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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時更新|黎智英案第37日審訊 前主筆楊清奇開始作供

實時更新|黎智英案第37日審訊 前主筆楊清奇開始作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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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25 休庭
16:10 楊:曾與黎討論制裁 沒提及具體名單

控方指,楊供稱與黎晚飯期間曾討論制裁,詢問有否提及目標?楊表示沒有提及具體名單﹐但應是一般社會輿論指向北京負責香港事務官員,以及香港主要官員,重申沒有列出制裁名單。

控方另展示楊與盧峯(馮偉光)於 2020 年 6 月 4 日的訊息,楊向馮稱「又被減一日蘋論?」,馮則稱「謝謝關心。其實因為工作有調動,所以改成每周一篇」、「FYI:會返蘋果做英文version」。楊表示,馮原本每星期寫兩篇評論,當時他被減少一日,因此每周一篇「蘋論」。

15:40 楊:黎曾稱不擔心被捕 
若被捕相信英美不會坐視不理

控方展示楊與黎第三次晚飯前,黎於 2020 年 6 月 12 日向楊傳送訊息稱:「盡量多找有份量有內幕消息的人寫,不只是感想」、「可以找到人分析習李權鬥浮面的內情嗎?」,楊回覆「收到。再努力」,詢問內幕人士是撰寫中文或英文?楊稱內地人通常寫中文,會翻譯成英文。

同月 30 日,黎再傳送訊息給楊,「中共權鬥問題是否有料,及經濟及水災情況如何?」,楊則稱「Sorry,權鬥未收到料。水災和三峽沒有炒作般嚴重」。楊庭上解釋,上述兩個訊息顯示「佢追得好緊,但我做唔到」,找不到符合黎要求的作者寫權鬥文章,認為黎想透過發布中國權鬥消息,增加其影響力。

控方詢問,楊在訊息提到「水災和三峽」?楊指,當時海外傳媒炒作水災及三峽問題很嚴重啦,「三峽就嚟冧咁,咁我當時收到消息冇咁嚴重嘅,唔想《蘋果》跟住炒作」。

至於 2020 年 6 月 23 日第三次晚飯內容,楊稱當時接近《國安法》出台,應是討論《國安法》問題。他指,大家很關心黎會否被捕,「黎生話佢唔驚嘅,如果佢被拉呢,更加證明到中共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,同時打壓新聞自由,佢相信美國、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」,亦會採取制裁措施,整體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。

15:14 楊:李兆富覺得黎做法「唔係咁好」而辭職

至於另一出席者 Simon Lee(李兆富),楊憶述黎曾公開提過,李兆富為他打理 Twitter 帳戶,後來李約於 2020 年 8 月告知楊,「覺得老闆做法唔係咁好」而辭職。楊解釋,李兆富覺得「Twitter 有啲嘢觸犯咗《國安法》,咁黎生公開咗係佢負責嘅話,佢覺得有風險嘅,所以佢覺得唔舒服,唔想做啦」。

就 2020 年 5 月 6 日的晚餐,控方展示當日楊與羅偉光的訊息,羅問楊「清奇,今晚到黎宅晚飯?」,庭上詢問楊,羅偉光有否出席?楊稱「照訊息睇應該有去,但真係冇印象佢有冇去囉,時間過得太耐」。

控方圍繞第二次、即 2020 年 5 月 20 日的晚餐提問,楊確認當晚出席者包括他、桑普、Simon Lee(李兆富)及盧峯(馮偉光)。楊憶述當晚討論英文版,指黎覺得當時情況下,美國政府及人民都關注香港人權狀況,「佢希望英文版幫到美國人更加了解香港狀況,希望美國政府採取強硬啲措施,如果《蘋果》英文版報道多啲呢啲內容,美國政府就可以做嘢」。

控方詢問「做嘢」是甚麼?楊稱「當時講得最多都係制裁」,楊個人則覺得,如果外國制裁可以令香港撤回《逃犯條例》,延遲《國安法》實施,「社會付出嘅成本代價係低啲嘅」。楊續指,從反修例時期至《國安法》出台,黎呼籲制裁,因此楊在論壇版及社評「蘋論」,亦支持黎的看法。

控方問,晚飯期間有否提到英文版的文章角度?楊稱沒有,但後來黎在 WhatsApp 告訴他,「要搵一啲人識得寫中國高層權鬥,佢叫我搵寫手要寫內幕消息,唔係淨係識評論」。法官李運騰關注,中國高層權鬥新聞是在英文版還是中文版?楊稱是英文版,「佢認為如果英文版爆多啲料,影響力會大啲嘅」。

