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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為還押人士冒簽文件 4人被控串謀偽造 64歲婦另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3人還押候訊

涉為還押人士冒簽文件 4人被控串謀偽造 64歲婦另涉妨礙司法公正 3人還押候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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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 3 月至 6 月,一名 64 歲退休婦與 33 歲男外賣員,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,其後退休婦疑要求兩人聲稱相關文件由他們簽署。4 人被落案起訴 2 項「串謀製造虛假文書」和 1 項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」罪。案件周四( 15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
辯方為 64 歲首被告申保釋,控方反對;裁判官施祖堯聽取陳詞後拒絕擔保,將於 6 月 21 日處理其擔保覆核。次被告則獲准擔保,期間不得離港。

餘下 2 名被告另涉「口岸爆炸品案」,現還押中、沒有保釋申請。官應控方要求,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0 日再訊,候警方進一步調查。
辯方稱控方指控不準確

控罪書顯示,案件由國安處負責。 主控官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;首被告林明儀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。

辯方甫開庭申請打開首被告的犯人財物包,取回警誡錄影會面的光碟,稱內含被告探監期間的錄音對話,又指控方指控不準確、與對話不符。裁判官逐押後約 1 個半小時。

休庭後,控方反對首被告的保釋申請。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,裁判官拒絕其申請,被告須還押至 6 月 21 日處理其保釋覆核。次被告則獲准以 1 萬元現金保釋,期間不得離港,須每周到警署報到。

2 被告另涉「口岸爆炸品案」還押逾 3 年

餘下 2 名被告張家俊、何卓為,另涉一宗「口岸爆炸品案」,被控違反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中「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」。案件早於 2020 年提堂,2 人現已還押超過 3 年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將於 2024 年 8 月在高等法院開審。

控罪涉 2 份虛假文書

被告依次為林明儀( 64 歲,退休人士)、顏學健(33 歲,外賣員)、張家俊( 33 歲,報稱無業)、何卓為( 39 歲,報稱無業),被控 3 罪。

首罪為「串謀製造虛假文書」,林、顏、張被控於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6 日期間,在香港串謀製造虛假文書,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,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,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,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,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。

次罪為「串謀製造虛假文書」,林和何被控於或約於同年 3 月 6 日,干犯與上述同樣的控罪。

第三罪為「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」,林被控於 2023 年 6 月 8 日,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,接觸一名為梅銘鋒的人士,要求他傳達訊息給何和張,要求他們聲稱傳訊令狀是他們所簽署的,意圖妨礙司法公正,從而阻撓及妨礙警方調查及相關的刑事訴訟程序。

WKCC2577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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