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企「中國東方」全資香港子公司的前反洗黑錢專員,周二(16 日)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,要求法庭宣告僱主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,以及就情感損害、收入損失等,賠償逾 156 萬元。
入稟狀指事主在 2022 年懷孕,年度花紅大削逾 60%,而上司稱可能因她放產假而花紅有較大跌幅。她向平機會作出懷孕歧視投訴,並通知公司,不久被即日解僱。平機會調停失敗,代事主入稟控僱主基於事主懷孕、屬女性僱員等歧視她,包括提供較差待遇及解僱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央企「中國東方」全資香港子公司的前反洗黑錢專員,周二(16 日)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,要求法庭宣告僱主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,以及就情感損害、收入損失等,賠償逾 156 萬元。
入稟狀指事主在 2022 年懷孕,年度花紅大削逾 60%,而上司稱可能因她放產假而花紅有較大跌幅。她向平機會作出懷孕歧視投訴,並通知公司,不久被即日解僱。平機會調停失敗,代事主入稟控僱主基於事主懷孕、屬女性僱員等歧視她,包括提供較差待遇及解僱。
5 名童黨於 2024 年透過 Instagram 相約 19 歲少女,再涉於觀塘襲擊及勒索對方,被控非法禁錮、勒索及非禮等罪。其中一名 18 歲女被告周一(8 日)於區域法院認罪,還押至 12 月 22 日判刑。
案情指,18 歲認罪被告曾掌摑事主及向其勒索 4,000 元。庭上另透露,被告保釋候訊期間懷孕誕嬰,現時女兒 5 個月大。暫委法官溫紹明質疑「連自己生命都未處理好,製造多個生命出嚟」,批評被告不負責任。辯方提出希望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時,官又稱「做咩社會服務,家務都唔知做唔做到」。惟官最後仍為被告索取教導所、更生中心、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。
一對夫妻在 2021 年因瑣事爭執,丈夫被指威脅殺死輕度智障妻子而被起訴;獲保釋後二人分住,丈夫再涉違反擔保條件,赴幼稚園「接送」妻、兒放學,要求她銷案;再要脅妻兒赴其暫住的酒店,並於 4 歲兒子在場下強姦妻子。妻子最終因姦成孕報警,並接受人工流產。
丈夫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刑事恐嚇、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強姦共 3 罪罪名成立,周五(27 日)在高院被判囚 9 年半。
法官黎婉姫指事主最終沒有銷案,亦有出庭作供,全因其意志力堅強,而她為輕度智障人士,受驚程度或較高;被告沒使用安全套,令她懷孕,需要痛苦經歷墮胎過程,且被告是在兒子面前強姦她,這些均為加刑因素。
一對夫妻在 2021 年因瑣事爭執,丈夫被指威脅殺死輕度智障妻子而被起訴;獲保釋後二人分住,丈夫再涉違反擔保條件,赴幼稚園「接送」妻、兒放學,要求她銷案,再要脅妻兒赴其暫住的酒店。他被指於 4 歲兒子在場下強姦妻子,妻子最終因姦成孕報警,並接受人工流產。
丈夫否認刑事恐嚇、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強姦共 3 罪受審,4 女 3 男陪審團周二(20 日)在高院經退庭商議,一致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。案件押後至 9 月 27 日判刑,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,被告須還押。
一對夫妻在 2021 年因瑣事爭執,丈夫被指威脅殺死輕度智障妻子而被起訴;獲保釋後二人分住,丈夫再涉違反擔保條件,趁兒子放學時赴幼稚園,要求妻子銷案,再要脅妻兒到其暫住的酒店。他被指於 4 歲兒子在場下強姦妻子,妻子最終因姦成孕報警,並接受人工流產。被告否認強姦等 3 罪,周二(13 日)在高院接受第 4 日審訊,事主完成作供。
事主同意,遭被告強姦後,曾與警方就另一事錄口供,但當時未告知警方遭強姦,直至證實懷孕。控方問,若非有身孕,事主會否告知他人遭被告強姦?事主稱會說,但自己「好驚」。控方再問打算何時說?事主則表示不知道。
已退休的婦產科醫生周永被指於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間,向病人建議在指定時間內性交、以營養液沖洗陰道等,可增加懷上男嬰的機會。病人及後證實懷孕後,醫生表示若為女嬰可選擇終止懷孕。病人最後誕下孖女,並向醫務委員會投訴,指醫生的不當建議打亂其家庭計劃。
醫委會周四(23 日)裁定周永兩項專業失當成立,判罰停牌 6 個月,並指建議終止懷孕一事涉刑事成分,將轉介警方進一步調查。醫委會指,《醫生專業守則》列明不容許以社會、文化或其他非醫學原因選擇胎兒性別,醫生的治療方案亦無助增加懷有男嬰的機會。
外籍女傭聲稱在 2021 年被時任僱主四度非禮和強姦,最終因姦成孕、誕下女兒;而僱主妻子曾要求她墮胎,否則無法繼續工作。前僱主一度被控強姦等罪,惟最終獲撤控。女傭認為前僱主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,周三(15 日)入稟區域法院,向前僱主夫婦索償感情傷害、收入損失及醫藥費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