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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|鄒家成認有份發起〈墨〉 指為展現抗爭意志、會運用否決權非共識

47人案|鄒家成認有份發起〈墨〉 指為展現抗爭意志、會運用否決權非共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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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一(7 日)展開第 100 天審訊,鄒家成第二日作供。就控方於開案指為「關鍵文件」的〈墨落無悔〉聲明,鄒家成承認由他、張可森及梁晃維發起,又供稱戴耀廷稱初選參選人毋須簽署「共同綱領」文件一事是導火線。

鄒指 3 人認為,戴沒通知下宣布新做法,與協調會議中的說法有別,他亦認為初選協調沒觸及港獨的「紅線」,稱「所以我唔明驚啲乜嘢」,形容戴的做法為「退縮」,3 人遂決定「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」。

鄒另提到,〈墨〉提及的會運用否決權一句並非共識,而聲明屬「無約束力」,若有人反悔要接受選民問責,發起人「咩都做唔到」。鄒又指,理解「攬炒」目的是為和談帶來可能。案件周二續。

周一實時報道: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100日審訊 鄒家成稱與張可森、梁晃維發起〈墨〉
陳志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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鄒家成:戴耀廷稱毋須簽文件
是發起〈墨落無悔〉導火線

初選時參選新東、被指有份發起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被告鄒家成第二日作供,他供稱,初選組織者、同案被告戴耀廷 2020 年 6 月 9 日召開的記者會,是他偕參選新西、港島的認罪被告張可森及梁晃維,發起〈墨〉的導火線。

鄒解釋,翌日於網媒得悉戴召開記招,「佢話唔需要參選人去簽文件,因為佢話唔想製造一個 DQ『紅書』去畀藉口行政機關去 DQ 候選人」,而自己閱後萌生兩想法。

鄒指,「第一個,喺協調會上面,我接收到嘅資訊係,戴耀廷一直都係話喺『共同綱領』上面達成到共識嗰啲項目,會變成一份文件,畀參選人簽署。但係,喺無通知過參選人嘅情況底下,戴耀廷就突然開記招話唔需要簽署文件,我就覺得,有無咁兒戲呀?」

鄒續指,第二,就戴稱不想製造「紅書」,「咁我就覺得,嗰一條 DQ 嘅紅線,喺 2016 年選舉嘅經驗話畀我知,係主張香港獨立,但係喺協調會上面,無一個討論係同港獨有關,所以我唔明驚啲乜嘢…選擇突然宣布唔需要簽署文件呢,係一個退縮」。

鄒稱聯絡張可森、梁晃維
「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」

鄒稱,6 月 10 日當天,他先後聯絡張、梁分享他上述想法,二人均同意。鄒遂向二人指「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」,再獲二人同意後,開設 Telegram 群組討論,其後決定發起〈墨〉,並由張可森執筆起草。

鄒續說,張寫好初稿後,他們修訂一次便定稿,3 人曾私下聯絡參選人,稱因「純粹禮貌上,早少少通知我哋認識嘅參選人」,以及「(聲明)正式出街嗰一刻,我哋都想多返少少人名喺呢度,唔係剩係得我哋 3 個」。

鄒指,他聯絡了新西參選人、另一認罪被告黃子悅,告知她將在當晚公布聲明,問她會否加名,而黃同意。但鄒不知張、梁另外找了誰,只記得最終公布當刻,署名者連同發起人有 10 個以內。鄒並指,3 人刻意避免傳予同區參選人,「始終覺得同區係競爭者,咁又唔想好似私底下 send 畀佢,教佢點樣選舉咁樣」。

法官陳仲衡一度質疑,鄒、張、梁並非同區,為何鄒會找他們兩人。鄒稱,與張、梁 2020 年 4 月左右認識,「見過面…覺得幾啱傾」。

鄒:〈墨〉不具約束力
反悔者要接受選民問責

鄒又指,〈墨〉性質上並非協議,是「無約束力嘅聲明」,因若簽署者反悔,「其實我哋 3 個發起人咩都做唔到」,但聲明面向公眾,若違反承諾,要接受選民問責。他另稱,聲明的源起並非來自協調共識。

