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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101日審訊 鄒家成:素人憂政黨不簽〈墨〉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101日審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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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報道】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二下午(8 日)展開第 101 日審訊。鄒家成第三日作供,辯方引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發起人發予初選組織者的 WhatsApp 訊息,提及「共收到 39 位以上初選參與者以個人或政黨名義簽署」。鄒稱,當時有不少政治素人憂慮不簽署〈墨〉的政黨在初選落敗後會否繼續參加官方選舉,令參加初選似無保障,故 3 名發起人發出訊息向組織者表達。

周一審訊時,鄒承認〈墨〉聲明由他、張可森及梁晃維發起,又供稱戴耀廷稱初選參選人毋須簽署「共同綱領」文件一事是導火線。鄒指 3 人認為,戴沒通知下宣布新做法,與協調會議中的說法有別,他亦認為初選協調沒觸及港獨的「紅線」,稱「所以我唔明驚啲乜嘢」,形容戴的做法為「退縮」,3 人遂決定「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」。

全日綜合報道:
47人案|鄒家成稱《國安法》後曾考慮退初選 哽咽稱因「無法離群眾而去」決定繼續
周一報道:
47人案|鄒家成認有份發起〈墨〉 指為展現抗爭意志、會運用否決權非共識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
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
16:32 休庭
16:20 鄒家成:做不出退選決定
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」

鄒家成續說,「簡單嚟講,我係我考慮緊初選嘅時候,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,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。」鄒說到最後一句時哽咽。

鄒續指,「總之有一晚我就打畀我團隊嘅成員,我同佢講不如繼續,咁佢就話全部人都 ready,爭你一個,咁我就同佢講,咁你幫我 call 齊人第二日開會,我今晚返屋企準備一下,咁我哋就開會主要傾咗兩件事,第一件事係…」鄒一度索鼻。

法官陳慶偉打斷稱認為不用深究。

辯方大狀陳世傑問,鄒決定繼續後,有否做些事情令《國安法》情況下可以繼續?鄒稱,「我下句就準備講喇」,鄒再一度索鼻。

鄒續說,「我哋重新尋覓繼續參選嘅意義啦,我哋認為本身繼續參選就係一個意義。第二樣嘢我哋討論嘅嘢係,如何調整個競選工程,繼續參選,咁我哋就改咗個選舉口號,同埋調整咗一啲選舉嘅單張。」

鄒同意,他將「拒絕殖民 民族抗暴」改為「抗擊暴政 捍衛尊嚴」。鄒解釋更改原因,「想盡量去避免去用一啲可能會被認為係一啲好尖銳嘅字眼,或者係避免用一啲可能會被扭曲成會違反《國安法》嘅字眼。」

陳慶偉則稱,認為兩個口號意思相近,但理解鄒當時是想嘗試溫和化(tone down)。

法官追問鄒是在何時更改口號?鄒稱,「啱啱嗰篇『對不起我回來』嗰篇文章,可以理解為我正式決定繼續參選嘅一個時間點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文章是在 2020 年 7 月 5 日於 Telegram 發布?鄒稱,「唔係,呢個係一個 FB 文章。」陳慶偉指,現是問及 Telegram。

李運騰問,那誰人在 Telegram 發文?鄒稱,「我想問你係咪想指左上角嗰個 Telegram?」庭上顯示,截圖左上角有返回 Telegram 的字句。

李指不知道,因為看到有寫上 Telegram。被告、旁聽發笑。鄒稱,「左上角嗰個 Telegram 嗰個字眼,只係代表我 Facebook 開緊嘅前一個 app 係 Telegram 啫。」

李問,即其實是 FB?鄒稱,「係,即係我哋而家眼前見到嘅呢個係 FB page 嚟嘅。」 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。鄒離席前喝水及一度搖頭。

16:10 鄒家成:《國安法》條文公布後
一度考慮退出初選

辯方大狀陳世傑其後展示 WhatsApp 謄本,指群組於 2020 年 6 月 24 日創立,成員為「鄒成 owen」。鄒家成確認為他本人。

陳又指,看到有個手機號碼於 2020 年 7 月 2 日退出群組。鄒確認該號碼為自己。

陳續問,鄒為何退出群組?鄒稱,「因為《國安法》頒布之後,我諗住退出初選…我當時諗緊退出初選,我考慮緊退出初選。」

陳追問是何時?鄒稱,「基本上係(2020 年)6 月 30 號,即係《國安法》頒布之後,就已經諗緊呢件事。」陳問,鄒其後做了甚麼?鄒稱,「交代少少背景啦,可能有少少長。」

