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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次被告胞兄供稱警指無必要找律師 控方質疑有預備被捕

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次被告胞兄供稱警指無必要找律師 控方質疑有預備被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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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 11 月 13 日「晨曦行動」,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,雙方互掟磚頭,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,翌日死亡;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。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(原為謀殺)、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。

案件周三(29 日)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9 日審訊。次被告的胞兄案發日被拍到曾與次被告一同出現,他一連兩日作供,提及警員上門時,曾稱「無必要」找律師,又指稱有警向他提及「如果唔想有事,就話嗰日同佢哋分開咗就得」的說話。

控方盤問時質疑,他曾 WhatsApp 語音對次被告指,「今日你哋劈果個呀伯」是何意思,他答有人向他指「聽講你細佬好似今日斬咗人」,因此「先入為主佢有斬人」。控方又質疑,他有律師聯絡電話,是早有預料會被拘捕,他否認。

此外,辯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供稱,次被告對他講述被捕經過,稱有警員手指向無窗花的窗戶,威嚇要把他「掟佢出窗口」時,他驚恐症病發(見另稿)。
次被告胞兄供稱:
有警員曾指「話嗰日同佢哋分開咗就得」

案件周二(28 日)進入辯方案情。辯方傳召次被告陳彥廷的胞兄陳彥勳作供。案件早前審訊時,控方曾播案發當日的商場閉路電視片段,顯示案發前陳彥勳及其女友,曾與陳彥廷、首被告劉子龍等人一同出現。

陳彥勳周二供稱,胞弟被捕當日他在家中,有女人按門鐘稱「有份文件要我攞」,他開門後卻見有 4 名便衣警員在門外,指他曾參與暴動,「話我做過啲咩自己知」,當時胞弟不在家。

陳續供稱,有警員當時對他說,「你都唔想你女朋友有事㗎」、「如果唔想有事,就話嗰日同佢哋分開咗就得」。他稱曾要求見律師,有警員謂「好小事,無必要咁樣做」。

控方周二盤問時質疑,陳曾 WhatsApp 語音對弟指,「今日你哋劈果個呀伯」,問他是何意思。陳答當日他遇到弟弟的朋友,對方說「聽講你細佬好似今日斬咗人」,他「先入為主佢(胞弟)有斬人」,遂錄了上述語音訊息。

控方質疑有預備會被捕 陳否認

控方周三早上繼續盤問陳彥勳,他在盤問下供稱被捕當日想找律師,因「律師流程上熟悉啲,可以問佢吖嘛」。控方即問,「你嗰陣已經有律師電話?」陳同意。控方再問,「所以你嗰時已經準備好,有律師電話」。陳答,「之前有律師電話留低…留咗喺電話到」。

其後控方向陳指出,「2019 年 11 月 14 日,你係預料到警員會嚟拉你同細佬…所以已準備好律師電話」。陳否認。

陳彥勳完成作供,案件下午續,辯方將傳召次被告的精神科醫生。

官裁證據不足 謀殺罪改誤殺罪

被告劉子龍(19 歲)、陳彥廷(18 歲)同被控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,指二人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,在上水北區大會堂外,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,意圖使男子 X (案發時 61 歲)身體受嚴重傷害,及參與暴動。

二人原另同被控謀殺罪,官在聆訊第 7 日裁定證據不足,修改控罪為誤殺,指二人在同月 14 日,在香港連同其他不知名者,非法殺死羅長清(終年 70 歲)。

案件設 5 女 2 男陪審團。控方由外聘大律師周凱靈代表,辯方由外籍大律師 David Boyton 、蒲立新(Ian Polson)代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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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CC322/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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