就〈墨〉目的,鄒稱有 3 個,分別為「向公眾展示抗爭意志」、「防範其他人輸咗初選都繼續參加選舉」、「呢份聲明係畀大家自願簽嘅…參選人自行去承擔返可能會被 DQ 嘅風險…亦都回應緊戴耀廷 6 月 9 號嘅記招嗰個嘅擔憂」。

至於為何聲明末段有提「如希望參與聯署,請聯絡鄒家成/張可森/梁晃維」,鄒稱「咁搞得一個公開嘅聲明,都叫做打開門做生意,咁就緊係想愈多人簽愈好啦,因為個目的係要展現抗爭意志呀嘛」。

鄒:運用否決權一句非共識
為確保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

鄒亦供述〈墨〉所述共識、兩點聲明的字眼意思,就聲明中的第二段:

我們認為,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,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。考慮到立場差異,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。墨落理應無悔,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。

鄒解釋,聲明提到的「共識」有 4 個,分別為舉辦初選、舉辦初選論壇、採用「靈童制」,以及「贏咗有得選,輸咗無得選」。

至於聲明的第一點:

我認同『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』。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,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,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,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。

鄒供稱,這句不是共識,指戴耀廷在首次新東協調會議提及「五大訴求」的時候,是表達其個人意見,而非大家討論的議題;又稱在聲明寫此點的原因,是「僅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,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」,又指「我的確係想推銷聲明入面第一點」。

法官李運騰質疑,使用「會運用」一字,變相會減低彈性,因戴使用「積極運用」就是想保留彈性。鄒稱,戴於第二次協調會議時候,只提到意思「可以否決,可以唔否決」,又在追問下稱,「可以否決,可以唔否決嘅話,咁我唔知寫嚟做乜嘢?」

鄒供稱沒收到協調協議文件
指字句是戴耀廷會上提過

鄒另供稱沒收到「35+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」文件。李運騰關注聲明第一點,與協調協議文件的第二點一句近似:

參與協調機制的個人或團體,認同民主派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,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,特赦抗爭者、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、及重啟政改以達雙普選

鄒同意,兩句有相似之處,並指〈墨〉中的字句,由起首至「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」,「係我喺 Telegram 打畀張可森嘅」,隨後的 3 個子句則不清楚。

鄒續稱,戴耀廷曾在新東協調會議上提過此句,自己有出席故有印象,「佢(戴)當時就係用佢口講就係用積極(運用)啦…而其餘嘅字眼,佢係真係有咁樣讀出嚟嘅。」

李運騰問,〈墨〉與協調協議文件的相關字句近乎一致,是純屬巧合?鄒指,該句亦為他於新東第二次協調會議提出的動議,「我覺得未必稱得上為巧合,而係嚟自我嘅經驗。」

鄒:〈墨〉以五區為基礎
「共同綱領」意指協調會議討論過的項目

鄒另解釋〈墨〉聲明中的其他字眼。就「共同綱領」,鄒稱是指初選協調會議的議程(agenda)。法官陳慶偉追問「議程」的意思,鄒解釋,「喺協調會議上面傾過嘅嘢,所有傾過嘅項目囉,我都理解為係」,並確認不一定是已同意的事項。

至於「立場差異」,鄒稱即協調會議上,「大家係有一啲爭拗嘅,亦即係可以理解為無法達成共識嘅項目」。

「墨落理應無悔,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」一句,鄒稱此為過渡句,「根據張可森嘅講法,佢係話想產生一種,承上啟下同埋畫龍點睛嘅作用」,他在追問下同意聲明兩點為焦點所在,並指根據張的說法,「畫龍點睛嘅精要之處,在於向選民交代。」

鄒又提到,〈墨〉是五區為基礎的聲明,另 3 名發起人有各自分享所屬選區,即新東、新西、港島協調會議的情況,九西的資訊由張可森提供,九東則沒有印象由誰提供。

鄒:目標非「35+」
而是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

鄒另被問及〈墨〉第二點:

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,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

