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聽證會|前法團顧問陳球強:黃碧嬌遭政治打壓 僅協助業戶、實事求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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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業董事侯華健(前左二)、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(前左三)、鴻毅董事黃俠然(前右三)、法團顧問陳球強(前右一)(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網站)
鄧國權、黃俠然沒提供供詞 鄧:須遵守保密原則

獨委會上傳的文件顯示,負責簽署大維修合約的前法團主席鄧國權於 6 月 12 日提交一份手寫供詞,指自己正協助執法部門調查,「須遵守保密原則,未能向委員會提供協助,謹此致歉」。

至於被控誤殺等罪、正還押的工程顧問鴻毅董事黃俠然,亦透過法律代表回覆指,現階段無意向委員會提供任何證人供詞。

陳球強:「別有用心人士」滲入宏福苑

曾任宏福苑法團主席的陳球強,今年 6 月 11 日收到獨委會查詢,4 日後以約 4,000 字書面回覆,內容夾雜不少簡體字,先提到自己「身體欠佳,精力只剩二成左右」。

他在信中指,卸任主席後出任義務法團顧問,因自己曾任主席,有會務經歷及「一貫維護業主權益的作風」,被其他委員邀請加入。

他又提及,宏福苑於 1997 年成立業主立案法團,其後聘用「專業管理公司」管理大廈事務,大受業主歡迎及支持,認為或因這份「信任」,令其後的周年大會出席率偏低而授權票偏高。

陳續指,宏福苑 2014 年被通知要進行大維修後,發覺有「別有用心人士」滲入宏福苑,利用居民「求知善意和利益的取捨」,進行離間和抹黑,隨意派發「誇大而自誇」的傳單,又指有人「隨意誘騙業戶簽名,以關心屋苑事務為名」要求推翻法團、管理公司,並要求召開大會。

時任法團顧問陳球強
陳:曾提出工程應分期進行

針對大維修工程安排,陳指合約寫上「可分期進行工程」,當時曾質疑為何須於一年內集資,以及應分期進行,但委員會沒有人附和,承建商當時回應稱「全面開工不是問題」,顧問「鴻毅默認並稱最終由法團自定!各委員沉默,主席也無表示」。

陳指自己不熟悉工程,「此時感到無奈,及有少許猜忌工程顧問和承辦商的關係!⋯⋯所以災劫後,便覺得有圍標感覺,包括市建局的工程顧問!」

至於前法團成員江祥發在聽證會作證時提到,2024 年 5 月在會上舉手參選副主席時,雖然是自己先舉手,但法團顧問陳球強將「1 號」編排給其對手,及後江獲告知有部分選票早已填寫 1 號。

陳於書面供詞回應指,民政處已回應沒有問題,質疑江不理解電子選票的操作,「江生是這麼缺乏常理之人嗎?」

大埔區議員黃碧嬌(《集誌社》提供相片)
大埔區議員黃碧嬌(《集誌社》提供相片)
陳球強:黃碧嬌遭政治打壓

針對區議員黃碧嬌被指以不當手段收取授權票,陳形容「實屬政治打壓,及被轉移視線以樹立投訴人的所謂正義」。他指過往業主大會,所得授權票數量經常多於實際出席人數,「有不少業主反映『只授權、不出席』,因每次大會席間均有人呼喝搞事,不勝其煩!」

陳形容,業主被誤導交出授權票是「有心人士」的專長,但相信黃碧嬌「只會實事求是,協助業戶所求而已」。

他提到,「並無實質證據的謠言能止於智者,但能止於大眾嗎?」,又指義工常被質疑「沒有利益,他們會這麼投入嗎?」,反問「這是否文字獄,或是天下萬民唯利是圖、不分公私的心態呢?」,並批評有傳媒「只為吸引流量而『做作』」。

他最後指,已盡力「恢復回憶、探討真相」,感謝政府和各方支援,「願能安享晚年☺ 謝謝。」其下款為宏道閣業主陳球強。

二判新南方建築:兩董事被捕、不回應免「自證其罪」

另外,宏新閣、宏盛閣、宏志閣的外牆工程二判「新南方建築」,兩名董事盧炳南、盧家明透過法律代表稱,二人已被警方拘捕,警方又檢取大批公司文件及資料,即使曾多次向警方要求索取文件副本亦不果,故無法回答委員會的提問。

信中指,由於兩人正受警方調查,涉及非常嚴重罪行,而且委員會的信件提到「為免生疑問,請注意如委員會認為對調查來說是需要及合適,委員會或會向第三方披露所提供予委員會的資料及證據」,為免「自證其罪」,盧一方不會回答委員會提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