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指FB曾封區家麟網站 證文章有問題 鍾質疑推論危險
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指FB曾封區家麟網站 證文章有問題 鍾質疑推論危險

分享:

前《立場新聞》總編輯鍾沛權、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,及《立場》所屬公司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」案,周四(9 日)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38 日審訊。

控方續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博客文章盤問,指他提及劉曉波「被囚禁至死」,會令人以為劉被判終身監禁、「坐到死為止」。鍾表示,不少港人得知劉曉波的事跡,正常人都會知道他是在囚禁期間病逝。鍾又指,控方可認為區的判斷有錯,「甚至佢一路堅持嘅普世價值觀,喺新香港環境下,要讓路畀國家安全」,但不能詆毀其意圖屬煽動。

控方又引述《立場》報道指,區家麟的博客網站曾遭 FB 封鎖,質疑因涉及辱罵性(abusive)文章。鍾沛權指,此為舉報機制的舉報原因之一,又認為若有人透過機制「有組織」投訴專頁,都會導致帳戶被封。他又質疑控方推論危險、薄弱,「你推論係 FB 認為佢有問題,咁而家解禁,即係 FB 認為佢冇問題,所以畀佢發表?」。案件周五(10 日)續審。

控方指文章令人誤會劉曉波判囚終身
鍾:讀者能理解準確意思

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、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;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、大律師黃卉儀,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。伍淑娟甫開庭指,與本案相關的文章具政治含意,但法庭並非政治平台,證人及被告都不得透過法庭推廣政治訊息,並對鍾沛權指,「控方係問點影響你推論,唔好爭論對或錯,唔應該講政治對錯,希望你明白呢一點。」

控方第 17 日盤問,續圍繞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博客文章〈「煽動」作為一種法律武器〉。控方周二(7 日)質疑,文章刻意提到劉曉波發表《零八憲章》,稱「劉曉波聽個名都知唔妥」。伍淑娟周四(9 日)指,文章提到劉「被囚禁至死」,會令人以為劉被判終身監禁、「坐到死為止」。鍾表示,不少港人得知劉曉波的事跡,正常人都會知道他在囚期間病逝。伍續指,「唔睇開咪淨係記得六四人權律師,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、囚禁至死?」鍾聞言指劉曉波不是維權律師,伍隨即道「啊,係民運人士」。

鍾沛權重申,區家麟的寫法合理,讀者可理解到他的準確意思。伍質疑,文章沒有提及劉曉波因發表中國獨裁、禍國殃民等文章而被控告,認為區家麟文章目的是加強「中國特色係告顛覆國家政權」的說法。鍾表示,文章列出內地在甚麼情況下會控告顛覆國家政權罪,他不同意文章涉誤導及具煽動意圖,又指作者準確總結劉曉波的遭遇、其表述無問題,他個人亦同意作者就劉曉波事件的寫法。

鍾指區家麟冒風險提批評
不能詆毀其意圖屬煽動

鍾又提到,控方早前呈交逾 160 篇區家麟文章,前一晚閱讀後,充分感受到區家麟作為公共知識分子的責任而提出批評,「睇完更肯定佢寫咁多,係冒住啲風險、事業、人身安全」,強調其文章並非煽動,而是作為知識分子有責任記錄,提出觀察和批評,並指出錯誤。

鍾表示,他能理解區家麟基於哪些價值觀和原則,對政策、法例及政府的是非對錯作出判斷。他指控方可認為區的判斷有錯,「甚至佢一路堅持嘅普世價值觀,喺新香港環境下,要讓路畀國家安全」,但不能詆毀其意圖是煽動,「我唔知你點可以達致作者有咁嘅意圖」。

控方質疑區文章不提曾德成曾被控煽動

伍詢問,區家麟的文章提及「喊一句『結束一黨專政』,就是指控你煽動的大好良機」,會否煽動曾叫上述口號的市民憎恨。鍾認為六四事件牽動港人民心,當時支聯會遭警告繼續堅持「結束一黨專政」會違法,不少港人感到憤怒或不滿,因支聯會的存在是印證「一國兩制」的重要指標,例如容許舉辦六四集會。

他續指,2021 年 6 月文章刊出時,支聯會面臨解散,鍾回想當時民情夾雜憤怒、悲憤,認為區家麟文章不會令民情升溫,而是讓讀者獲認同和產生共鳴,重申並非煽動。

控方另提到,過往甚少動用煽動罪,法庭曾引述「大公報」及「曾德成」兩宗案件。控方指,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於「六七暴動」時因派發反港英政府傳單,被控煽動罪成判囚 2 年,但「普遍認知唔係好多人知?」。鍾表示,政界、傳媒及關心本地政治歷史的人士,都會知道曾德成的經歷。

伍淑娟續指,文章稱外國有民主制度,若政府背離民意會在選舉中被懲罰,質疑文章沒列舉曾德成案,是擔心會與上述說法有衝突。鍾聞言稱「你咁樣聯想呀原來?」旁聽席即傳來笑聲。鍾補充,已無法回憶為何無以此作參考,或許因該案背景或審訊過程不能作比較,但坊間談論均形容「煽動」為港英政府對付異見者的「惡法」,「我絕對唔同意你個聯想」。

