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3 間相關公司,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三(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進行第五日審訊。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詞,提到黎智英為推動群眾上街,下達指示訪問彭定康,又與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後,著副社長陳沛敏訪問自己。
開案指﹐黎智英與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討論《蘋果》網上訂閱制,黎同意將三分一收入捐予現已解散的「民間人權陣線」基金,以支持反修例示威者。控方另稱,涉案刊物包括《蘋果》廣告,指控警察是「黑警」,煽動對港府仇恨。案件周四(4 日)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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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控方指黎智英因應《國安法》推出英文版新聞,以增加海外讀者支持,「開拓媒體國際線」,請求外國制裁中港。而黎曾指示下屬集中報道「黃」觀點,內容「不用平衡」,又要求國際組同事「不要針對川普(特朗普)」,因《蘋果》要靠特朗普「支持保命」。(見另稿)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控方:黎為推動群眾上街
指示訪問彭定康
控方周二(2 日)讀出開案陳詞時,提到黎向《蘋果》高層作出指示,包括於 2019 年 4 月 27 日,指示張劍虹採訪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。控方周三(3 日)續指,黎除了指示張劍虹訪問林榮基,達到呼籲群眾示威的效果,亦指示他想出其他可行的方法,呼籲更多人抗議《逃犯條例》。
黎同日將自己與人權組織「香港監察」(Hong Kong Watch)創辦人羅傑斯(Benedict Rogers)之間的訊息轉發予張,指正詢問羅傑斯聯絡前港督彭定康,評論《逃犯條例》。庭上訊息顯示,黎稱「Dear Ben, Tomorrow we’ve anti-fugitive law demonstration. Want to push more people to join. Pan Democrat would like to ask you for a favor, a too-late and unreasonable request. They ask whether you can interview Chris Patten for us to talk about this anti-fugitive Law today?(親愛的羅傑斯,明天將有反修例示威,想推動更多人參加,泛民主派想請你幫忙,都知道這請求太遲及不合理,他們想問你今天能否採訪彭定康,談談反修例?)」
《蘋果》即日發布彭定康相關新聞,翌日在報章刊出報道。控方又指,黎智英於 2019 年 6 月,利用《蘋果》發布羅傑斯在港示威的影片,又指示員工設計示威橫幅。
控方:黎設《蘋果》網上訂閱制
部分收入捐民陣基金
控方指,2019 年社會動盪之際,《蘋果》訂閱大幅上升,他於 6 月與張劍虹討論《蘋果》付費訂閱制。黎同意將三分一收入捐予現已解散「民間人權陣線」基金,以支持反修例示威者。同年 7 月 5 日網上版達 30 萬訂閱量,《蘋果》告知讀者將捐出 30 萬元予「民陣」基金。
控方又指,黎同年 6 月向陳沛敏表示,暫緩修例只是政府策略,巿民應繼續示威,《蘋果》其後發布〈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〉報道。黎於 7 月再指示陳報道衝擊立法會事件,以爭取公眾對年輕示威者的支持和同情,又著她安排訪問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﹐及向她轉發羅傑斯的訊息,以安排美國國會議員 Ted Yoho 向《蘋果》投稿。
2019 年 10 月,黎智英往美國與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後,著陳訪問自己。控方又提到,黎智英在《蘋果》以外的平台撰文,透過「國際光環(international aura)」增強自己的影響力,例如在《華爾街日報》撰寫題為〈There’s Hope for Freedom, Even in China(即使在中國,仍有自由的希望)〉文章。
控方:涉案刊物左右公眾輿論
控方指,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間,《蘋果》發布 31 篇煽動刊物,包括報道、黎智英專欄「成敗樂一笑」文章,以及報章廣告,內容針對中央政府及港府,「左右公眾輿論(sway public opinion)」,鼓勵群眾上街,及鼓吹暴力示威。例如透過「攬炒巴」眾籌登文宣廣告的報道,鼓勵公眾以非法手段抗爭「攬炒」,對抗政權。
其中在〈和變勇「是政權,逼我進化」 〉報道,控方指內容試圖分享其他示威者的經驗,聲稱因政權逼迫而由和平示威者變得激進,鼓吹大眾仇恨政權;〈社會專題:自己手足自己救〉報道中,內容建議示威者在警方手中拯救被捕的示威者,聲稱和平及勇武的示威者合作,各司其職。
而在黎智英專欄「成敗樂一笑」文章,如〈我們堅持下去,才有希望〉、〈反極權 台灣更不用怕〉及〈2020 和勇繼續一起撐下去〉,控方指內容爭取國際支持,以獲得普選,公眾應持續進行抗爭。
控方:《蘋果》廣告煽動仇恨港府警察
至於《蘋果》題為「誰殺死他她他和她」廣告,顯示一具疑似屍體及「可疑(被自殺?)」標籤,意指該人看似自殺,實為被殺,死亡日期為 2019 年 6 月至 10 月,控方指刊物煽動對港府的仇恨;另一則題為「一次過變黑又得 逐漸變黑又得 黑晒!」的廣告,控方指內容指控警察是「黑警」、「未必死全家,已經禍全港」,宣揚仇恨警察。
控方又指,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發,黎智英透過專欄文章〈武漢瘟疫 中共喪鐘〉,指「肺炎疫情在中共維穩大前提下,謊言泛濫真相模糊⋯」,指控中央封鎖資訊,導致疫情蔓延,稱疫情可為中國人民帶來反抗和推翻政權的希望。
至於同年 3 月發布的〈擬用反恐例 控爆炸品案 鄧炳強學新疆鐵腕壓抗爭〉報道,控方指內容將香港與新疆對比,提到「圖令香港『新疆化』,不但無法成功,反會令美國《人權及民主法案》等國際制裁更快出現」,亦引起市民對警察的憎恨。
法官李運騰關注,控方列出的刊物涉及哪一項控罪。控方周天行稱,161 篇刊物均涉及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」,其中 30 篇另涉《蘋果》相關的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」,例如「Live Chat with Jimmy Lai」的節目內容。
HCCC51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