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,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、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董事黃俠然等 7 人,以及宏業、鴻毅兩間公司,被控誤殺、串謀詐騙等 25 罪。除侯華健、黃妻鍾素芬獲准保釋,其餘 5 人自上月遭還押,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。
還押中的鴻毅職員李敏周四(2 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法官譚耀豪聽畢雙方陳詞,批准李以現金 30 萬元保釋,另由男友作人事擔保 10 萬元。李聽聞獲准保釋後輕輕向前方鞠躬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,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、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董事黃俠然等 7 人,以及宏業、鴻毅兩間公司,被控誤殺、串謀詐騙等 25 罪。除侯華健、黃妻鍾素芬獲准保釋,其餘 5 人自上月遭還押,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。
還押中的鴻毅職員李敏周四(2 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法官譚耀豪聽畢雙方陳詞,批准李以現金 30 萬元保釋,另由男友作人事擔保 10 萬元。李聽聞獲准保釋後輕輕向前方鞠躬。
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,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被控誤殺、串謀詐騙等罪。債權人周一(29 日)入稟高等法院,向鴻毅提出清盤呈請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排期於 9 月 16 日聆訊。
根據高院資料,債權人為唐耀國,被呈請清盤的公司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(Will Power Architects Company Limited)。
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,警方及廉署調查超過半年,周三(10 日)落案起訴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、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董事黃俠然、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等 7 人,以及宏業、鴻毅兩間公司誤殺、串謀詐騙、洗黑錢、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 25 項罪名。
其中何建業、吳躍、黃俠然及兩間公司,同被控 5 項誤殺罪,控罪書首度公開 168 名死者名單,在庭上逐一讀出。鴻毅與宏業另被指控在招標及監管過程串通造假,隱瞞宏業的訴訟紀錄,助宏業中標取得逾 3 億元合約。此外,黃俠然與妻子及友人涉於 7 年間洗黑錢逾 4,300 萬元,黃與公司亦逃稅,在兩個年度少報 216 萬元收入。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,除侯華健及另一被告准保釋,其餘 5 人須還押。
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(30 日)踏入第 21 日,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狀杜淦堃質疑,宏福苑的工程顧問費、檢驗費共 50 多萬元,「平得有啲可疑」。市建局人員陳日豪稱,為免影響法團決定,即使投標價不合理也不會提出質疑。另一人員任立賢指,居民懷疑鴻毅串通承建商,應向鴻毅查詢,遭杜反問業主擔心顧問與承建商打龍通,「你叫佢搵返顧問?」
市建局樓宇復修部總監王思敬另指,局方任務是減低圍標風險,「政府冇要求我哋去打擊圍標同反圍標」,亦沒權直接告知居民價格不合理,只可旁敲側擊,引發居民思考,「並非平就代表好」。但他同意招標妥無法防備合謀問題,稱會下決心「希望令呢個維修市場撥亂反正。」
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(20 日)踏入第二日,針對圍標問題,獨立委員會首席大律師杜淦堃指,承建商之間長期存在廣泛而有系統性做法,影響招標結果,而宏業董事侯華健,被揭與宏福苑大維修另外 5 間入標公司有關連,惟沒有申報,「有令人擔憂嘅地方」。宏業兩名董事包括侯華健拒絕出席聽證會,僅提供證人陳述書。
此外,杜指理應獨立的工程顧問鴻毅,以低於市場價格中標,而董事黃俠然涉嫌在回標報告修改宏業的定罪紀錄,使其評分最高,最後中標。居民曾就圍標等問題多番投訴,但民政、屋宇署、市建局均不受理,更有部門稱轉交法團管委會跟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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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周四展開,獨立委員會周二(17 日)公布涉事方名單,包括屋宇署、消防處、勞工處、廉政公署及市建局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,亦有屋苑大維修顧問公司「鴻毅」的董事黃俠然、承建商「宏業」的董事侯華健、何建業及授權簽署人黃忠基。
居民方面,7 名居民與已被解散的現屆管委會 14 名成員都在名單之上。據悉,部分居民及全體管委會成員,已分別由律師以義務方式(Pro Bono)代表。(完整名單見內文)
獨委會周三更新涉事方名單,增加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。
大埔宏福苑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,獨立委員會周四(5 日)在中環展城館進行「指示會議」,與會者先為死者默哀 1 分鐘。主席陸啟康其後指,聽證會將於 3 月 19 日舉行,希望 9 個月內完成調查,但具挑戰性,並強調是次調查不處理個人法律責任及官員懲處,相關問題會透過刑事及民事程序處理。
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則提到,今次調查不限於大火本身,亦涵蓋其他屋苑的工程監管,又指委員會已收到大量資料,並掌握重要資訊,經綜合分析,顯示存在一系列結構性問題,不可接受亦不容忽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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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大火揭露大維修招標過程問題,工程顧問「鴻毅」的面試報告指 12 間投標工程商「無被勞工處檢控」,但《法庭線》翻查發現,當中至少 9 間此前有勞工處檢控的定罪紀錄,以「宏業」及「俊豪」最多,達 22 及 20 宗。
多間投標商不符準則但照得分,而「宏業」及「俊豪」更取得最高評級,前者最後中標。負責招標、協助評標的「鴻毅」卻在報告註稱,「無責任就投標者遞交之資料真偽或準確性作出任何承擔。」
記者另發現,業主大會通過委聘「宏業」的工程費為 3.2 億元,但當時已協助進行招標兩年的「鴻毅」,只收取了第一階段顧問費 6.8 萬元。未有資料顯示顧問費總額,惟法團曾引問卷調查指大部分業主認為應少於 80 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