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大火事隔逾 9 個月,屋宇署周三(9 日)公布,起訴大維修顧問「鴻毅」及董事黃俠然、總承建商「宏業」及兩董事侯華建與何建業,以及註冊檢驗人員吳躍,共 259 項《建築物條例》控罪。
署方指,調查顯示吳躍沒有妥善監督工程,而「宏業」及「鴻毅」涉嫌准許或授權用非阻燃棚網及帆布、以非阻燃發泡膠板遮擋窗戶、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,開設「生口」並以非阻燃物料掩蓋,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,最終導致 168 人死亡及 79 人受傷。
另外,大火導致 5 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,勞工處周三亦起訴宏福苑工程顧問鴻毅、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兩公司及個別人士,涉違反職安健條例,共提出 25 項檢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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