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夫妻在 2021 年因瑣事爭執,丈夫被指威脅殺死輕度智障妻子而被起訴;獲保釋後二人分住,丈夫再涉違反擔保條件,赴幼稚園「接送」妻、兒放學,要求她銷案,再要脅妻兒赴其暫住的酒店。他被指於 4 歲兒子在場下強姦妻子,妻子最終因姦成孕報警,並接受人工流產。
丈夫否認刑事恐嚇、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強姦共 3 罪受審,4 女 3 男陪審團周二(20 日)在高院經退庭商議,一致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。案件押後至 9 月 27 日判刑,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,被告須還押。
陪審團一致裁定 3 罪成立
被告 Y.S.(案發時 41 歲,報稱無業)否認各一項刑事恐嚇、作出多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、強姦罪受審。案件由高院法官黎婉姫會同 4 女 3 男陪審團審理。陪審團周二經半日退庭商議,裁定被告 3 罪皆成立。
控方案情:被告向妻稱
「你信唔信我攞把刀捅死你,同埋阿仔?」
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與事主 X 為夫妻關係,兩人育有一名兒子。2021 年 11 月 21 日,被告要求 X 用其內地身分證代辦手機服務,X 拒絕後遭被告以粗口辱罵,X 遂帶 4 歲兒子離家,當晚回家後被告稱「我殺人都敢,你信唔信我攞把刀捅死你,同埋阿仔?」、「我搵人捉咗你個妹佢」。
X 兩日後報警,被告被起訴後獲准保釋,條件包括不得接觸 X 等控方證人。
控方:被告要求妻銷案、勿上庭作供
同年 12 月 3 日,X 送兒子上學及接放學時,被告兩度出現,向 X 稱「你後尾又點上庭呀?法官唔相信你講嘢㗎!你有精神病,你又弱智,你又有抑鬱症,邊個會信你呀?」、「你學乜嘢人去上庭?快啲嗌你個妹同我銷案」等,涉違反保釋條件。
控方:被告涉在兒子在場下強姦妻子
同年 12 月 21 日,X 與兒子逛街偶遇被告,被告以手頭上有 X 胞妹的罪證為由,要脅妻兒隨他赴其暫住的酒店房,並在房間內在沒戴安全套下強姦 X ,其時 4 歲兒子在場。X 事後懷孕,遂報案及人工流產,胚胎經 DNA 檢驗後證經手人是被告。被告被捕時,在警誡下稱「嗰個係我老婆嚟」。
HCCC205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