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電署機械督察涉 2023 年至 2024 年間,隱瞞欠下至少兩間財務公司債務,詐騙署方儲蓄互助社(遮仔會)向他批出 3 筆貸款,合共 84 萬元。他被控 3 項欺詐罪。案件周三(7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。
被告暫時毋須答辯。辯方申請押後,指被告已收妥文件,現需時索取法律意見,另為被告申請保釋。控方不反對押後,亦不反對保釋申請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押後至 3 月 4 日再訊,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5,000 元保釋,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觸控方證人。
機電署指,涉案的機械督察已被停職。署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廉潔和操守,並全力配合廉署的調查工作。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署方不便就事件作出評論。

被控 3 項欺詐罪
被告羅俊洪(50 歲,報稱機械督察),被控 3 項欺詐罪。
控罪指,他於 2023 年 3 月 31 日、2024 年 1 月 5 日及 2024 年 9 月 27 日,在香港,藉作欺騙,即向機電署儲蓄互助社訛稱,他在上述 3 個日期的貸款申請表格上的所有陳述均為真確及完整,以及他沒有其他未清還的債務,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作出一連串作為,即批核及向其發放港幣 27.6 萬元、28.1 萬元及 28.3 萬元,即合共 84 萬元的貸款,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,及/或儲蓄互助社蒙受不利,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。
廉署在新聞稿指,被告於案發期間,至少獲兩間財務公司批出 3 筆共 35 萬元的貸款,並且尚未還清貸款。
KTCC23/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