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,興建與管理該邨的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」,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,部分人未達成和解,合併兩案處理。其中涉 5 人的首案,周二(9 月 30 日)完成結案陳詞候裁決,涉 6 人的第二案將於月底開審。
庭上早前透露,第二案中有 4 名居民與「平屋」達成和解。案件周四(10 月 2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。官指居民黃錫添已交還單位,「平屋」正式終止訴訟,不作訟費命令;另一已達成和解的居民趙慶嬋則沒出庭,官押至下周四處理。
居民問有否其他費用
平屋一方:稍後處理
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;第二案被告為黃錫添、梁亞端、黃詠珊、周德榮、李素嬋、趙慶嬋,案件由法官陳錦泉審理。庭上早前透露,除梁亞端、周德榮外,其餘 4 人已達成和解。
法官周四處理黃錫添、趙慶嬋的同意傳票,趙沒出庭。法官指,黃錫添同意與「平屋」和解,黃已交還單位,「平屋」正式終止訴訟,法庭不作訟費命令。官指,「搞掂咗個單位,正式完結呢單案,了結咗呢件事」。
沒律師代表的黃錫添,問法官「冇任何訟費㗎啦?」官指根據法庭命令,不會作出任何訟費命令,其他事宜則由雙方商討。黃遂問「平屋」一方,是否須支付其他訟費、費用,「平屋」一方輕聲表示稍後處理。
一居民沒出庭
官押下周四處理
「平屋」一方另指,仍未能找到趙慶嬋。官建議押至下周四(9 日)再處理,指當日「平屋」亦要就大坑西邨相關案件上庭,屆時一併處理。「平屋」一方則回應「想今日處理埋」。
官表示「明白你嘅同意傳票有 serve(送達)畀佢,(被告)冇律師代表,要出庭確認佢簽名,明白同接受啲 terms(條款),你哋個申請唔係 as a right(權利)」,又著「平屋」一方聯絡趙慶嬋。
原涉 7 人的首案,兩名居民在開審前、審訊中途達成和解,餘下 5 人繼續抗辯,本周二完成結案陳詞候裁決(另見稿)。第二案排期 10 月 27 日開審。
DCCJ5579/2023、DCCJ2496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