14:48 楊:桑普文章主張港獨 曾建議不要轉載

控方提到 2020 年初的新冠疫情,詢問《蘋果》用甚麼角度報道疫情?楊稱「主要係批評中國隱瞞疫情,搞到世界大亂嘅」。至於「一人一信救香港」,楊稱在報紙得悉事件,黎在此之前沒提及,是後來張劍虹在黎被捕後、2020 年 12 月底的一次「飯盒會」期間,提到「一人一信救香港」是黎的意見。

控方另提及《蘋果》英文版,楊稱推出英文版前已知悉,「因為黎先生當時請咗我同幾個專欄作家、時事評論員去佢屋企食飯嘅,咁喺食飯時候講咗想做英文版出嚟,希望英文版擴大《蘋果》喺美國嘅影響力」,而且將香港當時人權受到壓逼、《國安法》下的情況告知美國人。他續指,黎稱在當時形勢下,不止美國政府,美國人民都會關心香港情況﹐「要我哋在座嘅人提啲建議睇吓點做」。

控方指,楊於 2020 年共三度前往黎住所晚飯,包括 5 月 6 日、5 月 20 日及 6 月 23 日。楊確認,並指由黎的秘書協助約晚餐。就 5 月 6 日的晚餐,楊確認 Simon Lee(李兆富)、盧峯(馮偉光)及桑普有出席,「我記得嗰次佢要開嗰個 Twitter 嘅,叫在座嘅人提供啲新聞、評論畀佢發表囉,咁佢希望通過社交媒體,擴大佢自己同《蘋果》嘅影響力啦」。

楊稱,黎在晚飯時沒明確提到是甚麼新聞,「但後來有同我講有啲要求」,如抗爭新聞、六四新聞,希望吸引國際關注香港局勢,「佢當時講嘅意思係,香港人權受到打壓,國際社會更多關注」,能夠以制裁方式,牽制中國及香港政府。

控方問,楊會否記得盧峯在晚飯期間的言論?楊稱不記得,但通常黎有要求,「我哋一般回應都係支持囉」。控方又問及桑普的文章角度,楊稱「佢係傾向支持港獨,佢好多文章冇辦法刊登出嚟」,提到黎被捕後,曾經透過高層指示他找桑普撰寫專欄文章。

楊續指,當時他向陳沛敏表示,桑普的文章經常主張港獨,「唔適合喺我哋報紙刊登。因為專欄文章通常照登唔改嘅,如果畀佢寫專欄會出現啲麻煩,所以建議佢唔好用」。陳沛敏回覆他,會向社長張劍虹反映,「後來都冇再講,應該佢哋上面接受咗我提議,冇再用佢」。楊再指,桑普的文章批評中共及香港政府,「佢文章係早期有(刊出),後期冇出過㗎啦」。

14:31 楊:陳沛敏有要求我都會照做

控方展示楊與陳沛敏於 2020 年 1 月 13 日的訊息,陳向楊傳送一張由張劍虹撰寫的「今天飯盒會議重點及跟進」截圖,詢問「清奇,可否請你或 Jason 整理一下近月加入的作者陣容告訴我?因後天我們有飯盒會」。

控方問,陳是否因應截圖內的會議重點「週末評論可嘗試找端、立場、眾的一些寫得好的作者撰稿」而找楊?楊庭上解釋,黎要求論壇版「求新求變」,要求找不同作者,但會議紀錄提到的三間網媒,「我冇印象我有搵過佢哋」。楊指,陳沛敏不是首次向他索取作者名單,不清楚上述訊息是否與「飯盒會」內容有關,但強調「佢(陳沛敏)有要求我都會照做,佢叫我畀新作者名單我會畀嘅」。

控方問,楊有否出席訊息內的「後天飯盒會」、即 1 月 15 日的「飯盒會」?楊稱印象中沒有,「因為睇佢語氣,都預咗我唔會出席嘅,係佢哋高層嘅飯盒會」。控方問,楊是否與陳沛敏面對面交談?楊稱經常與陳面談,亦會與張劍虹、羅偉光、林文宗面談,馮偉光則較多交流,「佢 office 喺我隔離,有時候傾吓閒計都會嘅」,但很少與張志偉交流,「佢主要負責動新聞,同我冇咩直接關係」。

