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,周三(20 日)舉行第二場網上簡介會,內容與首場相若,居民則關注退款安排。合安代表指,最快 6 月 10 日退還大維修集資基金結餘;若居民向政府出售業權,不影響退款,會由政府承擔財產全險索償權,責任保則不受業權轉讓影響。
另外,有居民問及宏志閣 3,000 萬元修復費細項、由誰承擔。合安未有交代費用如何計算,但指涉及大廈公用部分,按公契應由所有業戶分擔,正徵詢法律意見,又指如落實復修,必須公開招標聘請承建商及顧問,強調會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讓業主了解後再決定。

合安周三(20 日)下午 2 至 4 時,透過 Zoom 直播舉行第二場業主簡介會,出席簡介會的 3 名代表,分別為合安物業服務總監陳偉光、高級經理梁穎詩,以及中國太平保險(香港)有限公司劉姓代表。
簡報內容與首場業主簡介會相若,包括交代接收及整理宏福苑接近 89 萬份文件、在大火前分期繳付的屋苑大維修基金結餘、宏志閣修復費用至少 3,000 萬元、工程需時 9 個月等。(見報道)居民可透過「舉手」功能發問,亦可掃描在畫面簡報上的二維碼提交問題,由主持人歸納、代為發問。

合安:居民向政府出售單位 不影響退回大維修基金結餘
合安進一步提到,宏志閣三分二牆身表面及防水層未完工,會導致單位牆身滲水,如復修要拆除金屬棚架,進行牆壁裂縫檢查,再修補批盪、鋪上紙皮石,指工序較繁複,或需較長時間。合安又指,需要修補外牆、搭建臨時有蓋行人通道、檢查消防系統、固網電訊網絡、維修水缸等工程,後樓梯則「出現咗啲窿」,料需時 3 個月設置緊急車輛通道。
有居民關注,合安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業主大會的進展。陳偉光指,基於宏福苑特殊情況、為保障業戶權益,合安根據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向土地審裁處申請,指土審處具聆訊、司法管轄權,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,當土審處作出正式指示後,會向宏福苑業主匯報。
另有居民關注退款安排,陳指居民向政府出售單位,不會影響退回大維修基金結餘,最早在 6 月 10 日派發首輪退款,合安會根據土地登記冊資料,決定退款支票抬頭名稱。陳又指,如業主同意出售業權,會由政府承擔財產全險索償權,責任保則不受業權轉讓影響。至於退款是否有利息,陳指利息仍存放在法團戶口滾存,沒提及會否退還。

未回應宏志閣 3 千萬元維修費細項
有居民關注,宏志閣 3,000 萬元維修費「點計出嚟」、由誰承擔?陳指,合安正就承擔維修費責任徵詢法律意見,又指宏志閣在特殊情況下維修,必須經過招標聘請承建商、顧問,強調合安會公平、公正、公開處理,讓業主了解後再決定,但未有回應 3,000 萬元細項。
至於維修費由誰承擔,陳指因涉及大廈公用部分,按大廈公契應由所有業戶分擔,「但依家淨係做宏志閣,其他 7 座業主係咪唔應該,或者唔係咁樣承擔呢?」他指諮詢法律意見後,會再向業主交代。
另有居民提到,要行樓梯上樓執拾,加上天氣時好時壞,為何不能在第二輪上樓安排籠𨋢上落,又問及可否修復受大火波及的 7 座大廈升降機。陳指不建議加設籠𨋢,指籠𨋢設置在樓宇外,會對使用者造成潛在危險,而 7 座大廈的升降機受大火影響,考慮安全後亦不建議使用。

居民質疑問答環節似「做媒」
宏志閣居民蘇先生聽畢第二場簡介會後表示,內容與首場分別不大,宏志閣維修費細項、業主大會等問題仍未獲回應,又認為維修費應由保險賠償或捐款承擔,「唔係買保險嚟做咩?」
對於合安指若修復宏志閣,必須公開招標,他擔心會「再一次圍標」,亦不明白為何以捐款收購業權,「嗰啲捐款係畀我哋重建宏福苑㗎嘛,你而家攞咗嚟收購我哋業權,但個業權收購咗之後係歸政府,咁我覺得唔 make sense(合理)囉。」
他又指,問答環節全程「舉手」發問,但未獲抽中,反而有部分提問流於枝節或重覆,質疑有人「做媒」,「即我唔知係咪真係居民呢?佢喺度問嗰個業權份數,喂好心你唔好喺度問啦,嘥咗個 Quota。」
至於合安申請延長業主大會期限,蘇先生表示不接受解釋,質疑合安想拖延至 8 月 31 日,屆時若有更多業主出售業權,業主大會就更難成事,「佢最大嘅目的係唔想我哋聚埋一齊⋯⋯同埋佢想拖囉我覺得」。
宏盛閣居民何小姐則指,「整體聽完好似仲衰過上一次」、「個解說會重覆又重覆,其實係冇意思㗎呢樣嘢」。她亦指在會議期間一直「舉手」及提交問題,但未獲抽中,對驗樓報告是否完成、屋苑是否不宜居住等疑問,仍未有人解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