文件,我唔會話第二點(即積極運用否決權,否決預算案,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得)係一個共識。」

施在提問下稱,當時沒有反對文件內容。萬問,施早前提到 2020 年 6 月之前默許,6 月後同意?施稱,「我同意依個說法,如果話去到 6 月份,我同意埋呢句內容。」施又稱,於 5 月份時無反對。

萬又問,就〈墨〉提到「會運用」否決權,問施有否告知任何人,此句與協調協議文件的字句不同?施稱沒有。萬追問,〈墨〉是否初選參加者的共識?施搖頭稱,「我唔同意咁講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施當時是否對於簽署、表態有壓力?施稱,「係,同意。」李追問,如果沒有聲明,施不會明顯表達立場?施稱同意。

李再問,施當時留意到協調協議文件使用「積極運用」,與〈墨〉的「會運用」是不同?施稱有留意到。李問,是否同意〈墨〉的表達方式是更肯定?施稱,「我同意係更為肯定。」

李運騰問,施是否認為〈墨〉是「騎劫 (hijack)」了其他參選人?施稱同意。被告席的鄒家成聞言戚一戚眉。

李追問,施同意「騎劫」,是因為簽了〈墨〉?施稱,「我簽咗,而我最終對於《財政預算案》嘅決定,其實我都係只會跟返民協,按《財政預算案》內容去做決定。」李再問,當時〈墨〉是否比協調會議同意的事項更進一步?施當時同意有需要簽署?施稱,「我有需要去簽。」

10:30 施德來同意就〈墨〉作出聲明
就是告知其他人同意受約束

主控萬德豪其後問及〈墨落無悔〉。他在提問下稱,當日是看梁晃維的 Facebook 帖文,並知悉他為發起人或聯絡人。法官李運騰問,當時施是在閱讀帖文時,知悉梁為發起人,或是在簽署之前已知悉?施稱,「因為佢個 FB 嗰度下面,有寫到如果要加入簽署嘅話,就聯絡 3 位人,其中一位就係佢。」

萬其後問,施沒有告知何,誰人為〈墨〉的發起人?施同意。

法官陳仲衡問,施有否在民協的 WhatsApp 群組中展示 FB 帖文?施稱沒有。陳追問,即群組內的人不知道內容?施稱,「知道帖文內容,但係因為唔係一個 FB 嘅連結,純粹係文字,所以剩係得〈墨落無悔〉嘅內容。」

萬問,在協調協議文件上列出的「積極運用」否決權,而施提到其理解是無綑綁或一定用否決權。施同意。萬續問,但施在 2020 年 5 月 8 日收到文件時,沒有提出反對?施稱正確。

萬再指,〈墨〉是使用「會運用」,而不是「積極運用」。法官李運騰問,不論是「積極運用」或是「會運用」,施是否同意,簽署聲明者是同意受聲明約束?施稱,「唔同意。」

李一度發笑。施解釋,「因為我對於會運用同埋積極運用,都係認為無綑綁或者一定用嘅意思。」

法官陳仲衡則問,當施在法庭宣誓作供,提到會告知真相,問這個「會」是有何意思?施稱,「呢度嘅宣誓,我會認為一定係要真確無虛言。」

李稱,認為施誤解其問題,並澄清問題指,不論是「積極運用」或是「會運用」,聲明目的就是要簽署者受聲明約束。

施稱,「我會明白多啲法官閣下,我會話呢份聲明嘅目的,就係要推動參選人做一啲表態,就係就住嗰兩點聲明嘅內容,我早兩日講過,特別第二點嗰個贏輸嘅機制,去逼緊我哋要去明確表示,輸咗就係停止選舉工程,我當時感覺依一個壓力更加大添。」

李追問,但施作出公開聲明,即是同意受聲明約束?施稱,「因為每個人對個兩點理解,或者會有一啲不同。」李再稱,不用理會個人的理解,問作出聲明,就是告知其他人同意受約束?施稱同意。

10:20 控方問施德來有否告知何啟明
九東協議文件其中一點的意念

主控萬德豪問,施德來早前提到與何啟明的團隊沒有溝通。施稱,「誒有溝通係簽署〈墨落無悔〉嗰度。」

萬續問,施是否提到,沒有告知何有收到九東協調協議文件的最終版本?施同意。

法官陳仲衡問,是沒有想過要通知或是記不起有否通知?施稱,「我無諗過,因為呢個係九東嘅協調。」

萬問,協議文件(第二點)有提到積極運用否決權,否決預算案,逼使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,施是否不肯定戴耀廷有否在協調會議上提到否決權?施稱,「我係話我沒有印象。」

萬追問,即不肯定?施稱,「我係講我沒有印象嘅。」萬再重複問題。法官李運騰問,有何分別?萬則指,證人稱沒有印象的原因是很簡單。

李則指,沒有印象,是包括有可能、沒有可能,以及他不肯定。萬則問,戴耀廷曾提到否決權的意念,而施沒有告知何?李運騰澄清問題,施有否向何告知,協調協議文件的第二點的意念?施稱,「我無同佢講過。」

萬問,當施看到文件時,視這一點是重要?施稱認同,他在追問下稱,當時的確沒有告知黨團及何啟明。

10:10 何啟明一方稱沒有盤問

周三稱需向施德來盤問的何啟明一方,代表大狀阮偉明今稱沒有盤問。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開始盤問,稱會就「攬炒」的議題作出提問,又指區諾軒早前供稱,每人對於「攬炒」有不同理解,問施是否同意?施稱同意。

Beel 指,施昨日提到,2020 年 6 月,每個人都會理解「攬炒」是否決預算案兩次。法官陳仲衡稱,認為施的理解不代表每個人。Beel 指,施提到「攬炒」是否決預算案兩次。法官李運騰則稱,這是施的理解。法官陳慶偉亦搖頭稱,不批准此問題。Beel 其後稱沒有問題。

主控萬德豪其後開始盤問。

10:07 開庭

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入庭。黃碧雲、楊雪盈等候開庭期間聊天,吳政亨則與旁聽親友打手勢溝通。

HCCC69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