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旁聽口岸爆炸品案時法庭內拍攝法官 持雙程證男子准保釋候訊

涉旁聽口岸爆炸品案時法庭內拍攝法官 持雙程證男子准保釋候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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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控「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」罪

被告陈克利(68歲、無業),被控於 2024 年 10 月 14 日,在香港島金鐘道 38 號高等法院 5 樓 7 號庭內拍攝或企圖拍攝任何照片,或為供發表之用而在法庭內繪畫或企圖繪畫該法庭的法官,或在該法庭所進行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審員、證人或任何一方的肖像或素描。

翻查審訊案件表,高院 7 庭正審理口岸爆炸品案,負責的法官為陳仲衡。

ESCC2687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