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都係好多個 X 嘅其中一個⋯⋯」
「X」,是法庭為保護事主而使用的匿稱。今年 4 月,曾以「X」示人的 Jessie,決定放棄匿名、不再打格、變聲,在一場論壇上以真面目示人,公開自己遭受性侵的經歷。分享片段其後在網絡廣泛流傳。
勇於站在陽光下,她說受法國性侵案事主 Gisèle 啟發,發覺當公眾看到事主是真實的人,「就已經會 care 咁多」。她亦反問,明明是對方做錯事,「點解我哋要覺得 shameful?」
Jessie 的案件涉及被告以手指插入其性器官。她一度困惑,「我腦海唯一知道嘅嘢,就係強姦,但係佢唔係喎」。直至對方被起訴,她才確認「原來佢真係一件事」。
不過在現行法例下,相關入侵行為只能以非禮罪檢控;被告最終亦以「真誠錯信」她同意為由罪脫。她因此意識到,香港性罪行存有漏洞,令受害人處於不利位置,甚至造成二次傷害。
她最近與其他性侵事主組成「We are X」群組,積極回應政府性罪行改革諮詢,倡議將強姦罪擴闊至涵蓋其他「插入式性侵犯」、清晰界定何謂「同意」等,盼為受害人爭取更多保障。
「我唔係爭取緊告得入,我係爭取緊,個過程可唔可以 make sense 少少。」
性罪行改革專題1|6年間近80宗插入式性侵僅控非禮 團體指刑罰過輕或削弱求助意慾
性罪行改革專題2|團體倡引「積極同意」 訂明須明確同意 為「誤會」抗辯限設

放棄匿名、站在陽光下
去年法國有一宗性侵案引起極大迴響,案中事主多年來被丈夫下藥,再趁她昏迷時唆使至少 50 多名男子強姦她。但更震動社會的是,事主放棄匿名權,以真面目 Gisèle Pelicot 示人。她說要站在陽光下,把羞恥還給真正應當感到羞恥的加害者。

這股陽光,近日也照至香港。今年 4 月,Jessie 在一場性罪行改革論壇中,不要求變聲、遮樣,選擇親身上陣,在近百位陌生人面前,說出自己遭受性侵的經歷和感受。翌月,她的發言被剪輯成 Reels 放上網,引來逾百萬瀏覽量。
她的故事,令談論 20 多年的性罪行改革,再度走入公眾視線。
「點解我哋要覺得 shameful?」
問起 Jessie 以真面目示人有否感到壓力,她笑容靦覥。
「我覺得我本身係有唔想打格仔呢個感覺,因為唔知係咪覺得,打格仔好似好唔見得光咁樣⋯⋯」
她說自己遭受性侵、事件擺上法庭審理,「係無唔見得人嘅嘢」,也覺得「打格仔講,好似已經好多人做過,但好似大家都只係覺得,『佢只係其中一個』,然後都唔知係唔係嘅,可能係『勞資糾紛』定係乜嘢」。
Gisèle Pelicot 的出現,讓 Jessie 驚訝社會反應,「我係見到佢,就咁講出黎嘅時候,大家嗰種震撼就係,其實佢無需要做啲咩,佢就係畀大家知道,佢係一個真實嘅人,就原來已經咁⋯⋯大家就已經會 care 咁多囉。」
「我就覺得,如果直接講,即係我意思係露樣講,大家覺得 firm 啲嘅,咁咪露樣囉。」

Jessie 笑言,落下決定後,反而是身邊親友和風雨蘭提醒她,「要諗清楚呀,係咪都打返格仔好啲呀?定係你唔好落真名呀⋯⋯你係咪真係 ok 呀?會 check 好多好多次」。
但她唯一的擔心,是怕自己說得不夠清晰,「點解我哋要覺得 shameful 呢?明明做錯嘢嘅,係佢喎。」
「吓,做呢樣嘢,都係非禮?」
這刻的 Jessie 語氣堅定,但她坦言曾困惑不已,因此延遲兩年才報警。
「可能講出嚟好奇怪,但係我唔係好理解到,自己經歷咗啲咩。」
Jessie 的個案中,對方涉嫌以手指插入其性器官及其他身體部位,並有其他身體接觸。

