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,大維修承建商宏業被控誤殺、串謀詐騙等罪。債權人針對宏業及另一公司永順提出清盤呈請,案件周三(23 日)於高等法院處理。債權人一方提到,永順為宏業的外判公司,而兩間公司分別欠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300 萬及 2.29 萬元。
債權人為陳艷,債權人一方申請押後案件,提到破欠基金擬申請取代陳艷成為本案債權人。聆案官何展鵬把案件押後至 11 月 11 日再訊。
被呈請清盤的公司為永順(香港)工程有限公司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。債權人及宏業均有法律代表,而永順則沒有法律代表。
翻查資料,宏業為屯門怡樂花園大維修承辦商,永順則為二判,相關工程項目早前被指欠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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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業被控誤殺等
大維修總承建商「宏業」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、工程顧問公司「鴻毅」董事黃俠然與註冊檢驗人員吳躍等 7 人,以及兩公司被控誤殺、串謀詐騙等 25 罪。案件押後至 10 月 29 日再訊。控方指正檢視廉署最新證據,將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及專家證據,並候進一步調查。
此外,屋宇署亦起訴大維修顧問「鴻毅」及董事黃俠然、總承建商「宏業」及兩董事侯華建與何建業,以及註冊檢驗人員吳躍,共 259 項《建築物條例》控罪。而大火導致 5 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,勞工處亦起訴宏福苑工程顧問鴻毅、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兩公司及個別人士,涉違反職安健條例,共提出 25 項檢控。
除宏業外,另有債權人針對鴻毅提出清盤呈請,案件早前提訊時,鴻毅沒有代表應訊,聆案官林澤銘頒令它清盤,鴻毅並須支付債權人一方的訟費。
HCCW531、532/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