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大火聽證會 7 月完結,獨委會周三(14 日)再上載多份文件,包括鴻毅董事黃俠然、前法團主席鄧國權及前法團顧問陳球強的書面回覆,當中黃及鄧均未有實質回應查詢。
陳球強則形容,針對區議員黃碧嬌的指控及授權票事宜,「實屬政治打壓,及被轉移視線以樹立投訴人的所謂正義」,相信黃只是「實事求是,協助業戶所求」,又批評傳媒「只為吸引流量而『做作』」,強調已盡力恢復回憶探討真相,「願能安享晚年☺」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宏福苑大火聽證會 7 月完結,獨委會周三(14 日)再上載多份文件,包括鴻毅董事黃俠然、前法團主席鄧國權及前法團顧問陳球強的書面回覆,當中黃及鄧均未有實質回應查詢。
陳球強則形容,針對區議員黃碧嬌的指控及授權票事宜,「實屬政治打壓,及被轉移視線以樹立投訴人的所謂正義」,相信黃只是「實事求是,協助業戶所求」,又批評傳媒「只為吸引流量而『做作』」,強調已盡力恢復回憶探討真相,「願能安享晚年☺」。
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早前揭露,負責屋苑年檢的消防承辦商「宏泰消防」大火前已發現消防缸沒水、總掣被關,卻沒通知消防處,稱因行規「唔好教人做嘢」,並知悉另一消防承辦商已「掛牌」。
獨委會最新上載的證人供詞顯示,「宏泰消防」的外判商梁文仲在首份供詞提及,大火當日早上完成 8 幢大廈消防設備的更換零件工作,對消防系統因大維修被關閉並不知情。事隔一個月,他在第二份供詞改稱,「現在想回來其實我有聽到這個消息」,指在大火前一星期從護衛員口中知悉,因大維修「閂晒啲泵又掛咗牌」,當時有通知宏泰電工,但「沒有記起告訴律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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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大火後,屋苑非阻燃棚網被指是火勢蔓延成因之一。聽證會早前透露,去年兩度打風後,宏福苑棚網受損需更換,承建商宏業要求二判盈利豐購入非阻燃棚網,並稱「叫你訂就訂,唔使講咁多」,盈利豐最終訂購非阻燃棚網。專家測試現場棚網後推斷,如用合規棚網,火勢不會蔓延。
獨委會陸續上載證人供詞,周三(12 日)上載「林記建築材料」的口供。林記確認,盈利豐只訂過一批具阻燃效能的防護網,宏福苑其餘訂單均指明毋需阻燃,並強調公司從未建議客戶改用不同規格的防護網,當時亦不知會用於棚架上。翻查證供,盈利豐購入阻燃防護網當日,獨立審查組(ICU)涉預先通知工程顧問翌日到場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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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六輪的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早前已完結,委員會陸續上載各證人供詞至網頁,包括未有到場作供的區議員黃碧嬌,以及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建與何建業。何建業否認參與圍標,指媒體形容宏業參與圍標,屬不實傳聞與揣測。侯華建則指,宏業在投標期間嚴守競爭及保密原則,與其他入標公司相熟或曾合作,在業界屬常見,無不當合謀。
至於消防系統被關閉,何建業指由管理公司監管,從未獲告知系統失效;宏業雖設禁煙規定,但不可能時刻監管工人。他又指,建築物料由外判商採購,完全不知棚網及發泡膠板易燃。惟翻查聽證會證供,二判負責人稱何曾指明不用購買阻燃棚網,更指「叫你訂就訂,唔使講咁多,訂阻燃網都得,我唔會找數畀你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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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(17 日)踏入最後一日,獨立委員會代表大狀杜淦堃在總結陳詞指,承建商宏業、工程顧問鴻毅有直接責任,包括偷工減料、持續欺騙監管機構及業主、魚目混珠。然而「壞分子」得逞,正因為監管架構有弱點。杜強調,並非認為政府為始作俑者,但實屬責無旁貸。
