粉嶺高球場覆核案|環保署提上訴 質疑高院裁決將令環評程序無法合理進行

粉嶺高球場覆核案|環保署提上訴 質疑高院裁決將令環評程序無法合理進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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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提兩大上訴理據

環保署發稿指,與律師團隊對裁決進行詳細研究後,「不能同意裁決部份內容,因此決定提出上訴。」

署方列出兩大理據,包括指《環評條例》中已清楚列明諮詢公眾的機制和時間表,合適地平衡公眾參與和項目發展確定性的需要,質疑原訟庭的裁決,等同於在條例列明的機制以外「加上再進行公眾諮詢要求」,指將令整個環評程序「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,對項目發展帶來嚴重負面的影響和不確定性,違背了《環評條例》的立法原意」。

另一上訴理據則指裁決對現正進行、和未來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「衍生重大的系統性影響,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,操作和執行上產生嚴重耽擱等問題」。

署方續指,冀上訴能釐清相關法律的合法、合理詮釋,以維持環評法律框架和具體執行的「確定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」。

原訟庭 12 月初裁環保署敗訴

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在 2024 年 12 月 2 日, 裁定香港哥爾夫球會勝訴,環評報告需重新發還進行公眾諮詢。法官接納哥球會一方質疑,環保署於土拓署補交資料後,沒有再進行公眾諮詢,法官認為公眾只有一次機會發表意見,故環評報告應盡可能「全面」,若有補充資料,應重新諮詢公眾。

判詞又指,環評報告忽視古樹名林、對瀕危物種水松欠分析,或造成災難影響,環評報告針對蝙蝠與飛蛾物種的研究結果,與哥球會及漁護署的報告有差異,惟環保署沒提出疑問,亦沒解釋為何只考慮土拓署的研究。

HCAL1258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