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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女童在家誤食大麻糖昏迷 26歲父虐兒、藏毒罪成 官信警不曾威脅招認

兩女童在家誤食大麻糖昏迷 26歲父虐兒、藏毒罪成 官信警不曾威脅招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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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年 26 歲的被告 CKW,被控於 2023 年 6 月 25 日,在天水圍一單位故意虐待,或忽略女童 X 及 Y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;被告亦被控管有危險藥物,即 9 粒大麻糖果。

案情指兩女兒情況一度嚴重

控方案情指,女童 X 及 Y 是被告女兒,當晚被告不在家。X 及 Y 在案發前先後染上感冒,當晚被告的朋友曾短暫到訪,在被告房間逗留一會後離開。約 30 分鐘後,Y 手持白色方形軟糖,進食後全身震抖,被告胞弟遂報警,先後將 X 及 Y 送院治理。

女童的母親 Z 當時正與被告辦理離婚手續,已搬離涉案單位,兩人協議在 Z 安頓後,由 Z 照顧兩名女兒。Z 指當晚知悉兩女兒入院,其中 X 情況較嚴重,包括瞳孔放大、沒有意識、偶爾會笑等。Z 懷疑被告在家收藏了違禁品,令女兒誤食,但被告否認。

警員及後到場調查,被告表示女兒「應該食咗啲大麻糖」。被告又在警誡下稱「嗰包大麻糖係我買嚟自己食」、「嗰 9 粒大麻糖,我都已經放咗喺我間房入面,收埋咗,我都估唔到我兩個女攞出嚟食。」

官就被告招認給予全面比重

辯方指,被告並非自願作出招認,警員曾威脅若不合作則「查埋你屋企人」,而被告事實上沒有承認,購買大麻糖自用和放在房間。

裁判官黃國輝指,警員坦白交代起初調查時沒作警誡,可見他並無隱瞞;加上調查警員未曾接觸過被告,不相信他會威嚇被告,裁定警員如實、沒誇大地說出事件經過。

官續指,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的表現未見受驚,認為他是有工作經驗的成年人,不相信被告面對嚴重控罪下,會胡亂地作出頗為詳盡的描述,裁定被告自願作招認。官就其招認給予全面比重,進一步裁定其面對的兩項虐兒及一項藏毒罪罪成。

求情:正辦離婚、不開心而食用

辯方求情指,被告案發時正辦理離婚手續,因不開心而服食大麻糖;又指被告初犯、為家中經濟支柱、須照顧行動不便父親,因本案已還押逾 2 個月。

官關注,X 的情況一度嚴重,曾留醫深切治療部。辯方指,被告案發時不在家,無法阻止女兒進食大麻糖,加上現時兩女兒由前妻照顧,強調被告重犯機會不大。

官指,涉及管有危險藥物罪的條文列明,除判處 9 個月監禁或以上,均要先行索取戒毒所報告,案件押後至 2 月 19 日判刑。

TMCC1413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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