陳世傑問可否簡短?法官陳慶偉聞言發笑。

鄒稱,「我試下啦。6 月 30 號夜晚,擺完最後一個街站之後,我返到 office 同選舉團隊一齊等緊《國安法》嘅條文,我哋研究過個《國安法》條文,當時嘅判斷係,參選人最多只係因為過往嘅言論而有機會被捕。」

陳慶偉問,6 月 30 日?鄒稱,「係,6 月 30 號 11 點,我哋已經即刻睇個條文。」陳再托頭望鄒問,會因之前的發言被捕?鄒確認。

陳世傑問,「這是你所恐懼?」陳慶偉稱,「或者是印象。」鄒答,「可以咁講。」

鄒其後續說,「咁跟住我哋,我同團隊就去研究過去發表過嘅言論,咁當時就覺得,過往對於體制上面同埋政府嘅批評,都係比較尖銳嘅,再加上當時認為香港民族主義,有機會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嘅言論,同埋港獨言論。再因為覺得《國安法》嗰個條文,《國安法》涵蓋嘅條文好廣、字眼好模糊、刑罰好重,情況如同盲人摸象,所以睇完之後就,我一度考慮緊係咪要退出初選。」

陳世傑問,鄒最終決定為?鄒稱,「繼續參加初選,咁中間發生嘅嘢我唔詳細去講,主要就係處理完情緒之後,恢復咗思緒。」

陳問,在 2020 年 7 月 2 日,當鄒退出 WhastApp 群組時,已決定繼續參加初選?鄒稱當時仍然考慮。鄒家成一度取紙巾。

16:05 辯方續引鄒家成 FB 帖文
問「同殖民者設計嘅議會制度攬炒到底」意思

辯方大狀陳世傑問及鄒家成另一個參選的 Facebook 帖文:

我係鄒家成,一個護理系學生,嚟緊將會參與立法會新界東初選。

同好多香港人一樣,過去一年嘅時代革命將我嘅生活徹底改變:
一年前,我仲諗緊畢業之後去邊間醫院做護士;
 一年前,我冇想像過自己有一日會決心參政;
 一年前,我冇諗過自己會為香港民族嘅理念搖旗吶喊。
但時代將我哋呢一代香港人逼出嚟,為捍衛香港民族拋頭顱、灑熱血,以血肉之軀同暴政搏鬥。
今日我決定除低面罩投身政治,就係為咗將香港民族嘅理念散播到每一個角落,同殖民者設計嘅議會制度攬炒到底。

作為政治素人,我既冇大黨支持,亦冇龐大資源。但踏入選舉階段,而家無論係租場放物資、印刷宣傳品、物流運輸,開支都越來越大。要行得更遠,我需要得到各位香港人嘅支持。

如果你認同我嘅理念,想同我一齊掀起呢場反殖浪潮,希望大家可以參與眾籌支持我同我嘅團隊。未來我哋一定會不負眾望,以香港民族嘅意志直接抗擊中國殖民暴政!

陳世傑稱,鄒家成昨日提到「攬炒」的意思,問上述帖文中「同殖民者設計嘅議會制度攬炒到底」,與昨日所提到的意思有沒有分別?鄒稱,「無分別,攬炒同我主張嘅議會抗爭,同剛才嗰篇參選宣言入面個『撕破畫皮』,同埋衝擊體制一樣意思。」

法官陳仲衡指留意到,鄒於其中一篇帖文提到不期望可以獲得立法會過半:

舊時代已死,新時代崛起。我唔奢望喺殖民者嘅制度下可以議會過半奪取政治權力,更唔奢望可以喺擊退殖民者之前「光復議會」,我只求將香港人嘅抗爭意志帶入議會衝擊既有體制,並引領香港人共同建構真正能夠彰顯香港民族意志嘅制度。

陳問,是否在此處提到「35+」不可能?鄒答,「係吖,呢段就係我話無諗過會攞到 35+」。

16:00 辯方引鄒家成 FB 參選宣言字眼提問

辯方大狀陳世傑其後展示鄒家成的 Facebook 參選宣言帖文。鄒稱,「呢篇係參選宣言,主要係宣布我會參加初選,同埋交代一下我嘅政治理念等等。」

陳世傑稱會問及部分字詞,指第二段:「生於九七主權移交之年,自我有記憶以來,就只係不斷見證住香港嘅沉淪同赤化」,問及「沉淪同赤化」一詞。鄒稱,「法官閣下,我知道你哋未必想好詳細咁…我用一個好簡短嘅方式,快快趣趣講咗佢好無呀?」

