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造成 168 人死亡,數千居民受災,政府及社福機構發放援助金。38 歲無業男涉冒充宏泰閣災民騙取援助金,被控企圖欺詐,案件周五(10 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。
控方指已大致完成調查,尚待索取法律意見。裁判官梁雅忻押後至 6 月 5 日再訊,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
控罪:被告訛稱居於宏泰閣
被告黃浩鈞(38 歲,無業)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,指他於 2026 年 1 月 9 日,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虛假申述,即報稱於 2024 年 6 月至 8 月期間居住在大埔宏福苑座宏泰閣 604 室,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民政事務總處作出作為,即批出民政事務總署華人慈善基金/特別援助基金,而導致你自己獲得利益或民政事務總署 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。
FLCC424/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