「我腦海唯一知道嘅嘢,就係強姦。但係佢唔係喎,佢又唔算係喎。跟住我應該好似連非禮呢個字,都無(腦海)出現過⋯⋯我就唔知,佢做嗰樣嘢,算係乜嘢。」
香港現行法例下,凡不涉男子以陽具插入女子的陰道,都不算強姦。《法庭線》翻查法庭近年判詞,發現牽涉強逼口交、指插肛門等情節,就算法官稱嚴重直逼強姦,但受法例所限,只能控告俗稱非禮的「猥褻侵犯」罪,最高刑罰 10 年。(見另稿)
而 Jessie 的案件,律政司亦是起訴了對方非禮罪。她說,自己用了很長時間才能理解。
「非禮唔係可能喺地鐵度,掂你都已經係非禮咩?但原來,吓,做呢樣嘢(被指插性器官),都係非禮?」
「原來佢真係一件事」
Jessie 亦曾自我質疑,覺得事發時自己已是成年人,會這樣發生性侵「好唔合理」,擔心在別人眼中是否其實只是小事。
直至報案後收到法庭傳召信,「嘩,呢件我都唔知叫做係乜嘢嘅事、我自己都覺得好奇怪嘅事,竟然喺啲完全唔認識我嘅專業人士手上,決定係一件要上庭嘅事。」

Jessie 形容,那刻是整個事件中,「最覺得贏咗嗰一下」,並非出於被告或要面臨罪責,而是「嗰個係律政司喎⋯⋯佢判斷咗呢件事係要上庭。咁我就覺得,嘩,原來佢真係一件事。」
後來她參與風雨蘭的性罪行改革工作坊,才知自己的案情如果放在英、澳等地發生,會是等同於強姦的「插入式性侵犯」,才意識到這件事並非小事。
「原來法例點樣寫,係咁影響,唔係剩係法律程序,係咁影響經歷咗呢件事嘅人,點樣理解我經歷咗啲乜嘢。」
事實上,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逾 20 年前,已開始研究性罪行改革,其中一項重要倡議,正是將強姦的定義,擴闊至包涵其他「插入式性侵犯」,最高刑罰可達終身監禁。
「誤會咗,係萬能脫罪 key」
性侵案許多時是「一對一」,亦即基本上只有被告、事主各自口供作為證據。Jessie 的案件,被告最後獲判無罪,關鍵之一是對方辯稱「真誠但錯誤相信對方同意」,這亦是性侵案中經常出現的抗辯理由。
Jessie 回憶,上庭作供時,辯方大狀沒問過她有否同意被告的行為,只是不斷問及「你有無打佢、有無踢佢、有無咬佢嗰啲」,她當時沒意識到,辯方盤問想帶出「因為我無打、無踢,所以我同意嘅。佢無跟住嘅呢一句,『所以我同意』⋯⋯ 所以我當時都無 get 到,佢係想帶去呢個方向」。