法官陳慶偉稱理解其宣言,指是其大狀問帖文字詞,並指除非字詞是含糊,否則認為可以理解。陳又舉例稱如「赤化」,是指「一國一制」、香港由共產黨統治,更指「我們都知道意思」。

陳世傑問,鄒的帖文是否有意圖顛覆政權?鄒稱沒有。陳續問,周有否意圖顛覆中國及香港政權?鄒稱,「不論係呢度用嘅赤化又好,殖民又好,撕破畫皮都好,都沒有呢個意圖。」

陳又問及帖文的 hashtag,「#拒絕殖民 #民族抗暴」。鄒同意沒有上述意圖。

陳世傑問,但直至 2020 年 6 月 21 日,鄒仍然使用這兩個字詞?鄒稱,「係,呢個係選舉口號。」

15:55 鄒家成:
「我效忠嘅係會受憲法約束,同埋會保障市民大眾權利嘅政府

辯方大狀陳世傑問及初選提名表格第六點:「我特此聲明,我會擁護《基本法》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。」陳問,鄒家成為何贊同(endorse)這一點?鄒稱,「《基本法》係香港嘅憲法,憲法理應產生嘅功能係約束當權者權力,同埋保障市民大眾。我認為立法會議員所奉行嘅精神,同《基本法》理應要產生嘅功能係吻合嘅,我效忠嘅係會受憲法約束,同埋會保障市民大眾權利嘅政府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鄒有否區分《基本法》應如何寫,及《基本法》事實上的說法?(What the Basic Law should say or what the Basic Law in fact says?)鄒稱有。李追問,擁護哪種《基本法》?鄒稱,「我覺得《基本法》喺香港嘅實踐係未如理想嘅。」

法官陳仲衡則著鄒回答問題,不要迴避問題。鄒稱,「我效忠一本,理應能夠產生憲法,產生功能嘅《基本法》,擁護又好,效忠又好,我覺得係一個好私人嘅情感,同一個人嘅信仰係有密切嘅關係,你要強化一個信仰…」法官陳慶偉打斷指,認為鄒已回答問題,又指簡單而言,鄒擁護的是他所相信的《基本法》。

15:52 開庭
15:21 休庭
15:10 鄒家成:沒將發予組織者 WhatsApp 訊息
與提名表格「聯想埋一齊」

法官李運騰指不明白,指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 3 名發起人於 2020 年 6 月 19 日向初選組織者發訊息,要求保障素人,怕傳統政黨食言,在初選落敗仍然去參加正式選舉。鄒答稱,「簡單啲嚟講,係表達一個擔憂啦。」

李續指,提名表格聲明的第二點提到協調會議共識,問鄒當時何不向組織者澄清?鄒頓一頓後稱,「嗰時真係無諗到囉,因為我覺得呢,有部分傳統泛民主派有可能會食言呢,其實都係佢哋嘅事,初選籌組平台其實都亦都好難控制佢哋嘅,但係個 WhatsApp 個 message 最後嗰段呢,可以望一望先囉。」

庭上展示該訊息後,鄒稱,「純粹,純粹都真係表達個小擔憂㗎啫。」法官陳仲衡指,但鄒希望獲得回應,鄒稱,「係吖,但係佢哋最後無回應。」

法官陳慶偉指,法官的問題是指,鄒交提名表格時沒有與組織者澄清表格中聲明第二點的意思,而第二點或是組織者對鄒等人的回應。鄒指不解問題,問,「呀唔係,想 clarify 個問題,係咪指 nomination form(提名表格)嘅第二段,其實都已經係回答緊我嘅擔憂?」

陳慶偉稱,因為鄒提到沒獲得組織者的回應,而區諾軒作供時曾提到,如果被問及聲明第二點的「目標」的意思,他指是「共同綱領」。

鄒答稱,「盡力去理解啦,我理解陳慶偉法官你啱啱講嘅嘢,只不過係話…即係有問題問初選籌組平台嘅人,佢哋就會答啦,不如咁喇,我無將當時關於 WhatsApp 入面個擔憂,同呢一個 nomination form 聯想埋一齊,我的確無呢個聯想。」