12:55 午膳
12:20 楊:《國安法》後《蘋果》不再追求平衡報道

控方詢問,黎的專欄何時在《蘋果》報紙出現?楊稱不記得時間,但記得是《壹週刊》實體版結束後,「佢專欄原本擺喺論壇版嘅」,2019 年 2 月將專欄搬往副刊。控方問,楊需要閱讀黎的專欄文章?「我啱啱都講過,如果我唔知黎生文章講啲咩嘢,出到嚟論壇版文章同黎生持相反意見,咁唔得嘅」。控方再問,楊作為主筆,須跟隨黎的文章內容、其立場?楊同意。

控方另提及黎於 2019 年 7 月訪美行程,楊稱黎沒有向他提及此事,僅從報道上知悉,「佢呢個(訪美)係新聞嚟,唔關評論事嘅」。不過,他進一步提及兩人於 2018 年 10 月聊天內容,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( Hudson Institute)發表了對華政策演講,與黎在 WhatsApp 交流看法。

楊引述黎認為「美國係反枱」,美國帶領日本、西方國家改變對華政策,「美國趁住中國弱勢嗰陣落井下石,覺得佢(黎)係嗰個時候開始,黎生嗰時個政治立場變得激進啲嘅。我當時都覺得美國唔只對中國發動咗貿易戰,仲係一個全面嘅戰爭嚟嘅」。他又指,黎在訊息提到,美國政策明顯轉變,「佢把握到呢個形勢嘅變化」。

楊續指,「我覺得黎先生曾經係一個成功商人嘅」,形容他熟悉市場顧客、需求,「咁佢覺得成個國際形勢變咗之後,新聞、評論都應該有啲改變嘅。佢對反修例運動出嚟之後,新聞報道角度激進咗,《國安法》出台之後,批評得多,唔追求平衡報道㗎啦」。

至於黎於 2019 年 10 月再度訪美,楊同樣稱黎沒有告知他此事。控方詢問,《蘋果》如何報道反修例事件?楊稱是鼓勵抗爭,希望政府撤回《逃犯條例》。而制裁一事,楊則指「制裁前期其實好少講到呢樣嘢嘅,係到後期先多咗講制裁嘢嘅,特別係《國安法》出台前、出台後都有」。

12:11 楊:黎專欄觀點清晰 論壇版不會與他「作對」

控方續問,楊如何形容「飯盒會」的目的?楊稱,黎透過「飯盒會」收集各個部門的問題,「針對啲問題作出指示」。控方問,楊有否執行黎的指示?楊回答「一定要執行嘅,好似嗰次話邀請多啲海外作者,社長張劍虹先生覺得我做得唔好囉,佢親自搵人」,重申黎在「飯盒會」作出指示後,社長及副社長都會跟進。

控方提到 2019 年 4 月開始有關於反修例的示威,楊稱「初期香港社會個反應唔係咁強烈嘅」,至 6 月後才有幾次大規模遊行。他續指,當時黎指示指定發布某些支持抗爭的文章,「咁《國安法》出台之後呢,佢指定嗰啲作者,對《國安法》係唔滿意嘅」。

控方問及反修例期間,黎有否向論壇版給予指示?楊稱「佢冇直接嘅指示畀論壇版,佢自己文章、專欄就有好清晰咁提到嘅,咁論壇版一定唔會同佢作對、反對佢嘅意見嘅」。

控方指黎專欄「成敗樂一笑」在《蘋果》副刊,為何楊稱「論壇版一定唔會同佢作對」?楊解釋,「佢專欄唔喺我論壇版,但我作為論壇版負責人,一定要睇佢專欄嘅。佢喺專欄提出嘅觀點,比佢口頭指示更加明確、清晰」。

11:26 小休
10:48 楊指「飯盒會」非討論交流 只有黎發指示

控方繼續展示楊與羅偉光於 2019 年 12 月 8 日的訊息,羅向楊傳送中國作家賈葭〈我這一代大陸人怎麼看香港?〉文章連結,詢問「清奇,這篇有轉用嗎?」,楊回覆「昨日我們沒返,台蘋冇交我哋」。

控方詢問,《台蘋》文章會否上載於《港蘋》網上平台?楊稱很少,但就如訊息內容,「台蘋有關香港評論,有時會發畀我睇一睇」,他亦會決定是否在香港《蘋果》發布。法官李運騰問,楊決定哪些文章在網上版發布?楊稱決定部分文章,「有啲唔經我手擺上論壇版嘅 ,實體版就我決定」。