杜淦堃又提到,事件牽涉專業人士的「掛名文化」,最令人咋舌是一個個持牌把關人,只是「簽名機器」,點名鴻毅註冊檢驗人員(RI)吳躍,指他只是「收錢簽名」,提到制度所依賴的專業把關,「喺宏福苑其實只係一個集體借名遊戲,呢種行為值得委員會最嚴厲譴責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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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聽證會周五(17 日)踏入最後一日,獨委會總結陳詞時特別提及區議員黃碧嬌。
早前會上提到,黃碧嬌書面供稱 2021 及 2024 年兩次業主大會中,各收取約 20 張授票,協助居民反對罷免舊法團。惟獨委會發現有紀錄顯示,黃於兩次大會共協助收取 279 張票。另有錄音顯示她在會上聲稱,更換法團會拖慢工程失資助,市建局已在聽證會澄清並非如此。
黃在第二份供詞確認上述資料屬實,但否認涉恐嚇或逐戶拍門取票,又指失資助說法是出於關心居民、無意誤導。獨委會代表大狀杜淦堃指,暫無證據顯示黃參與圍標,但事件反映投票程序公正,不可單靠拉票者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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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(16 日)踏入第 29 日,由居民方及政府方總結陳詞。政府方指,政府部門在聽證會成為焦點,只因負有首要責任的承建商宏業、工程顧問鴻毅沒出席聆訊,「選擇沉默、迴避」,強調非推卸監管責任,但不應混淆直接責任與系統上弱點,又指把大火責任完全歸咎政府,不符事實、有欠公允。
政府方列出六大火勢蔓延成因,認為均源於承建商、維修工程專業人士沒履行職責、管理失當,又指制度本身依賴專業人士自律,但面對蓄意合謀、有組織欺騙,難免暴露制度弱點,重申是專業人士及承建商濫用機制、嚴重疏忽,辜負政府及市民期望導致大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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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(15 日)踏入第 28 日,由各涉事方總結陳詞。當中市建局、競委會及法團第十二屆管委會第二任代表的陳詞,均提及大維修監管上的困難與局限。
管委會一方指,由於法團成員沒有專業知識,當涉及重大工程決策,只能依賴顧問及承建商意見,難以自行判斷是否正確。而且法團監管能力有限,難以強制要求承建商更改施工安排。而從宏福苑情況可見,本為獨立的工程顧問不但沒及時糾正問題,反而配合承建商。
市建局一方則強調,沒矮化自身職能,惟行事有實際局限,指他們並非打擊圍標的執法機構,非搜證專家亦無足夠資源進行調查,又指招標妥無法防止法團、顧問與承建商私下串通,形容招標妥「是有用屏障,但非靈丹妙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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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(15 日)踏入第 28 日,由各涉事方總結陳詞。物管公司置邦一方認為,置邦僅法團代理人,未獲委託監督工程,又指其電工為水缸放水時誤關消防總掣令人遺憾,但若消防承辦商「中華發展」在場監督,深信意外不會發生。
「中華發展」一方則指,即使響警鐘有機會減低傷亡,專家亦指出逃生時間本身相當短,樓梯已不可使用。主席陸啟康打斷指,「你唔好話畀我聽消防鐘冇用呀下」,並表示若最先起火的宏昌及宏泰閣有響警鐘,相信有更多人能逃生,「如果你希望用呢個減低你嘅錯誤責任,抱歉喇都幾難接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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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28|市建局總結:沒矮化自身職能 惟行事有實際局限
宏福苑大火後,政府跨部門調查專組、獨立委員會委聘的專家,分別調查大火成因、蔓延經過。專家於上月舉行的第五輪聽證會作證,獨委會代表大狀杜淦堃指,雙方結論大致相同,總結為宏昌閣光井平台率先起火,因屋苑使用非阻燃物料,引致「二次引燃」,出現 12 條「火龍」。
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,聽證會提及逾半死者死於吸入濃煙,亦首度分析死者位置,提到大部分宏昌閣居民死於單位內,因樓梯「生口」湧入濃煙,他們被迫返回單位;宏泰閣居民則可嘗試行樓梯逃生,但須與「火龍」及下墜雜物「鬥快」,最終大量死者於公用地方被發現。
《法庭線》綜合會上內容,整理起火時間線,死者死因、年齡及罹難位置分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