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男子被指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時,向兩名還押人士提議自編自導藏械及藏毒案,待兩人向警方提供情報以換取減刑。該男子與 3 名同伙早前承認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」等罪,周五( 29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被判囚 12 個月至 3 年 6 星期,其中兩人被充公合共約 92 萬元。
暫委法官李志豪表示,本案涉及至少 125 萬元,數目龐大,而被告意圖串謀的對象,涉及嚴重的搶劫、販毒罪,又指本案沒有周詳計劃及部署,兩宗擬落實的案件未有成功實行,否則會加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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