控方另圍繞「飯盒會」提問,楊稱最記得 2020 年 7 月 17 日的「飯盒會」,內容與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各部門遇到甚麼問題有關,副社長陳沛敏希望各部門主管向黎提出意見。楊續指,當時他向黎反映論壇版作者不足,「黎生畀我指示係,如果香港作者唔夠,就搵多啲海外作者」。

控方其後展示由陳沛敏撰寫的「今日飯盒會討論重點」,楊庭上稱陳提到「討論」字眼不是太合適,「因為去到開會時候呢,各部門自己提出(問題),黎生作出指示嘅,因為係黎生指示、冇討論問題嘅,其他部門提出問題,我都唔會干預嘅⋯基本上唔會去插手」﹐又指除黎智英外,「冇人就我個論壇版畀過意見」。

法官李運騰聞言問,員工在會議期間沒有交流意見?楊稱「基本上係冇嘅」。控方亦問,楊是指陳沛敏所撰寫的「討論重點」字眼不適合?楊同意,「因為唔係討論重點,基本上係黎生回應囉」,又指視黎的回應是指示,「我哋要跟進去做嘅」,如他提到的海外作者問題,「我搵作者有啲問題之後,張劍虹都有去搵」,即在海外的中文作者。

控方問,為何特別要求找海外作者?楊稱海外作者不太擔心《國安法》的影響,「佢哋提出問題,對政府批評尖銳啲,冇咁多顧忌」。法官李運騰問,楊是參與恆常「飯盒會」,還是受到邀請才出席?楊稱受到邀請才會出席。控方追問,楊任職主筆後,參與過多少次「飯盒會」?楊稱說不出次數,「我只係部門主管,唔係高層,唔係有好多次機會出席」。

10:24 楊確認負責挑選《蘋果》論壇文章 
網上版評論部分由羅偉光發布

楊表示,報紙論壇版每天會有 5 篇文章,周六論壇版有特定主題,其他日子則沒有,正常情況下,報紙論壇版文章都會上載至網上平台。楊其後補充,不一定所有文章都會在網上平台發布。

控方展示 2019 年 7 月 8 日楊與總編輯羅偉光的訊息,羅向楊傳送作家顏純鈎的文章〈年輕人展示了我們失去的情操〉連結,楊回覆「寫咗兩篇,另一篇預周四出報紙」。楊解釋,部分網上論壇版文章由他發布,部分是羅偉光著同事發布,如上述顏純鈎的文章,「嗰篇係冇經過我嘅」。

法官李運騰詢問,楊供稱部分文章會在網上及實體版發布,部分文章只在網上版,換言之不是所有實體版文章,都會在網上平台出現?楊表示「可以咁講」,重申「網上版係有其他編輯去負責嘅,唔需要我同意嘅⋯尊重佢哋(同事)決定」。

李運騰追問,換言之是誰負責決定挑選哪些實體版文章在網上版發布?楊稱「嚴格嚟講係我」,但實際上同事在網上發布文章,「我唔會干涉佢」,除非與其意見不同,例如一些文章應該在網上發布,但他們沒發布,「我會出聲」,但強調此情況很少出現。

10:12 控方:楊清奇作供後將傳召李宇軒

甫開庭,控方周天行向法庭表示,原訂楊清奇作供後,傳召律師助理陳梓華,現更改傳召證人次序,先由「12 港人」之一李宇軒作供。

控方先向楊清奇確認「從犯證人」身分,即他案發時是《蘋果》主筆,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住所被捕,一度獲警方保釋,其後再次被捕及帶往法庭應訊,他承認一項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」;楊同意。

控方另確認楊的背景,指楊於內地出生及接受大學教育,1993 年來港,1998 年 2 月加入《蘋果日報》,任職中國版高級記者,其後晉升至中國版副採訪主任、副主筆,2015 年成為正式主筆。楊同意,並解釋他主要有兩項工作,即撰寫社評及負責論壇版。

10:09 楊清奇開始作供

控方傳召第三名從犯證人前《蘋果》主筆楊清奇作供,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。楊清奇身穿紫藍色恤衫、黑色風褸,在懲教職員陪同下步入法庭。楊戴黑框眼鏡,蓄灰白色短髮,以略帶口音的廣東話宣誓。

10:06 開庭
HCCC51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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