她仍記得辯方最後一條問題,是「你覺得佢事後 send message 同你 say sorry⋯⋯有無可能係因為佢誤會咗」。
「我當時唔知道,『誤會咗』係一個咁萬能嘅脫罪 key。」
Jessie 稱,當時自覺已被辯方問了許多令她不解的問題,故答「你問我,你覺得佢有無可能誤會咗,你會唔會問返佢呀?」
後來她得悉判決,才知「原來因為我無呢一啲積極、激烈反抗嘅行為,就等於對方可以(認為我)唔抗拒喇,同埋佢係可以話自己誤會咗」。
原來沒有「完美證供」
Jessie 在網上最獲廣傳的論壇發言,是她講述審訊時辯方花不少時間,問她案發時插入多少次、分別持續和停頓多久,但她反覆回答,也只能說出大概幾多分鐘及已記不清。
那段發言中,她說「我覺得自己好廢,但我隔咗好耐之後、諗返先發現,如果我今日問在座一位,你哋最近一次發生性行為,插入幾多次、幾多下,每次幾多分鐘、停頓咗幾多次呢,我相信無一個正常人佢係答到嘅」。
能夠跳出這種法庭思維框架,Jessie 說契機是觀看蘇玉華的舞台劇《完美證供》。

蘇玉華在劇中飾演一位大律師,深信法律制度是公平公義,如有犯事的被告被判無罪,必定是有人「無做好佢份工」,直至她親身經歷性侵,繼而報案、上庭,「然後佢發現,原來佢都做唔到,佢都答唔到一個完美證供」。
「我睇呢一套劇嘅時候,先覺得好震撼係,我一路覺得係自己個人表現得唔好,但如果佢可以將一個咁樣嘅心路歷程擺到喺舞台上面,應該唔係得我一個有咁樣嘅經歷?同埋個故事入面,佢係一個專業人士,佢都做唔到喎⋯⋯就開始有問號,有覺得我呢個(覺得自己表現得唔好嘅)諗法,有可能唔係真。」

組成「We are X」推動改革
Jessie 與另外 20 多位過來人早前組成性侵倖存者組織「We are X」,計劃就政府最近公布的性罪行改革諮詢遞交意見書,爭取把他們經歷過的「插入式性侵犯」立例、刑罰與強姦罪看齊,以及清晰界定何謂「同意」,為所謂的「誤會」劃下界線。
小組已在 Instagram 定期發帖,由自身經歷說起,希望喚起大眾關注現行制度的不足。
政府上月底公布修例諮詢文件,Jessie 坦言看到內容時「好激動」,因文件採納了不少團體倡議;若通過修例,她曾遭遇的插入式性侵,最高可判終身監禁。她感嘆,「遲來的法律改革,每一日都影響緊咁多人。」

不過,她留意到文件未有就「真誠錯信」設限,對修例是否有效堵塞漏洞有保留。她以自身個案為例指出,在法庭接納「真誠錯信」為抗辯理由下,辯方只需透過盤問帶出她當時可能同意,或即使不同意、被告亦屬「真誠誤會」便有機會開脫,被告甚至毋須作供解釋為何有誤會。
「大家係咪應該 care 多少少個誤會是甚麼東西呢?」
「我唔係爭取緊告得入」
Jessie 形容,他們的訴求卑微,「我唔係爭取緊告得入,我係爭取緊,個過程可唔可以 make sense 少少,可唔可以唔好咁大傷害,可唔可以唔好咁唔合理。」
她亦哽咽說,當她對身邊的人說起自己遭性侵時,想不到有近一半人回應,「其實我都有經歷過」。
「我覺得呢樣嘢係好癡線⋯⋯原來我哋今日嘅社會,係唔安全到,一個人經歷咗被侵犯,佢係連同熟悉嘅人講,佢都覺得唔可以⋯⋯即係我都唔係講緊,跟住你有冇報警、你有冇上庭、最後你告唔告得入,我覺得呢樣嘢係好後話喇已經」。
她認為,社會有責任提供一個合理制度,讓事主選擇如何處理性侵。若事主選擇走司法程序,「個程序⋯⋯如果傷害係必須嘅話,可唔可以係少啲呢?」
Jessie 說,不知自己在這條路上能走多遠,但她並不擔心,因為在她之前,已有事主願意站出來,推動在法庭為性侵案事主增設屏風,讓後來的人,包括她自己受惠。
「我唔係第一個,我都唔會係最後一個。」

記者:Kaitlyn L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