鄒供稱,〈墨〉並沒以「35+」為前提,且沒有提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。陳仲衡質疑,第二點與「35+」有關係。鄒則認為「關係不大」,指是與棄選機制有關,指遵守機制不代表獲得「35+」。

鄒又在追問下稱,第二點的概念的確來自「35+」計劃,但指棄選機制是初選基本邏輯;又「35+」只代表議席目標,不會影響初選意義,「我覺得 35+ 計劃只係一個名嚟㗎啫」。對他而言,目標並非「35+」,而是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。

辯方及法官追問下,鄒稱 3 位發起人不相信 35+,指對未來議會的想像都是 35- 。鄒又提到其想法,指對 35+ 採取積極態度的可分為三類人:明知 35+ 不可能但仍不斷提及 35+,「我話佢哋販賣假希望」;認為 35+ 有可能,「類似係一種帶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」;以及有政治勇氣、政治承擔,覺得 35+ 無可能但會盡力完成任務的人。鄒指其政治主張,是因應第一類人出現,「即係撕破假象嘅表面」。

鄒:就〈墨〉受訪時各人「自說自話」
後稱「唔會唔同意佢哋嘅諗法」

鄒家成代表大狀陳世傑,其後展示 3 名〈墨〉發起人 2020 年 6 月 17 日接受媒體《Spark.撻著》訪問謄本,鄒稱是經張可森聯絡,指 3 人發言前沒「夾過」,形容是各自「自說自話」。

其後陳仲衡問 3 人共同發起〈墨〉,片中張、梁所說的話,可否視為代表鄒發言?鄒答「都可以」。另陳慶偉指,留意到鄒片中有對他人發言點頭,問張、梁是否仍「自說自話」?鄒答,「唔會唔同意佢哋嘅諗法」。

鄒解釋受訪時稱「泛民單方面撕毀約章」
因有消息指泛民要求戴勿要求簽文件
(受訪片段發言)鄒:…一路開幾次會都話係有一個共同綱領大家要簽,但係無通知我哋底下...開咗記招跟住就話唔需要簽,嗰陣先知原來係唔需要簽。我哋第一個嘅感覺就係要簽啲嘢喎,唔可以再俾泛民單方面撕毀約章。表面上係撕毀約章,其實佢係撕毀緊成個香港民族對於未來嘅想像…

陳仲衡問何謂「泛民單方面撕毀約章」?鄒稱「泛民」指「傳統民主派」,因戴召開 6 月 9 日記者會前,「聽聞有唔少嘅傳統泛民主派去約見戴耀廷…佢哋有要求戴耀廷唔好叫大家簽文件。所以我就認為 6 月 9 號戴耀廷(講)嘅嘢,就係傳統泛民嘅意思」。

鄒:「攬炒」從非禁忌
旨在「為和談帶來可能」

陳世傑另引述張可森發言提及「攬炒」,問案發時鄒認為「攬炒」意義為何。

(受訪片段發言)張:…唔係話一開始要攬炒,回一回價我哋就唔攬炒…如果佢哋係可以了解到呢個時代係需要啲咩,係回應到呢個世代要前進嘅方向嘅話,其實你係唔會覺我哋夾你㗎喎

鄒答,「攬炒對我嚟講係一種態度,一種側重於自我犧牲嘅態度」,又指在 2020 年初選延續「攬炒」精神,有兩具體表現。第一種為實踐議會內的寸土必爭,第二種為「不惜自我犧牲都要阻止惡法…你要盡力喺議會入面阻止嘅態度」。

鄒又指,「攬炒從來都唔係一個禁忌,而且係我覺得係常見嘅」,其後舉例勞工罷工向資方提出改善工作條件,「我覺得係有權勢者打壓無權勢者,有反抗,就會形成攬炒。我認為攬炒嘅目的,係要拉近雙方嘅政治勢力,為和談帶來可能。」

至於張片中提及「夾」,鄒稱當時張正回應「〈墨落無悔〉係夾緊人」之批評,據他當時理解涉部分傳統民主派,「或者係我留意到嘅係(社民連)岑子杰」。

HCCC69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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