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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建築工人涉收非法回佣 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」罪成候判

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建築工人涉收非法回佣 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」罪成候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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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「工頭」,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。其中一名建築工人否認兩項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」罪,周四(2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

裁判官李志豪指,兩名地盤工人供稱案發時因擔心被解僱,而應「工頭」和被告要求,支付共逾 6 萬元回佣。辯方質疑兩人憂慮僅屬臆測,裁判官則認為,兩人不會無謂地支付辛苦賺來的一部分工資,「工頭」亦不會派遣「不知就裡」的人收取回佣,認為唯一推斷是被告與「工頭」同屬一伙,裁定他罪名成立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須照顧女兒和年長父母,面對龐大經濟壓力下犯案。裁判官明言,同類案件均會判處即時監禁,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,還押至 6 月 9 日判刑。「工頭」早前已承認 16 項控罪,押後至 5 月 29 日判刑。

裁判官李志豪引述控方案情指,德鑄工程有限公司為機場第三條跑道項目工程的分判商,負責招募工人作各類工程,被告黄德厚和同案另一被告庄恢濤均為德鑄僱員。德鑄的董事因發現庄恢濤收取回佣而將其停工,庄及後因人手不足而復工。

案情:被告收取工人每日 200 元回佣

案發時地盤工人歐貽慶和李文忠曾向被告支付回佣,其中歐供稱,三跑工程聘請地盤工人,條件是每個工作天須向庄支付 200 元回佣。李則指,他在工作期間聽到工友談及回佣,遂向庄查問,因擔心被解僱而應庄要求支付回佣。

歐和李由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期間,分別支付逾 3 萬元,和逾 2 萬元作為回佣。及至 2021 年 7 月廉署介入調查時,兩人才停止向庄支付回佣。被告黄德厚為庄的助手,在同年 9 月時要求他們繼續支付回佣,兩人及後再支付約 4,700 元和 11,900 元回佣。

辯方質疑證人憂被解僱屬臆測
官:不會無謂地支付辛苦賺來工資

就兩人稱擔心被解僱而支付回佣,辯方質疑僅屬臆測。裁判官則認為,兩人不願失去工作,否則不會無謂地將辛苦賺來的一部分工資作為回佣。至於辯方質疑李文忠作供時曾收回「回水」一字,認為其證供作假;裁判官指,若李存心誣衊被告,大可以使用更為肯定的用語,認為他不怕被批評前後矛盾,將其所知告訴法庭。

裁判官指,兩名證人起初只向庄支付回佣,認為庄不會派遣「不知就裡」的人收取回佣,唯一推斷是被告與庄同屬一伙,向工人收取回佣,裁定他 2 項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」罪成。

庄去年承認代理人索取利益、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合共 16 項控罪,押後至 5 月 29 日判刑。

辯方求情指因龐大經濟壓力犯案

辯方求情指,被告現年 43 歲,2009 年由內地來港,一直從事地盤工作。辯方指,被告為家中經濟支柱,須撫養 10 歲女兒,亦要定期寄錢予年長父母養病,在面對龐大經濟壓力下犯案。

裁判官指,同類案件均會判處即時監禁,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,還押至 6 月 9 日判刑。

被告黄德厚(43 歲)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。控罪指,他與庄恢濤於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11 月 9 日期間,一同串謀和與歐貽慶串謀;及於 2021 年 9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間,一同串謀和與李文忠串謀,使作為代理人的庄及黃,即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僱員,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歐貽慶接受總額港幣約4,700元,及從李文忠接受總額港幣約11,900元的饋贈、貸款、費用、報酬或佣金。

WKCC3133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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