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計劃將收回粉嶺高球場的部分土地用作興建公屋,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,獲裁定勝訴,原訟庭法官高浩文指環評報告須發還重新諮詢公眾。
環保署周一(30 日)公布,已就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,指「不能同意裁決部份內容」,質疑原訟庭的裁決將會令環評程序「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」,亦影響正進行和未來的環評工作,「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」。
環保署提兩大上訴理據
環保署發稿指,與律師團隊對裁決進行詳細研究後,「不能同意裁決部份內容,因此決定提出上訴。」
署方列出兩大理據,包括指《環評條例》中已清楚列明諮詢公眾的機制和時間表,合適地平衡公眾參與和項目發展確定性的需要,質疑原訟庭的裁決,等同於在條例列明的機制以外「加上再進行公眾諮詢要求」,指將令整個環評程序「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,對項目發展帶來嚴重負面的影響和不確定性,違背了《環評條例》的立法原意」。
另一上訴理據則指裁決對現正進行、和未來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「衍生重大的系統性影響,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,操作和執行上產生嚴重耽擱等問題」。
署方續指,冀上訴能釐清相關法律的合法、合理詮釋,以維持環評法律框架和具體執行的「確定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」。
原訟庭 12 月初裁環保署敗訴
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在 2024 年 12 月 2 日, 裁定香港哥爾夫球會勝訴,環評報告需重新發還進行公眾諮詢。法官接納哥球會一方質疑,環保署於土拓署補交資料後,沒有再進行公眾諮詢,法官認為公眾只有一次機會發表意見,故環評報告應盡可能「全面」,若有補充資料,應重新諮詢公眾。
判詞又指,環評報告忽視古樹名林、對瀕危物種水松欠分析,或造成災難影響,環評報告針對蝙蝠與飛蛾物種的研究結果,與哥球會及漁護署的報告有差異,惟環保署沒提出疑問,亦沒解釋為何只考慮土拓署的研究。
HCAL1258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