鄒續說,「其次,即使參加初選係有一個小擔憂,呢個擔憂就係會唔會有其他嘅參選人,會輸咗個初選都參加官方選舉都好,其實我都係會繼續參加個初選㗎喇。因為如果佢哋輸咗個初選,都繼續參加個官方選舉嘅話,已經係初選完結咗之後嘅事喇,既然係咁,不如到時再算啦。但係喺嗰一刻嚟講,即係 6 月中嘅時候,我覺得都要向初選籌組平台去表達呢個擔憂喇。」

陳慶偉追問,即鄒當時沒有視 WhatsApp 訊息與提名表格有關連?鄒確認。

陳再問,鄒是否不知聲明第二點所述的「及其目標」是指甚麼?鄒指,「呢個目標,我當時理解為係攞 35+。」陳追問,就是如此簡單?鄒稱,「係。」

辯方大狀陳世傑其後稱希望可以有個小休。陳慶偉遂下令休庭。

15:05 辯方引初選提名表格提問

辯方大狀陳世傑其後問及初選提名表格,指鄒家成當時報稱為學生。鄒稱,「申請咗休學,所以都仲係一個學生。」

陳其後問及表格的聲明第二點:「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,包括『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計劃』及其目標。」

陳問當中,「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」有何意思?鄒稱是新東協調會議;至於「共識」,鄒稱是「新東協調會議達成嘅共識」。

法官李運騰問及剛才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發起人向初選組織者發送的 WhatsApp 訊息,指第二段提到「初選原設共同綱領」,問當時鄒對於「共同綱領」的理解是?

鄒答,「即係喺協調會議上面本身傾過嘅項目,就係初選預設共同綱領,亦即係後面引號,即係引號嗰句囉。」

法官陳慶偉問,即鄒認為是指「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計劃」?鄒稱,「即係協調會議,係囉,即係 35+ 計劃所開嘅協調會議入面所傾過嘅項目,即係同〈墨落無悔〉入面第二段嘅共同綱領係一樣嘅意思…」

李運騰問,有討論即不代表是已同意的事項?鄒同意。李則指,但這句看似提到已達成協議,鄒答,「我唔同意。」

陳慶偉其後問,雖然 WhatsApp 訊息提到「初選原設共同綱領」,但事實上沒有一個已同意的「共同綱領」?鄒同意。

陳慶偉其後問,鄒提到「共同綱領」是議程(agenda),而鄒認為的共識有 4 項:搞初選、論壇、靈童制及「嬴咗有得選,輸咗無得輸」。

鄒同意。

陳慶偉問,提名表格的聲明第二點所述的「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計劃」,是一份文件,問鄒有否收過?鄒稱沒有。

陳世傑其後問鄒對於「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計劃」的理解。陳慶偉則問,是指現在或當時,指鄒指沒有收到此文件。陳世傑遂問,鄒會否將「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計劃」理解成文件?鄒稱沒有。

法官陳仲衡問,當鄒簽署提名表格時,對於此句有何理解?鄒笑稱,「我當時無細心睇呢句句子呀,我諗住簽個名就參加初選,我有留意到有呢句嘢喺度嘅,但係我無細緻去逐粒睇啲字。」

14:55 鄒家成:有素人擔心政黨不簽〈墨落無悔〉
參加初選似無保障

辯方大狀陳世傑其後問,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發起人,向組織者發出庭上所展示 WhatsApp 訊息的原因,是要求簽署文件?鄒家成稱不是,其後解釋,「原本諗住真係 draft 一段 message send 畀初選籌組平台嘅,通知佢哋我哋發起咗個〈墨落無悔〉,同埋有一個比較關鍵嘅訊息就係,其實係關於〈墨落無悔〉第三段嘅 point 2(即認同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,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),其實當時有唔少嘅政治素人擔心,一啲大黨唔簽署〈墨落無悔〉甚至係公開批評〈墨落無悔〉,到底係因為〈墨落無悔〉嘅 point 1 吖,定係其實佢哋輸咗初選都想繼續參加官方選舉呢,所以就有唔少政治素人就擔心,佢哋參加初選好似無一個保障。」