控方稱同意文章論點才會討論
鍾:觀點犯眾憎才引討論

伍詢問,是否應該將足夠及正確的說法放在文章,鍾反問「寫幾多至叫足夠呢?」,認為要視乎每篇文章的脈落及鋪排,若內容牽涉公眾議題,作者「一句起兩句止」交代背景都足夠,又指即使事實不足、推論令人不明白,「但係咪咁嘅文章就要禁制發表呢?」伍聞言稱:「你話冇事實都得?」鍾同意,指「表達政治宣言、即時回應有時係咁」。

伍又指,鍾發布文章是預期會引發討論;鍾表示任何文章都可以,「幾咁小眾都有一定讀者去睇、討論」。她指,「我同意你論點先會討論?唔同意就唔會拎出嚟討論啦?」鍾稱不一定,質疑其推論並非合理,「俗啲講句,個觀點犯眾憎、大家接受唔到先會引起討論」。伍稱:「例如我睇開《立場》,我同《立場》價值觀好似,睇到呢篇文章都傾向接受?」鍾同意有這類讀者。

法官聞言指,「我相信主控官意思係,某啲說話由某啲人講係特別有說服力,會容易接納囉?例如喺法庭,余大狀陳詞會有說服力囉?初出道嘅律師咪冇?」鍾同意由不同人及渠道發表文章,會有不同效果,指固然有讀者特別重視區家麟的文章在《立場》刊出,但同時有讀者不是特別喜歡他,因他對政治事件的分析屬「和理非」,「同樣即使係鍾意我哋平台都好,都可以唔係好中意區家麟嘅文章,《立場》讀者光譜都係好多元」。

控方指FB封區家麟網站證文章有問題
鍾質疑推論危險

伍又引述《立場》報道〈先禁薯伯伯再禁區家麟 facebook 仍未清晰交代原因〉指,區家麟的博客網站〈潮池〉曾遭 FB 封鎖。鍾表示沒深刻記憶,但認為 FB 封鎖專頁並不稀奇,經常出現相類事件,而且封鎖原因不明。伍續指,報道提及區家麟被封鎖前曾撰寫的文章,包括示威常客王婆婆被扣留中國內地,認為似乎與封鎖原因有關。

鍾解釋,記者嘗試透過報道了解被封鎖原因,他則猜測有人通過 FB 舉報機制投訴某些專頁,投訴累積到某個數量,帳戶就會自動被封鎖。伍追問,報道提及區家麟帳戶被封鎖,因涉及辱罵性(abusive)文章;鍾稱此為舉報機制的舉報原因之一,「你想指 FB 對區生文章都有咁嘅判斷?」,質疑控方推論危險、薄弱,又指涉事帖文現時原封不動保存下來,「明白你嘅推論,但唔係一回咁嘅事」。

伍回應稱「(文章)講咗啦,短暫封鎖嘛」,鍾反駁指「你推論係 FB 認為佢有問題,咁而家解禁,即 FB 認為佢冇問題,所以畀佢發表?其實我唔係好明」。伍未有繼續追問,並就另一《立場》報道〈主持「自由風自由 phone」 11 年 突遭港台換走 區家麟:原因大家心知肚明〉詢問,稱「心知肚明」是否區家麟遭打壓;鍾稱他已在報道含蓄及厚道地講交代事件來龍去脈。

鍾續指,當時 2021 年 6 月的社會氣氛,「心知肚明係大家心知肚明,我覺得檢控官都心知肚明」,伍聞言稱「我唔知呀,你話咋」。

控方稱區家麟文章提假新聞定義
鍾稱「你想話佢明知故犯?」

伍又呈遞 3 篇同由區家麟撰寫的文章,包括〈真理部的誕生〉、〈【惡法日誌】十一名香港掘墓人〉及〈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〉。其中在〈真理部的誕生〉,區提及「假新聞」、「不實訊息」的定義,即半真半假、誤導失實等。伍指,區家麟知道何謂不實及假消息,「佢唔係新晉寫手,佢會特登避開文不對題、誤導失實?」

鍾稱每位作者寫文章時,都會相信自己的立論,「你唔需要用呢篇文章⋯你想話佢明知故犯?」。伍稱「我冇咁講」,稱只是想表達區家麟寫作幾十年,與新人相比,會更清楚上述原則;鍾稱新聞原則與新人還是資深無關,而是任何想真誠就公共議題討論的人士都應該注意。

另外,就早前審訊,鍾供稱提及《國安法》生效翌日,《立場》發布 70 篇文章,伍指僅能數出 5 篇與《國安法》有關的「正面」報道,即提及「止暴制亂」、對社會有益,「其他博客似乎睇唔到正面批評?」她表示稍後會呈遞當中「正面」報道,案件周五(10 日)續審。

DCCC265/2022
焦點
最新文章
最新影片

訂閱支持,撐起《法庭線》

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,
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。
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。