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案第65日審訊|陳梓華:被捕後Mark Simon稱會與黎協助安排「後路」

黎智英案第65日審訊|陳梓華:被捕後Mark Simon稱 會與黎助安排「後路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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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:覺得李有被捕風險 
欲接手其人脈關係

控方圍繞陳梓華與李宇軒於 2020 年 8 月 3 日的 Signal 對話提問,陳問李可否幫忙聯絡美國領事館職員 Alan Brinker。陳庭上解釋,「攬炒巴」劉祖廸於該對話一個月前向他稱,李宇軒做過幾次眾籌,「手頭上有好多其他成員嘅一啲銀行資料」,認為若他被捕,SWHK(重光團隊)會有風險。

陳指,當時李宇軒已加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(IPAC),又曾在聯合國曝光、赴美遊說,以及高調舉辦監選團,「所以當時我哋認為佢已經觸犯咗《國安法》」。他續指,SWHK 成員覺得李應離港,而陳認為應由自己接手李的人脈關係,「因為若然喺香港冇人的話,就好難掌握到喺香港嘅情況」,再者「如果我唔咁講,佢點都唔會走」。

他補充,另一方面想透過 Alan Brinker 了解美國政府取態,因為「黎智英教過我哋,我哋要知道外國政府嘅諗法,同埋要同啲『枱底人』建立關係」。

陳:李宇軒「好頑固」欲留港
黎被捕對 SWHK 造成沉重打擊

控方再展示兩人於同月 10 日、李宇軒和黎智英被捕當日的訊息,陳稱「Brother/You know As a leader/I have to be the last one standing/走走走,我若離開/誰來帶隊」、「Brother, leave me here – we can’t afford one more lost in the international line(兄弟,留我在這裡——我們不能再於國際線失去多一人)」、「Some businessmen and politicians are cutting ties with Jim(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與黎智英切割聯繫)」。

控方問,為何陳稱「as a leader(作為一個領袖)」?陳稱「因為當時我哋都相信,自己係一個領袖團隊裡面嘅領袖角色」,即李宇軒、劉祖廸及 Shirley Ho 等 SWHK 成員,各自領導國際線。至於訊息提到的「商人和政客正在與黎切割聯繫」,陳稱這句話由 Mark Simon 告知他,陳認為「好似樹倒猢散」,才轉告予李,「因為我唔想佢有事」,惟當時看新聞得悉李已被捕。

陳稱黎被捕後,「好多之前話會支持佢嘅人,都同佢割蓆,Mark Simon 話嗰陣時好艱難」。陳解釋,黎在美國的政治人脈,可以協助 SWHK 推動制裁、節省很多資源。「因為如果冇黎智英的話,我哋冇可能再知道美國政府內部嘅消息,亦都會冇晒美國甚或乎其他地方嘅政治人脈」,故曾經很統一、在國際線上的目標,「之後就未必有咁統一,所以當時對於我哋嚟講,係一個好沉重嘅打擊」

他指,李被捕前曾與對方討論,「當佢離開咗香港之後,就會由我頂住佢個位」,又指有 SWHK 成員曾勸李離開不果。另外,陳曾向 Mark Simon 提及,李「好頑固」想留在香港,陳亦希望「有啲建樹」,欲加入美國線的 TG 群組,「落手落腳幫手打條國際線」。

陳憶述,當時他對 SWHK 成員而言,是一名新人,群組成員之一的劉祖廸告知他,群組內有固定成員,難以將他加入群組,但如獲 Mark Simon 及黎同意,就會較易處理。及後,他在兩人支持及同意下,成功加入群組,惟此事亦令其他成員認為,「我同黎智英關係好密切」。

陳:Mark Simon 稱與黎均認為
黎被捕是「好事」

陳續指,當時兩人又談到 IPAC。陳引述,Mark Simon 稱當 IPAC 醞釀成立時,曾接觸美國眾議院時任議長佩洛西(Nancy Pelosi),而佩洛西就此事詢問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,李則建議佩洛西「唔好加入」,Mark Simon 對此感可惜。 Mark Simon 亦知道負責執行及實踐的是李宇軒,認為李應離開香港。

及至黎和李宇軒於同年 8 月被捕後,陳供稱當時繼續與 Mark Simon 保持聯絡。Mark Simon 稱,他與黎智英均認為,黎被捕「係一件好事」,可引起關注,提升《蘋果》銷量。陳續指,他們亦擔心李宇軒被捕後會影響 IPAC 及 SWHK 的運作。針對 SWHK,Mark Simon 著陳不用擔心,指已有後備計劃,由劉祖廸在美國學校演講,推廣「攬炒」及推動制裁。

陳:Mark Simon 指與黎較支持美國共和黨

陳又指,Mark Simon 提及與黎智英較支持共和黨,因共和黨有較持續的反華政策,推制裁措施。而民主黨則在經濟等問題傾向與中國合作,不利「支爆」。陳引述,Mark Simon 提到要聘請政治顧問,如黎曾聘請政治顧問,想見美國前副總統彭斯。

陳講述 SWHK 在美國線、日本線等工作

針對美國線 TG 群組,陳指他們會定期向 Mark Simon 匯報美國線的工作,又曾按 Mark Simon 建議,選擇較「親民主黨」的政治顧問公司,以接觸民主黨官員或「枱底人」,推動制裁。陳續指,此外,美國線成員亦曾接觸政策評論員,提醒對方香港情況會威脅美國在港的利益,以引起美國人反感,導致更容易通過制裁措施。

至於日本線,陳供稱李宇軒告知他,曾協助日本議員菅野志櫻里成立「對中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」(JPAC),以推動《馬格尼茨基法案》(Magnitsky Act),及推行「救生艇政策」,以收留香港政治犯。其中《馬格尼茨基法案》可讓日本政府,「有理據去制裁相關官員」。

另外,控方問及英國線,提到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(APPG)撰寫一份報告,提及《國安法》之後情況。

陳:被捕後 Mark Simon 稱
與黎提供支援、安排「後路」

另外,陳確認於同年 10 月 10 日被捕,獲釋後幾天致電 Mark Simon,對方著他不用擔心,指與黎會安排各方面支援如法律支援給他,「亦都會喺美國安排埋後路畀你」。他又引述 Mark Simon 指,會繼續在美國及台灣的渠道,打聽其案件消息,「叫我乜都唔使做,但就叫我有心理準備,我會再次被拘捕,罪名係《國安法》,叫我唔使擔心」,著陳應繼續做國際遊說等民主活動,以推動制裁。

至同年 11 月,陳憶述 Mark Simon 告知他,一名其聘請的寫手,在《蘋果》撰寫一宗有關總統候選人拜登兒子在中國做生意的新聞,後來被指做假,「咁喺美國可能就被視為干預大選,就可能會引嚟 FBI(聯邦調查局)調查,同埋得失咗民主黨」。

陳續指,Mark Simon 稱他與黎商量後,為免影響壹傳媒利益,「佢會辭職咁去保住壹傳媒」,但仍會在美國及台灣繼續打理黎的生意,「所以叫我唔使擔心佢,如果我想聯絡黎智英的話,依然可以透過佢聯絡」。

HCCC51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