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,興建與管理該邨的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」,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,部分人未達成和解,合併兩案處理。其中涉 5 人的首案,周二(9 月 30 日)完成結案陳詞候裁決,涉 6 人的第二案將於月底開審。
庭上早前透露,第二案中有 4 名居民與「平屋」達成和解。案件周四(10 月 2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。官指居民黃錫添已交還單位,「平屋」正式終止訴訟,不作訟費命令;另一已達成和解的居民趙慶嬋則沒出庭,官押至下周四處理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,興建與管理該邨的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」,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,部分人未達成和解,合併兩案處理。其中涉 5 人的首案,周二(9 月 30 日)完成結案陳詞候裁決,涉 6 人的第二案將於月底開審。
庭上早前透露,第二案中有 4 名居民與「平屋」達成和解。案件周四(10 月 2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。官指居民黃錫添已交還單位,「平屋」正式終止訴訟,不作訟費命令;另一已達成和解的居民趙慶嬋則沒出庭,官押至下周四處理。
石硤尾的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,興建與管理該邨的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」在搬遷限期後,以民事控告 67 名拒絕遷出的居民。當中 13 人和解不果,「平屋」要求恢復法律程序,被區院司法常務官拒絕。「平屋」提出上訴,案件周五(20 日)於區院處理。
有居民申請法援,按例須暫停法律程序 42 天,而「平屋」一方則申請擱置暫緩,要求繼續處理案件。「平屋」代表指,法庭應盡快處理案件,本案會影響公眾利益,因重建大坑西邨非為「平屋」個人利益,而是為廣大市民,低收入家庭提供住屋。官最終批准「平屋」的申請。
由於上訴涉及和解會議的判決,而和解會議早前以非公開形式處理,故案件隨後閉門處理。據了解,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聽取陳詞後押後頒下判決。此外,有居民周五獲批司法覆核許可,她早前入稟要求法庭推翻平屋逐出單位等決定(見另稿)。
石硤尾的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,興建與管理該邨的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」定今年 3 月 15 日為租戶搬遷限期,隨後以民事控告 67 名拒絕遷出的居民。當中 13 人和解不果,「平屋」要求恢復法律程序,區院司法常務官宋泳琛周四(22 日)頒下判詞,拒絕「平屋」一方的申請。
法官指,注意到大部分居民為年邁基層,從他們角度,爭議源於喪失了他們的家,是關乎他們在晚年生活和生存,又指任何人也應獲公平審訊的機會,「若有任何訴訟方企圖乘財力和資源之優勢,以程序之便快速地針對居民取得判決,以草草了事,法庭有責任加以制止。」
有被告居民指對判決「非常之開心」,形容「終於有個『正義之士』行出嚟」,又指居民間正籌錢準備司法覆核。「平屋」發聲明表示不認同判決,將會提出上訴,又指「大坑西新邨重建計劃及回遷安排上一直以人為本,與住戶保持溝通」,至今逾 99% 租戶接受方案並遷出。
石硤尾的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,興建與管理該邨的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」定 3 月 15 日為租戶搬遷限期。兩名租戶被指逾期拒遷出,周二(2 日)被「平民屋宇」入稟區院,指違反退租協議,向兩人索償約 16.7 萬元及 11.4 萬元的已支付津貼,並要求交還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