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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隊目及文員被控虛報火警等罪 文員認罪 案情指不滿丈夫車輛被投訴

消防隊目及文員被控虛報火警等罪 文員認罪 案情指不滿丈夫車輛被投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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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:被告不滿消防隊長
投訴丈夫的車輛造成阻塞

被告依次為李育菁(34 歲,文員)、劉浩殷(45 歲,消防隊目)。李被控各一項虛假火警警報、導致警力的浪費罪。

案情指,於案發時,李的丈夫是筲箕灣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戶,於 2023 年 5 月 16 日晚上 11 時 15 分左右,邱姓當值見習消防隊長發現消防局外,有數輛停泊汽車阻塞道路,其中一輛屬於李的丈夫,邱遂向柴灣警署作交通投訴。

至 11 時 40 分左右,邱的辦公室電話收到一名女性的來電,她詢問為何邱作上述投訴,當邱問她是否宿舍租戶,她威脅指「你唔好搞咁多小動作,如果唔係玩撚死你哋班仆街」,然後掛線。

至 5 月 17 日凌晨 12 時 31 分左右,當值梁姓消防總隊目(控制)於控制室收到一名女性來電,她聲稱看到亞公岩道有一輛的士冒出煙和火花。消防車、救護車及 5 名警員隨即部署,當他們到場時,卻發現沒有上述情況。

案情指,事件浪費消防局人員 5 小時 29 分鐘,導致浪費了 900.24 元薪金;同時浪費1 小時 55 分鐘警力,導致浪費了 460.57 元薪金。經調查後,該女來電者的電話號碼由李登記。李於被捕後保持緘默。

消防隊目被控 4 罪

同案另一被告劉浩殷,則被控 3 項虛假火警警報罪及 1 項導致警力的浪費罪,指他於 2023 年 5 月 17 日,在香港向筲箕灣消防處虛報,聲稱東區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;同日再向同一消防處虛報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樓內升降機,及有人從筲箕灣一商場躍下,而後者致警力浪費。

消防處早前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,指已按既定程序,將該名人員停職。處方又重申,重視屬員的紀律和操守,對每宗違法及違紀個案必定嚴肅處理。

ESCC2531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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