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|周鋒鎖、高志活發文稱願意到港為鄒幸彤作供

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|周鋒鎖、高志活發文稱願意到港為鄒幸彤作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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鄒幸彤 證人
Larry Diamond(上左)、高志活(上右)、吾爾開希(下左)、周鋒鎖(下中)及方政(下右)

周鋒鎖 FB:希望能夠親自去香港法庭

周鋒鎖周二(29 日)在 Facebook 發帖,稱很榮幸被鄒幸彤提名作證,惟法庭拒絕讓證人以視像直播方式作供。

周稱,「我希望能夠親自去香港法庭,現場為鄒幸彤和支聯會作證。」周又指,「支聯會在八九六四後三十年紀念六四,維園燭光聚會曾經是舉世矚目,安慰天安門母親和還在堅守的六四屠殺倖存者,我們對此無比感謝。」

他周一(28 日)亦有在 X 發帖,表示願意到港為鄒幸彤作供。

高志活聲明:願親到港在鄒案作供

高志活則在 Facebook 發表載有其聲明的網址。他在聲明表示,對於法庭拒絕讓他為鄒幸彤作供感驚訝,又指裁決只源於對作供方式的關注,就此指出他會願意親自來港,在鄒幸彤案作供(I will be willing to travel to Hong Kong and appear in person in court to testify in Chow’s case)。

高志活亦提及,周鋒鎖都表示願意來港作供,惟他們均曾經被拒絕入境,故對於能否獲准入境作供感好奇。

23 條後國安案禁證人海外直播作供
鄒幸彤申請被拒

23 條立法修訂了現行法例,規定在國安案件中,法庭不可批准讓證人在海外透過視像直播作供。高院周一(28 日)處理鄒幸彤申請,在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,讓 5 名海外證人以視像直播方式作供。

鄒幸彤陳詞時提及,國安案與非國安案件存在差別待遇,新規定「構成國安案與訟人同非國安案與訟人,係法庭面前嘅唔平等」,亦質疑相關修例是針對其案件。高院 3 名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李運騰、陳仲衡及黎婉姫拒絕鄒的申請,擇日頒下判決理由。

法官李運騰問及,案件預定於 2025 年 5 月開審,問鄒會否考慮請證人到港作供?鄒稱,專家證人已明確表明不會到港。李則著鄒考慮安排及在兩周內與控方溝通。

支聯會及 3 人被起訴

支聯會案 4 名被告依次為: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(支聯會)、李卓人(64 歲)、何俊仁(69 歲)和鄒幸彤(36 歲)。他們同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,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、策劃、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,即推翻、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,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。

3 人於 2021 年 9 月被起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,其中李及鄒至今已還押逾 1,100 天。何俊仁則於 2022 年 8 月一度獲高院批准保釋,其後被指違反條件,於 2023 年 3 月再被拘捕,撤銷保釋,至今合共還押逾 930 天。

HCCC155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