法官陳仲衡指,鄒與另外 2 名〈墨〉發起人同為政治素人?鄒同意。陳追問,即當時他們都有擔心?鄒稱,「都有,我完成埋我最後一句句子啦,咁所以 send 呢個 message,其實就係希望初選籌組平台會唔會保障其他嘅初選參加者,呢段 message 嘅訊息大概就係咁喇。」

陳世傑問,初選組織者最後有否作出回應?鄒稱沒有。

14:50 辯方引 WhatsApp 訊息提問
鄒家成稱由其團隊草擬

鄒家成代表大狀陳世傑稱,會問及 2020 年 6 月 19 日的事項,並展示 WhatsApp 訊息:

致初選籌組平台:

我們三位有意參與初選的人發起之「抗爭派立場聲明書」已逾一星期,到目前為止共收到39位以上初選參與者以個人或政黨名義簽署,意味除民主黨、街工及社民連等外大部份的參與者已簽署聲明。

初選原設共同綱領,有意以「運用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之基本法賦予的立法會權力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。」的素人以及政黨因此共同目標而集結,期望以初選方式讓香港選民選出合適的代表披甲上陣。若無此共同綱領,恐怕初選只會淪為議席的「分餅機」。

在戴教授決定參與者毋須簽署共同綱領後,雖然大部份參與者有簽署「抗爭派立場聲明書」重申自己堅定的立場,但亦有原先有出席初選協調會議的參與者明言杯葛初選。換言之,其支持者因而無法在初選之中支持心儀的候選人。

與此同時,早前初選協調會議中的共識及後來我們發起的聲明書亦包括「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,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」。這是否代表部分拒絕簽署聲明書的參選人可以無視我們早前的共識,甚至無視初選的結果?
有見及此,希望初選主辦單位回應。

「抗爭派立場聲明書」發起人
鄒家成
張可森 Sam Cheung
梁晃維 Fergus Leung
2020年6月19日

陳指,該訊息是由趙家賢發給初選組織者,而內文看似是由鄒或者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 3 名發起人所寫。鄒確認,並稱「應該係由張可森負責 send 嘅。」

鄒又在提問下稱,他知悉訊息的內容。陳問,是否為團隊合力一同撰寫?鄒稱,「唔係,其中一個幫手寫㗎啫。」

陳稱,訊息的第一段提到,有 39 位以上參與初選者以個人或黨名義簽署〈墨〉聲明。鄒確認。

法官陳仲衡問,訊息提到 39 個簽署,是指參與者及政黨,問會否多於 39 人?鄒稱,「可以咁講。」

至於第二段訊息,鄒稱,「呢個 message 呢係我叫我個團隊成員去幫手 draft 嘅」,鄒指他當時著該成員看〈墨〉的原文,草擬一段訊息予初選組織者,「同佢講有幾多人簽咗,跟住就住〈墨落無悔〉嘅 point 1同埋 point 2 寫啲嘢…」

在追問下鄒稱,當時無特別要求團隊成員如何寫,「簡單啲嚟講,我由佢發揮,然之後我再睇。」鄒又指該成員為一名男士。

鄒續解釋訊息的第二段,「第二段其實簡單啲嚟講,就係 refer to〈墨落無悔〉第三段嘅 point 1,第三段嘅 point 1 嘅目的係想展現抗爭意志,我係認為如果無法向選民展現抗爭意志嘅話,呢個初選就失去一個意義,咁不如抽籤就算啦…」

陳世傑問,訊息第二段有沒有任何意思?鄒頓一頓後稱,「我記得呢一段個 message 個背景呢,係好似當時有街工嘅人話要杯葛初選嘅,我印象中係好似發生過呢件事,但係我有少少模糊,唔係好記得,呢段應該就係指緊嗰件事嘅。」

法官陳慶偉稱,是否因為街工提及過,有利草根的預算案不能否決。鄒答稱,「應該唔係,我記得個爭拗好似係喺個新西個協調會發生嘅,好似係因為嗰個棄選機制問題,聽講係。」鄒續指,「聽講街工好似係想輸咗選舉都仲 work on 選舉,記得當時有呢個爭拗。」

14:42 開庭

還押被告約下午 2 時 31 分入庭,身穿西裝、黑色領帶的鄒家成由兩名男懲教陪同下走上證人台,鄒期間向旁聽親友稱,「你日日都喺度嘅?」他其後坐在證人席後擰轉身笑問親友,「咁捧場呀?睇我獻醜呀?」另梁國雄走到被告席前與律師對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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