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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安處查 612 基金 投訴大狀律師涉專業失當 律師會展開調查

國安處查 612 基金 投訴大狀律師涉專業失當 律師會展開調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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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國安處 5 月初拘捕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、大律師吳靄儀等 5 名「612 人道支援基金」的信託人,指他們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,又指調查期間發現有律師和大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,疑有專業失當行為,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投訴。

香港律師會周一(23 日)指,已接獲警方投訴,並已根據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。會長陳澤銘指為保障被投訴人,拒絕透露涉及的律師及律師行,又指調查過程「很公平亦很公正」,被投訴人有機會答辯,而律師會於適當時候,會盡量公布更多資料。

律師會:接警投訴已展開調查

律師會周一召開記者會並發聲明,指已收到警方作出的投訴,並已根據《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》 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。聲明指,由於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屬保密,律師會不能披露任何詳情。

聲明強調,作為香港律師的監管團體,非常重視會員操守,「不論相關指稱的輕重、是否涉及任何案件,都會秉承公正、中立及客觀的原則,認真處理每宗投訴」。

陳澤銘拒透露被投訴者身份 重申調查過程公平公正

陳澤銘於記者會上,拒絕透露警方的投訴涉及哪些律師及律師行,指現階段公布被投訴人身份不適當,亦不公平,又指根據指引,會設立獨立三人小組檢視每宗投訴,輕則發信件提醒,若性質嚴重,可轉介至律師會以外的律師紀律審裁團,嚴重情況可除牌,而若涉及刑事,將交由警方跟進。

他指,調查過程「很公平亦很公正」,被投訴人有機會答辯,律師會在過程中將盡量搜集證據,作出合適詢問,看被投訴人如何回應。

《明報》曾引消息指 相關律師行為反修例案被告辯護

《明報》早前引述消息報道,警方在調查「612 基金」信託人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期間,發現部份律師及大律師曾收取基金費用,協助處理反修例案件,懷疑他們涉違反專業守則,當中包括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「義務」形式代表被告,惟實際上收取由基金支付的費用。

報道並引述消息指,曾收取「612 基金」款項為被告辯護的律師事務所,包括伍展邦律師行、何謝韋律師行,及鄧耀榮律師行等,但該報未能確定該 3 間律師行有否被警方投訴。

至於大律師公會,早前已向傳媒證實接獲警方國安處轉介投訴,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,又指公會重視會員操守及紀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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